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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纪人的行为特征及制度管理

时间:2022-05-24 17:20:06 浏览次数:

【摘要】针对体育经纪活动实践,结合有关体育经纪人的研究成果,分析了体育经纪人的基本特征,如体育经纪人的产生、职能与作用、活动形式与要求,以及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的结构、内容等。

【关键词】体育经纪人;行为特征;制度;管理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事业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体育事业的发展一方面提高了全体国民的身心素质,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在许多体育项目冲出亚洲,走向世界,高水平发展的同时,还有诸如男子足球、网球、拳击等项目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出路何在,有的学者从改革现行体育管理体制的角度作了研讨,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工作应该面向市场,走职业化发展道路,以此来全面提高体育运动的整体水平。

在我国,尽管已确立了体育事业的性质和发展目标,但转型期中我国体育产业化发展,实际上还是处于初期阶段水平。体育中介制度作为国家调控体育产业运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发展是尚待期望的。1992年的“红山口会议”把足球作为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多年下来,虽有发展但更有二次改革的呼吁,其中就涉及到体育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不规范等足球产业化方面的一些重要问题。1998年甲A春训期间,海埂“多国部队”现象,范志毅、孙继海、杨晨、李金羽转会(或租借)国际足球联赛市场的事由波折,甚至日本中田英寿闯荡意甲一炮走红的事件都启迪我们,中国足球职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应逐步完善体育市场的组成要素,尊重国内外体育市场发展的历史事实;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基本运作要求,指导体育的产业化过程,这是体育市场运转起来且良性发展的迫切呼唤。而体育经纪人作为体育市场的基本构成成分,必然有着预期的发展潜力,这无论是体育产业化理论,还是体育产业化实践都已证明过的。因此,对体育经纪人及制度管理问题的认识,显得必要。

本文拟结合一些体育经纪活动事实和体育经纪人研究的相关材料,分析体育经纪人及其活动的本质和行为特征、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的结构和内容,并对转型期间在我国建立体育经纪人制度等问题进行思考。

1.体育经纪人及经纪行为概述

1.1 体育经纪人的产生

体育经纪人是经纪人的下位概念,体育经纪行为是经纪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纪行为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是经纪行为在体育市场中的延伸与发展。

体育经纪人的中介活动是商品性的服务活动,是一种必要的社会分工和必要劳动。它是伴随着体育市场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体育市场的发展而发展的。体育经纪人本身并不占有产品,而是代理买卖其中的一方,或中间方实施交易;或者提供商业信息、咨询、调研、评估等中介服务。体育的职业化和商业化是体育经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职业运动员是一种体育“商品”,具有“商品属性”。其价值是自身劳动和教练员劳动及其他人员劳动的凝结,其使用价值是能给体育俱乐部带来利润。因此,体育的职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到体育经纪业的发展进程。体育经纪人在职业化体育中主要起到信息中介作用,促进职业体育的高效率、高效益运作。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经纪公司成为不可缺少的交易中介。

1.2 体育经纪行为的模式

体育经纪人的经纪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体育经纪行为的主体即为体育经纪人;体育经纪行为的客体指的是各种体育商品和体育服务的买方和卖方,这包括运动员(队)、体育赛事、体育组织、体育保险、体育旅游等。不同的体育商品和体育服务拥有不同的买方和卖方,在不同的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的角色会发生转换。体育经纪人的经营对象比较特殊,因为除了经纪有形资产外,还要经纪无形的体育资产,尤其是对运动员的体育才能和社会影响的经纪。

在体育市场中,体育经纪行为客体(买、卖双方)的双方都是市场主体。在体育市场条件下,体育经纪行为的主体与经纪行为的客体(买、卖双方)之间力求使买、卖双方就经纪对象而实现某种商业目的。这就是体育经纪行为系统的运动过程,即“卖方→体育经纪人→买方”,(如图1所示)体育经纪人所要做的就是要使卖方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获得最大限度的提高,使卖方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但是体育经纪对象的买、卖双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经纪过程中,买方和卖方的角色也会发生转移。

1.3 影响体育经纪人经纪行为的因素

根据以上对体育经纪人与经纪行为的分析研究得出,从体育经纪人的产生与发展来看,体育产业环境直接影响体育经纪人的产生与发展,它是影响体育经纪人及经纪行为的首要因素。从体育经纪人的经纪行为的模式来看,体育经纪人同时关系着买卖双方的利益,对其行业自律的要求又相对较高。从体育经纪人的作用与目的来看,体育经纪人对规范体育经济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必须对它加强管理和扶持,这就又关系到国家的管理政策和法律环境。据此体育经纪人及经纪行为的存在与发展主要与以下因素相关:(1)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体育产业市场的发展;(2)政府的管理政策;(3)体育经纪业的法制建设;(4)体育经纪人的行业素质。行业素质主要是体育经纪人的职业素质,其直接影响因素就是体育经纪人的培训体系。从事体育经纪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1)合理的知识结构;(2)较强的信息意识和对市场机会的把握能力;(3)自觉的法律意识;(4)诚实守信;(5)具有公关能力;(6)良好。

2.体育经纪人的制度管理

2.1 加强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的必要性

体育经纪人作为一门新兴的职业,其发展速度较快,给职业体育的发展也注入了活力。但也正由于体育经纪业的高速发展,给体育经纪人的生存带来了压力;加之体育经纪人的“软服务”的中介特点,使得体育经纪活动的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如体育经纪人违规居间代理,操纵运动员和运动竞赛,经纪合同缺乏规范性等。这些现象不仅不利于保护经纪双方的合法效益,甚至扰乱了体育市场的秩序。所以加强体育经纪人的管理,把体育经纪人的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是相当必要的。

2.2 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的结构和内容

加强体育经纪人管理与良好的管理体制是分不开的。国外的体育经纪业之所以得到承认并快速发展,原因就在于这个行当确立之初就建立了与之相适应并逐步发展的体育经纪人管理体制。从有关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外体育经纪人制度的构成一般包括:体育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制度;体育经纪人的注册登记制度;保证金制度;佣金制度;仲裁制度;体育经纪人的培训制度;体育经纪人违规操作经纪活动的法律、法规的处罚条例等。当然,仅就上述制度的每一点而言,国外体育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力度,随体育管理体制的不同、社会整个经济发展背景的不同和运动项目商业化程度的不同而异,体育经纪人制度也处于逐步完善之中。

就目前来看,每一项体育经纪人制度的管理结构成分大致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体育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制度包括从业人员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行业考试、资格有效时期推定和必要说明等。如体育经纪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与任何体育组织和机构存在伙伴关系,只有等原工作结束一定时期后,才能申请成为经纪人。(2)注册登记制度包括注册登记的管理程序说明、注册费的缴纳办法和期限、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注册管理机构组织的组成和工作办法,以及注册制度、注册方式的选择等。(3)保证金制度。实施保证金制度主要是约束经纪人履行义务,规范其经营。保证金制度包括对缴纳保证金数目的规定,违约后保证金的处理办法及补偿规定等。(4)佣金制度。一般包括佣金标准,给付佣金的时间和条件,佣金结构和佣金请求权的丧失规定等。(5)仲裁制度。包括解决体育问题的专门法规的说明,仲裁机构的组成,提请仲裁的程序和办法,证据出示,仲裁费的缴纳方式和仲裁期限的规定等。(6)经纪人的培养制度。包括经纪人的培训和素质要求,培训内容和方案以及实践操作学习安排等。(7)体育经纪活动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它的违规操作的处罚,即体育经纪人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要接受民法、商法和体育经纪活动中相应体育行业管理机构所出台的法规法则的处罚,它的内容主要来源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2.3 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规范化

在看到体育经纪人存在合理性的同时,还要注意到体育经纪活动中的不良现象和管理中的缺陷。这不仅影响和限制了体育经纪人有利于体育事业的正向发展,而且助长和纵容了经纪人危害社会的逆向行为,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这都标志着我国体育经纪人制度的不成熟,其实质是经纪制度的规范化程度不高。规范化是体育经纪人制度走向成熟的关键,也是体育经纪人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首先要强化体育经纪立法活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条例。各国在民法和商法中一般都对经纪人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都较为明确地规定了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我国也应根据体育市场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使所有体育经纪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还要在政策上对体育经纪事业加以引导、扶植,在工商、金融、税收、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要完善体育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制度。体育经纪人除了要具备《民法通则》要求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外,还要具备体育、经济、法律、管理、社交等方面的知识和经纪事务操作能力,还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做后盾。体育经纪人必须是脱离公职的专业人员,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要照章纳税。取得体育经纪人资格,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接受资格审查、登记、取证等几个必要的程序,还必须取得经纪人营业证、资格证“两证”和经过税务、交易市场“两登记”。

要建立和健全体育经纪人的组织管理机构。我国体育经纪人管理机构尚不健全,从目前情况看,可按行业组建体育经纪人协会,也可在综合性经纪公司中开展体育经纪业务。体育经纪人事务所是较理想的体育经纪人组织形式,是经国家批准的依法从事体育信息交易代理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经营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要规定体育经纪人的佣金及纳税标准。佣金是体育经纪人唯一的收入来源。要通过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则,根据体育经纪人的不同的业务活动,确定合理的既相对统一又有一定伸缩性的体育经纪人佣金标准和幅度,公开列出价目表,从而既保护体育经纪人的权利和利益,又对体育经纪人的收费行为给予限定和约束。

总之,体育经纪人制度管理的结构和内容,随着体育经纪业的发展和体育经纪活动规律的揭示,前者必将得到日趋合理的阐述,并能有力地指导体育经纪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慧德.意大利足球经纪人ABC[N].足球报,1998-04-09.

[2]林京耀.经纪人[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

[3]马铁.体育经纪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4]范佳音.体育经纪人[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0.

[5]陈鑫林.浅议我国体育经纪人的作用和行为规范[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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