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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农业合作发展研究

时间:2022-05-28 12:05:05 浏览次数:

内容摘要:通过分析琼台两地农业的比较优劣势、琼台农业合作的现状及加入WTO对琼台农业合作的影响,指出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促进琼台农业合作升级和发展。

关键词:琼台农业合作 比较优势 制度创新

琼台农业优劣势及合作现状

比较优势

经过几十年发展,台湾农业产业化程度很高,表现在种植业上做到了以市场为导向、以高科技为基础,实行专业化生产;在农产品加工上,从传统加工形态(如腌渍、焙烤)向现代化加工形态(如罐头食品加工、冷冻食品加工)转化,因而既使农产品达到保鲜、保存的目的,又增加了附加值,提高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三是注重运销,表现为市场资讯发达,建立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度、运销设施完善;四是农业科技发达,设施园艺、生物防治技术、光电技术、数位通讯、遥感、遥测技术和电脑技术等新兴农业技术被广泛应用,产前调节、无土栽培、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等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农业科技对台湾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至少有60%。因而台湾农业在农业科技和产品特色方面有较强竞争力,资本密集型产品及园艺品、水产品、种苗花卉、蔬菜及其制品有明显优势,一些特色土特产由于具有市场的区隔性而在非价格竞争中有优势。

海南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上。首先是土地资源丰富。海南可开发土地面积比台湾多,目前已开发的土地约占总面积的55%,未被开发的土地中有90%可用于大农业开发,尤其是不少荒地集中连片,特别适合机械化开垦和耕种,开发潜力大。

其次是气候资源优势。海南是我国最具热带海洋气候特色的地方,日照时间长、积温高、长夏无冬,拥有我国其他省区无法比拟的光热资源条件,许多农作物理论亩产量全国最高。其三是热作资源优势。海南与台湾均有丰富的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不少品种相同,但台湾因地理位置及气候原因,热带作物不如海南多。其四是水产资源优势。海南是中国海洋大省,全省海洋渔场面积30万平方公里,可供养殖的沿海滩涂面积2.6万公顷,海洋捕捞和养殖资源丰富。最后是劳动力资源丰富。海南农村人口众多,劳动力成本低,仅为台湾农业劳动力成本的1/15左右。

比较劣势

农地面积狭小一直是制约台湾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随着台湾经济起飞,农业劳动力纷纷向其他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老化及妇孺化,导致农村劳动力成本提高,这又是制约台湾农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两项因素综合,台湾农业土地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不具有优势,畜牧业也缺乏优势。此外,农业发展面临的另一个约束是岛内市场狭小,发展对外贸易、保证农产品出口顺畅,是台湾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

海南农业的比较劣势体现在,农业科技水平和机械化程度均低,耕作方式落后,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不够、复种指数低,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弱;市场营销观念落后,管理水平低;市场资讯不足,缺乏广泛的市场网络,促销水平低;运输、保鲜手段原始;产业化程度低,加工滞后,缺乏名牌。

琼台农业合作的现状

琼台农业合作是在琼台两地农业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初期发展和此后的产业化运作发展阶段,涉及种植、养殖、种苗繁育、生物工程、农产品加工和观光休闲农业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优良种苗引进繁育场、热带水果开发区、热带花卉开发区、水产养殖开发区、休闲农业开发区、蔬菜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保鲜区和甘蔗种植区“一场七区”的架构。

台商投资海南农业具有以下特点:布局区域化。南部主要是热带水果花卉种植、海水养殖及海产加工区,北部主要是农产品加工、海淡水养殖、蔬菜种植加工区,东部主要是藻贝类加工、海水养殖、蔬菜种植加工区,西部主要是香蕉、菠萝、荔枝、甜竹笋种植区。经营产业化,即形成了以台资企业为龙头的专业化产业化基地。如耀农公司目前有遍及琼台农业合作四个区域市县,众多农户和机构加入耀农网络;台新养殖、渔光冷冻、桦昌水产、勇丰水产、文源等台资企业为海洋水产品捕捞、养殖、加工、运输龙头;益华水产为罗非鱼繁育、养殖收购、加工、运输龙头;金农、海昌、千驹、东升农场为优质香蕉、芒果繁育、种植、推广、运输龙头;耀农、三合利为反季节西瓜、香瓜种植推广龙头;大海湾、大兴农场为热带名贵花卉龙头。注重市场营销。台湾农业为外向型农业,有较广泛的国际市场,台商在海南投资农业后,运用其已有国际市场渠道,将大批产品销往国外及香港、台湾市场,还注意开拓国内市场,台商生产优质水果已成为内地大中城市的畅销产品。初步形成了台湾优质种苗引进、繁育、推广体系。

琼台农业合作的发展趋势:合作环境日趋优化,合作稳步发展。台商表示,到琼进行农业投资,是出于国际分工考虑,利用海南低廉的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强化持续经营能力。海南各级政府也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台商排忧解难,优化台商投资环境。投资规模和领域扩大。台商刚投资海南农业时,大多带有试探性质,以中小企业和农户居多,投资规模较小,投资领域单一,主要是种植、养殖和简单加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原有的台资农业企业越做越大,形成一大批颇具规模的专业化生产基地,不少台资企业的实际投资都远远超过了其注册资金。由于经济效益高,从1998年起,台湾大型农业企业开始进入海南,这标志着琼台农业合作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投资领域方面,则扩大到了种苗繁育推广、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技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观光农业等,投资期限达30—50年。

加入WTO对琼台农业合作的影响

祖国大陆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台湾以“发达经济体”身份加入,台湾农业受冲击比大陆要大些。加入WTO后,台湾农业外移的可能性加速,而实际上台湾许多农业企业都在做外移准备。据部分台商分析,台农业外移可选择的地区有海南、越南、菲律宾、泰国等地。问题是,加入WTO后两岸的经贸关系如何?根据WTO规则,成员间采取歧视待遇是非法的,除非台方援用排他条款。据分析,台湾对大陆采用排他条款的可能性不大(目前的情况证明了这点),加入WTO后台当局人为设置的阻碍两岸经贸往来的政策终将消除,“三通”问题预期有望解决,两岸进行直接自由贸易只是时间问题。

本文认为,海南将可能会成为台湾农业外移的首选地。理由是:琼台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相近,台湾生产的农产品,海南都可生产,引种到海南的台湾农产品生长情况甚至比在台湾更好,海南农产品在季节市场和价值上拥有台湾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琼台农业合作已十多年,有深厚的基础;劳动力成本比东南亚低,我国劳动力成本为泰国、马来西亚的1/3,菲律宾的1/2,印尼的2/3;运输成本低,台湾农业市场主要在日本、美国、港澳、欧洲,在海南发展农业,相对于东南亚国家而言,运输成本更低,尤其是祖国大陆经济迅速成长,台湾的一些特色农业产品及热带农产品成了大陆人们喜爱的产品,市场庞大;早在1999年,中央政府将琼台农业合作纳入了两岸农业合作的战略部署,成立“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南还为此出台了鼓励台商在试验区投资的优惠政策;琼台两地文化、语言上具有亲缘性;大陆政局稳定,东南亚自然条件虽然优于海南,但政局不稳,分离主义势力搞得人心惶惶,缺乏安全感;两地关税税率不一样,台湾入世后的关税税率要低于祖国大陆,台商实际上可利用这种差别来加强琼台农业合作;目前困绕台商在海南投资的一些具体问题,如融资难、技术力量不足及台湾当局禁止新种苗输出、台湾农资输出问题等可望解决;海南可为台商提供大农业生产,台湾70%的家庭农场规模在20亩以下,而在琼44%台资农业企业规模达500亩—3000亩,500亩—200亩的占22%。因而海南能解决台湾农业规模小的问题,增强与国外农业竞争的实力。

琼台农业合作发展对策

制度,如法律、政策、管理、文化习俗等,是行为的规则。按舒尔茨的分类,制度包括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等),用于影响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合作社、公司、保险等),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农业试验站等)等。有效的制度安排能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激励机制、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和有利于将外部性内部化等。因而,经济发展有赖于制度安排和创新。加入WTO新形势下的琼台农业合作,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在制度改革的框架中实现琼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达到琼台农业更快发展,创造琼台农业双赢的局面。

消除农业产业开放的制度障碍

目前琼台两地都需要进行体制创新,为琼台农业在新形势下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台湾方面,当局采取“阻挠、推迟、延缓”政策,继续拒绝两岸“三通”,这使台湾经济不能借助大陆发展的契机,只能以迂回方式进行民间层次的经贸合作,加大了交易成本。迫于民间压力,台湾当局名义上将“戒急用忍”改为“积极开放,有效管理”,但正如舆论指出的,只见“有效管理”,未见“积极开放”。农业领域,当局对农业赴大陆投资限制更严,如将农业对大陆投资禁止项目从原来13项扩大到436项,原75项“准许类”改为“禁止类”。然而这些农业禁令执行起来是怎样呢?因为农业生产需要的是人力和土地,祖国大陆很丰富;农业技术不是高门槛、大资本的投资,只要有一点技术和小配额资本即可。可见这些农业禁令执行起来是困难的,两岸农业迟早会有更多的投资往来,这是档不住的历史潮流。实际上,台湾当局所奉行的拒绝“三通”政策正是造成两年来台湾经济衰退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入世带来的强大竞争压力,台湾的出路是正视现实,改变政策,将两岸经贸关系从民间层次提高到官方层次,促进两岸经济发展。

海南方面,政府要在体制上有更大创新。中国加入WTO引发了国人对经济特区是否应存在的争论。从实践上看,不少WTO成员国和地区都设立包括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自由港等各种形式的经济特区。经济特区的做法并没有与WTO原则相悖,而是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而继续存在。WTO机制下,特区的使命应是担当起我国内地与世界进行自由贸易的开路先锋,进行试点和摸索经验,先行一步,建成具有试验和示范性质的自由贸易区。琼台农业进一步发展,制度应先行。要充分利用全国人大赋予海南的地方立法权,率先按WTO规则和国际惯例来深化改革,形成体制创新的新优势。对农业来说,就是要实行农业开放战略,即对农业及其相关的服务业,在投资自由化和市场准入方面,率先实行国际通行规则,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具体到琼台农业合作,可实行琼台农业项下自由贸易;允许台商以合作或独资方式建立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及发展海洋捕捞业;争取签订琼台农业技术合作协议以获台湾农业技术援助;建立琼台高效农业技术开发区,实施农业高新技术的特殊政策,发展技术含量高的现代农业;探讨琼台率先实行“三通”的方式等等。

通过制度创新,降低琼台农业合作的运作成本

针对台商来琼投资农业中遇到的问题,拟加强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和交通设施建设,解决台商交通不便,运输困难和农业用水问题;简化土地征用和进口农用物资设备手续;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资金支持,如可考虑设立台资企业管贷部,拓展贷款新形式;建立琼台农业合作信息网络,提供市场、生产、销售资讯,减少市场风险;建设由政府主导、经过批发市场的传统运销、共同运销、合作运销和直销等多种类型的运销制度,强化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建立各种中介组织,为台商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加速健全劳动力市场,进一步规范管理主体和优化管理手段,积极发展技术和信息市场等来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通过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教育投资,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参考资料:

迟福林、李昌邦,以产业开放拉动产业升级——中国加入WTO背景下的海南经济发展战略[M],海南出版社,200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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