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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导向的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问题研究

时间:2022-05-22 19:50:04 浏览次数:

摘 要 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就意味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社会的发展需要公民提升法律素质,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总体发展态势,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本文就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导向来探讨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问题,并分别从转变公民法治观念、培养现代法律意识,培育法治文化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希望对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具有借鉴性作用。

关键词 社会文明 公民 法律素质 法治社会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6年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课题编号201601643)专项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宏,唐山学院文法系,讲师。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17

社会在发展,如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问题已经成为国家、政府极为关注的问题。尽管从形式上一再的提倡,却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并未收到多大的成效。其实,要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就必须要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这是关键的一环。一个国家,无论它的体制怎样,只有实行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才能让一个社会、国家的文明程度得到提升,它们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的关系。那么如何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导向来有效的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转变观念,培养现代法治意识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转变了公民的观念才能真正的从行动上来实践。在我国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来看,公民面对诸多的法律问题,法律现象大多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并未积极主动的去面对,或者从根本上就没有法律的意识,认为作为普通的百姓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关于“上面”的事情,是无关紧要的,不是自己这个渺小的力量所能解决的。这就是一种严重的臣民思想,它使普通老百姓不能从根本上意识到法律是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的,作为一名公民有责任也有义务来参与到相关的法治活动中。转变固有的、淡漠化思想,摒弃人治观念,从自身做起,倡导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牢固树立法律的意识,将法律的意识与社会文明的进程相联系起来,在自由、民主、平等、和谐的氛围中来行使法律的权利,彰显法律的威严,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

(一)培育成熟的公民意识是形成现代法治意识的关键,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程的关键

社会发展中会出现诸多不文明的现象,公民在面对这些问题困扰时首先应形成一种全新的应对观念,将自身视为独立的,能够行使并参与到社会发展的主流形态中,将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遵守社会的规则与法律约定,建立起法律本位意识,形成成熟的公民意识,既有权利享受作为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更有义务来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社会中所出现的不文明现象既有权利去制止,更有义务来遵行作为文明公民的职责。转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法律淡漠观念,积极的参与到国家的法律建设中,强化法律意识,文明观念,由以往的被动接受转为主动性参与。将社会文明进程真正的推动起来。

(二)人民主权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对于法律意识的观念或许仅仅停留在某一个层面,或偏向于权利,或偏向于义务,而不是将权利与义务完整的贯通领会。人民要有主权意识,这种主权意识能够帮助公民更好的来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建立,也能够明白社会文明的发展为什么不能够与公民的法律素质相脱离。因为,只有公民有了主权意识,才能有文明意识的觉醒,有了主权意识公民就更能够认识到自身的存在意义,有自主文明观念的形成。我国社会的文明进程离不开人民的推动,但如果公民没有主权意识,没有文明意识,那么面对不公正的现象或不文明的行为,公民就不可能积极的来进行参与。权利意识不强,就会有推诿现象的产生,也就不能够很好的履行个人的职责。培育公民的主权意识,就是要让人们清醒的意识到,国家的发展需要全体性的参与,只有公民很好的参与其中,行使自身的权利并履行自身的义务,才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国法律化的进程,也就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唤醒公民权利意识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文明意识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处于迅猛化阶段,然而贫富差距的日益加大,人们法律意识的淡漠等问题不断滋生,这无疑促使了各种不文明现象的不断产生,拜金主义、诚信缺失、欺诈造假等,面对这些问题的出现,作为一名公民应该唤醒公民自身的权利意识,努力去纠正这些错误现象,通过行使法律的权利,增强法治的意识来扭转这种局面的产生,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文明进程的发展。而不是一味的埋怨,错误地认为法律只是针对某些人有效,而不是面对每一位国民。这种扭曲的法律权利观念势必会让公民产生强烈的法律抵触情绪,更谈不上进一步提高文明进程的发展。其实,法律对于每一位公民来讲,它不仅仅是一种行为的约束,更是一种合法权益的维护。增强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处理不公平的事情,学会用文明的意识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这既是对法律本身的尊重,更是对自身的尊重。也只有这样才能将影响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去除掉,为更好的进行文明化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二、为提升的公民法律素质、文明素质打造实践平台

(一)畅通公民参与法治国家建设的渠道,这是提倡文明建设的根本

公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与建立不能离开法律方面的实践,这就需要加强公民的立法参与和监督的力度。这种参与权利的行使需要地方政府来辅助,并为此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只有将这种政策支持落实到实处,将公民参与的渠道不断的扩宽,才有可能建立起更好的法律普及“网络”。这不仅包括公开的推行立法,征集公民的民意意见,还要有不满的需求或个人化意愿的产生等。此外,在文明素质的实践活动中,也要积极的鼓励公民来进行参与,广泛的听取公民的意见,有关部门在面对公民所反映的不文明现象或行为时,要给予支持。要保障公民参与的权利,不论是司法的建设,还是文明程度的建设,都要将最基本的内容完成好,真正实现民众的“广泛性参与”。将原有的公民参与项目更加扩大化,例如在公民参与司法一项中,可以通过加强公民的参与度来进行调整,对于一些大型法治建设会议,可以推选相关的公民人士来进行参与。而对于文明建设中的共鸣法治意识更应强化,尤其在面对不公正的法治现象或不文明现象时,要关于揭发。以此来激励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让他们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公民的积极监督中,不断的提升执法者的法律素质,以此来推动提高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文明窗口体系

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同样需要在法律服务中不断的去学习,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将学习法律,应用法律做到实处。为此,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网络,不但可以扩宽公民学习法律的路径,还能够拓宽为民众服务的领域。当公民面对诸多的法律问题而无从解决时,那么强大的法律援助将作为民众的后盾,当然这同样需要法律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从而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而民众在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中也能够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文明窗口体系的建立能够让民众更充分的感受到社会的和谐,其实,换一个角度来看,文明体系的建立实际上也是对人类自身行为的约束,当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起来,社会环境得到改善时,那么人的文明程度自然也就提高了。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营造良好环境

文化与人的素质关系密切,当一个人的素质得到了提高,那么在这个人身上一定会体现出浓郁的文化气息。而文化程度的提升也同样影响着法律素质的提升,试问如果是一名文盲的话,那么如何能够理解法律的约束与规定呢?文化不仅仅是死的书本,它也是一种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一种规范力,他能够让一个人更好的展示自己。并且,它能够让一个人有强烈的个体意识和规范意识,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对于法律的理解能力也就能够很好的接受和运用了。

从中国历史发展来看,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法治意识淡薄,发展至今,尽管国民已经对法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法律意识也逐渐的再增强,但真正的做到处处以法为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仍然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力度,以各种形式来组织有关法治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这不仅需要政府、社区的协助,多多举办相关的文艺创作,为公民提供更多的法治熏陶氛围。除此之外还应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形式来增强这方面的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形式,让国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体验到了法治方面的知识,也间接的让公民参与到了法治的教育活动中。当公民的法治意识增强,有了更多的约束自身的行为意识,那么自然而然,公民的文明素质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因此说,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就是提高公民的社会文明程度。

四、打造具有法治理念的领导层,按法治而非人治思路引导法治建设

中国自古以来缺少法治精神,人治在中国由来已久,因此,想要加强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就需要找到一个适合的助推点。也就是领导层的积极推动,既然人治社会中让国民已经有了浓重的臣民意识,那么作为领导层如果能够积极的推行法治观念,将民众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中来,这对于提升国民的整体法治意识是大有裨益的。一个好的领导层不仅能带动起民众的法治意识,还能带动起民众的文明意识,有法就有规矩,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需要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质,最终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陈晓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云南日报.2013-12-19 (003).

[2]张国强.打造和谐社区从断“家务事”开始.法制日报.2012-12-12 (002).

[3]黄少飞、黄丽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湄洲日报. 2010-01-08 (B02).

[4]季佳莹.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哈尔滨日报.2007-05-30 (001).

[5]刘健、王雷.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天津政法报.2007-05-06 (001).

[6]李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绍兴日报.2011-08-13 (001).

[7]古力·阿不都克力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构建和谐新疆.新疆日报(汉).2010-12-13 (008).

[8]景文婷.大力实施“五个推进” 加快建设法治浮山.临汾日报.2013-12-24 (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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