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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旅行社低价竞争的原因和对策

时间:2022-05-21 19:50:06 浏览次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旅游业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我国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旅行社也随之发展起来。但是,随着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不断发展,其数量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部分旅行社为了谋取更高的利益,不惜损害旅游消费者以及其他旅行社的利益来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破坏了我国旅游市场的秩序,阻碍了我国旅游市场的良性运作。本文针对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展开论述,全面分析其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我国旅游行业进一步发展。

一、引言

旅行社在我国旅游业中的地位比较高,主要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不同种类的旅游产品,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便利,能够满足不同旅游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通过从提供的旅游产品中赚取适当的加工费来谋取利益。旅行社把旅游景点景区的旅游产品进行开发研究,加工为具备自己旅行社特色的旅游产品出售给消费者,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能够满足旅行社都利益的需求。但是目前旅行社行业较为火热,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层出不穷,导致行业内部之间的竞争激烈,大部分旅行社推出的旅游产品都有相同之处,要想自己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消费,在相同旅游产品的前提下就必须降低相应的价格才能够增加自身的吸引力,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然而,在价格下降的同时,旅游产品的质量与服务的水平都相应的降低了,威胁到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就旅行社低价竞争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说明旅行社之间这种恶心竞争的原因,并给与一定的建议帮助旅行社脱离这种不良的状态,促进我国旅游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国内旅行社目前发展现状

现如今,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在稳定的提升,大部分城市居民都会选择旅游的方式来放松身心,这给旅行社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会。旅行社目前的发展状况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但是由于数量众多并且还有持續上升的趋势,导致旅行社内部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一触即发。旅行社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推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大部分旅行社出现了“零负团费”的现象,并且很快在我国旅游行业蔓延开来,“零负团费”指的是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不收取任何产品加工与服务费用,按照成本价出售,甚至在有些时候一些旅游产品会低于成本价出售,这种竞争方式在旅行社之间屡见不鲜,给旅游市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各个旅行社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源,打着各种优惠的旗号,而其根本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的经营本来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旅游产品只要出售出去就要有利益的回报,但是对于“零负团费”这种现象旅行社的利益从何而来呢?当然还是从旅游消费者身上赚取了,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一定会有相应的消费,就算没有购买相应的纪念品与当地产品,也会住宿、吃饭等。旅行社可以与旅游景点景区周边的服务行业的商家进行合作,从中收取回扣,可以赚取相应的提成。另外,部分旅行社为了提高竞争力还进行虚假宣传,无法实现对旅游消费者承诺的高质量的服务,低价格带来的只有低水平的服务。带领游客到达相应景点后导游员也不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只是带领游客们进行走马观花似的游览,没有达到游客的心理需求,侵犯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行社低价竞争的涵义以及表面现象

(一)旅行社低价竞争的涵义

旅行社低价竞争指的旅行社内部之间价格之间的竞争,通过比较低的价格来提高自己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旅游消费者前来消费,以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旅行社低价竞争并不意味着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收入,相反,低价格的旅游产品往往会吸引更多的旅游消费者,旅行社通过与旅游景点景区其他服务行业的合作,大量的旅游消费者会给旅行社带来更高的经济利益。虽然旅行社之间的低价竞争能够为一些旅行社带来短暂的经济效益,但是长此以往,会给我国旅游市场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降低旅游行业发展的关键点,就是旅游服务质量。旅游行业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发展,就是其服务质量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服务质量较差,使得消费者在旅游时没有很好的旅游体验,严重阻碍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二) 旅行社低价竞争的表面现象

旅行社低价竞争的表面现象是各个旅行社为了使自己的企业能够正常的生产经营而选择以较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使旅游消费者感觉自己能够花更少的钱购买相同的旅游产品,享受相同的服务,其实消费者一直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也没有花费时间与精力去思考为什么价格会低,旅行社这样运行还会赚钱吗?答案是肯定的,旅行社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来吸引消费者,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不全面的服务,选择一些价格比较低廉的酒店解决旅游消费者餐饮与住宿的问题,从而减少大部分服务上的开资,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

四、我国旅行社低价竞争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充分的提升,但是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给旅行社的服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例如,我国旅游行业在发展的同时,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够完善,很多的行业行为没有标准化,这会影响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没有标准化,就会使进入行业的门槛较低,有更多的旅游从业人员进入行业内,导致我国的旅行社数量激增,很多的旅行社的规模都处于很小的状态,因此市场竞争力较小,只能通过价格战略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某些旅行社就会采取恶意低价的行为使旅游行业内部管理机制失去效用,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目前我国旅游市场还有很多的不足,发展的时间还短,很多方面的管理机制都没有健全,不能对旅行社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和管制。同时现在很多的机制存在局限性,从长期来看,没有办法使旅游业得到充足的发展空间,市场条件基础差,使得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不均衡,导致旅行社喜好通过降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

(二) 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使服务质量降低

由于旅行社内部之间的低价竞争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旅行社的经济效益,所以,大部分旅行社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降低本企业的服务质量,侵犯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了导游服务质量降低,这会使消费者的满意度降低,同时也没有办法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另外,旅游行业的入门要求过低,使得有关的部门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在资金上都没有过高的限制,同时政策限制也不健全,使得旅游市场龙蛇混杂,很多优秀的旅游行业都没有凸现出来,更多的情况是一些旅游行业利用较差的服务和产品毁坏了行业内部的市场。同时行业壁垒小又是旅游行业的一大特点,同时也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缺点。旅游产品本身就是公共产品,是很多人都可以进行操控的产品类型。因此旅游行业的增多会导致行业内部不稳定,供需失衡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服务质量。旅行社在进行带领游客旅游的过程中,开始越来越不负责任,很多应有的行程开始省略,在整个的行程中,只进行一些简单的拍照和行车观光,把很多的该有的项目简化,无法满足消费者的满意度。消费者在整个旅行的过程中,审美体验下降,在事后会产生后悔的心理,这就会使旅游行业失去客源,投诉的消费者多,也会导致消费者在今后的传递很多的不良信息。旅游社之间的恶性竞争也使得企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越来越不重视,降低了企业在行业内部的形象和信誉。消费者为了能够节约资金,获取更多的利益,就进行低水平的消费和服务,这样往往是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的事情。

(三) 部分消费者对维护自身权益不重视

很多的消费者在旅游的过程中,缺少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没有利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在自身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或是没有得到应有服务的时候,都没有在认识到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就使得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消费者对法律不熟悉的现象,使得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这方面的行为意识很差。也导致旅游行业避开了法律的制裁。在实际的消费中,消费者在很多的环节中都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简单就是说,旅游合同存在不完全性和不可执行性旅游产品存在道德风险。旅游行业的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很多的旅游经营者会使出很多的手段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很多的旅游行业来看,经济效益和消费者之间,总会选择经济效益,并且许多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制约了各地区旅游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区域整体效益的充分发挥,也使得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来自旅游市场、服务、交通等方面的障碍。

五、使旅行社走出低价竞争,形成多赢的格局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对旅行社的控制机制

旅行社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地位,占有足够的旅游市场份额,就必须要完善旅行社的分工体系,政府以及相关部分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旅行社的管理者以及政府要完善旅行社的分工体系与结构,适度的提高旅行社的市场集中度,使我国旅行社的體系得到相应的完善,提升旅行社行业领导者的地位,提升他们在旅游市场中的话语权,还要保证旅游市场的良性竞争,增强市场竞争的活力,旅行社明确自身在旅游市场中的定位,选择有效的经营战略,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适度调整旅游产业结构,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竞争氛围,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旅行社还要根据地域特点与旅游产品的特征,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战略,建立合理的分工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我国旅行社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分清层次,分工明确,进行清晰的定位,保证我国旅行社不断进步与发展。政府还要在旅游市场与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中发挥作用,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市场监管,完善价格机制,并且对采用低价竞争手段取得市场份额的旅行社进行相应的处罚,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的服务水平与质量,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

(二) 旅行社管理者树立真诚服务的意识

旅行社虽然是以利益为首要目标的,但是还要有着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富强而努力的美好愿景,旅行社管理者要树立真诚服务的意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旅行社管理者要规范服务标准,强化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就是规范我们管理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就是把服务内容标准细化,由无形的变成有形的,并用这些标准规范我们的言行,同时明确我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培养我们工作人员良好的服务意识,用标准、职责规范要求我们的行为,使消费者时时处处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他们的身边,有困难、有问题就来找我们,使他们“有事而来,满意而归”。强化服务理念,理念实质就是一种理想和信念,有什么样的服务意识,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服务理念。假若我们把服务看做只是一种工作,我们的服务理念就会是清淡而无味;假若我们把为离退休人员旅游消费者服务当做是一种理想信念的追求和实现,我们的服务理念就会是一种超前的境界,理性的升华。实际上一种理念的形成和推行就是目标任务的确立。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旅游消费者对我们的希望值和我们服务机构的期望度。所以把亲情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质服务,上门服务,满意服务作为我们管理工作者的一种理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质量不仅仅是态度,更重要的则是一种道德修养的深化。通过增强服务理念达到服务标准。在旅行社服务体系的创建中,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服务的新路子,不断的研究和发现旅游消费者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不要把服务旅游消费者简单地看作只是一种工作。如果我们的心中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没有消费者,就不可能随时随地掌握消费者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工作中就会忙而无序。

(三)旅游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旅游消费者是旅游活动的直接当事人,要通过开展教育,使旅游者有能力在目前尚不平等的旅游市场上做出明智的选择,积极及时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广泛宣传各种旅游知识,提高旅游者消费素质;第二,大力宣传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旅游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第三,加强旅游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教育,帮助他们分清想要和需要的界限,学会合理分配家庭资源以获得最佳效益;第四,旅游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核后再签字,目前,许多旅行社的合同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旅游消费者要注意其中条款是否清晰明确,是否符合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体现出平等公平才可以签字。现今社会,媒体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所以旅行社可以通过相关媒体宣传自身的优势,倡导旅行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观,降低旅游消费者的一些不合理消费。另外还可以通过消费教育的方式引导消费者进行合理消费,增加消费者对旅游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旅游消费者的总体素质,提倡理性消费,改变旅游消费者倾向于低价的意识,保证自身的利益与合法权益,推动我国旅行社不断发展,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总而言之,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产业,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社会上各级人士的共同努力,旅行社方面正当经营,旅游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旅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作者单位:渤海大学金融与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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