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妇幼卫生年报》等资料,应用SPSS 19.0进行统计学处理,经过综合性分析,梳理出孕产妇保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极差,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配置不合理、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学科专业人员,基础设施不足。结论:县级妇幼机构应从明确属性、发展学科、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院内和基层管理、均衡产科资源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稳定和培养妇幼卫生技术人员。
[关键词]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保健管理;现况;措施
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妇女儿童的群体预防保健和向区域内绝大多数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技术服务的重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管理质量,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全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街道(镇)卫生院共有妇幼人员17人,共同承担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编制内11人(64.71%),编制外6人(35.29%),年龄22~51岁,平均(35.29±7.84)岁。从事妇幼工作年限≤3个月的3人,3月~2年的7人,>10年的7人。中专或职高学历10人(58.82%),大专5人(29.41%),本科2人(11.76%)。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人,未取得资格1人,公卫执业医师1人,注册护士11人,乡村医生资格2人。17名妇幼人员中,近5年来妇产科进修时间O月。
1.2方法
2017年4月采用现场访谈方式,对澄江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街道(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进行调查,结合《2016年妇幼保健机构监测报告》、《妇幼卫生年报》等资料,应用SPSS 19.0进行统计学处理,经过综合性分析,梳理出孕产妇保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结果
2.1县级医疗机构妇产科人力资源状况
县妇幼保健院是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具有助產资质,但未开展助产服务),编制内职工52人,卫生技术人员44人。妇产科临床医生11人,职称分布:副高2人,中级3人,初级3人,未取得资格3人;县人民医院是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妇产科临床医生12人,职称分布:副高1人,中级3人,初级6人,未取得资格2人。两所县级医疗机构妇产科临床医生人数、职称构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1.49,P>0.05)。
2.2产前服务工作量分布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县管理户籍产妇1119人,产前检查11377次,人均10.17次,县妇幼保健院完成501(4.40%)人次,县人民医院完成3379(29.70%)人次,完成助产服务1144(10.06%)人次,同时承担全县高危妊娠的复筛和危急孕产妇抢救中心职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成3562(31.31%)人次;村卫生室完成2798(24.59%)人次;县域外医疗机构完成1137(9.99%)人次。两所县级医疗机构产前服务工作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2573.62,P<0.01)。
2.3设备资源及能力建设
为适应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现了在产前服务中常规开展ABO血型,肝、肾功能和血糖的检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初筛,整个孕期完成4~5次血、尿常规检查。少数乡镇卫生院能开展心电图检查。
2.4孕产期保健效果评价
澄江县县域经济全省排名32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属玉溪市较高水平。2017年上半年玉溪市活产数14762人,澄江县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相关指标高于全市水平。见表1。
3讨论
3.1基层妇幼人员配置极不合理,人员流动性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云南省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早孕建册、孕期随访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人员相对固定,任职前必须接受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上岗培训;本县基层妇幼人员配置达不到上述规范要求。
3.2传统的保健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产前保健的要求
现阶段,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的产前相关辅助检查仅能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但与原卫生部印发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制定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以及统编教材《妇产科学》第八版的产前保健服务要求相差甚远,如常规检查Rh血型、心电图、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胎儿系统B型超声筛查、75g OGTT筛查、NST检查等不能常规开展。建议检查的项目如地中海贫血、甲状腺功能、胎儿NT厚度等也不能开展,严重阻碍了孕产期保健质量的提升及高危妊娠的筛查。
3.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缺失
从服务数量和服务能力上看,县妇幼保健院不能体现出一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有的职责和职能。
3.4干预措施
3.4.1明确属性,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夯实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发展学科,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积极参与等级妇幼保健机构晋级评审,以评审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规范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降低围产儿死亡率。
3.4.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如开展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继续教育等。孕产妇保健工作内容广泛,尤其是高危妊娠的管理,不仅涉及预防保健学科和妇产科,而且涉及内、外、心理和伦理等学科,所以卫生行政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设立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人员准入制度,对学历、专业以及年龄等做硬性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应合理分配公共卫生资金,增加妇幼保健必要的设施、设备投入,在制度建设及物质分配上向基层妇幼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