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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鉴宝”热看民间收藏文物

时间:2022-04-11 09:46:48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国民间收藏市场持续火爆,中央电视台的“鉴宝”、江苏电视台的“家有宝物”等栏目居高不下的收视率和观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度,明显呈现了国内愈见庞大的收藏队伍和“盛世收藏”的蓬勃发展趋势。它充分反映了由于国家对民间收藏文物政策的改变,社会公民对文物收藏产生的视点变化和行为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经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收藏不仅仅是个人爱好,更成为一种事业,一项产业。作为一名文物工作者,目睹这个目前已浮出水面但尚未完全见阳光的民间收藏文物活动日益成为热点的社会现象,觉得应值得关注,并进行追源思考,从管理层面对收藏者和收藏物展开分析研究,并最大限度地在实践中对民间收藏行为加以正确规范引导。

一、民间收藏文物的发展历程

中国文明千年来延绵不绝,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所起的传承、支撑和维系的作用是重要因素之一。“藏宝于国,施惠与民”,“藏宝于民,奉献国家”,从远古延续而来的公、私收藏传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朝历代出于不同目的,不同的手段,自觉或不自觉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收藏者,如帝王将相、王官贵族、官僚富商、文人雅士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文物珍宝的收藏者、拥有者。汉唐以前,藏品多为钟鼎、宝玉之类的重器,是神权、功勋、财富的象征。收藏群体多为氏族首领、天子诸侯之类的官家。唐宋以后,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收藏更多承载的是文化、艺术和修养。收藏群体逐渐扩展到民间士大夫阶层和一般知识分子。历史上的一些大收藏家,多为这一收藏格局下的产物。他们或本身就是某一门类的大学问家、大艺术家,或曾经在政界权倾一时。历史的机缘使之成为庋藏丰富的收藏大家。这一代藏家的共同特点是偏重艺术、文化,经济因素不占收藏的主导地位,藏品的精神属性突出。近现代的杰出收藏家为了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省吃俭用,节衣缩食一点一滴地逐年积聚,精心收藏了许多珍贵的文物珍宝,并将之无偿捐献给了国家。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他们纷纷把自己尽心竭力收藏的文物珍宝无偿捐献给了国家。由于广大收藏家的捐助和支持,我国很多国有博物馆大大丰富了藏口,弥补了阙佚。

我国民间收藏活动的变化,总是与国家的兴衰、安危、人民生活的贫富连接在一起的,时起时伏,时冷时热。据有关专家研究,历史上,人民群众对收藏古玩字画等的偏爱,数千年以来从未间断,但形成全国性收藏热只有三次:第一次是北宋末年;第二次是清康熙、乾隆盛世;第三次是清同治、光绪至民国初年。这三次收藏热有四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几乎都以收藏为乐事;二是真假艺术品、工艺品层出不穷,常有以假乱真;三是市场活跃,各种古玩字画收藏率很高;四是收藏研究成果频频问世,许多鉴赏的书籍至今仍有借鉴作用。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的民间收藏也是从热到冷,从冷到热,从传统到现代,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建立后的17年,我国民间收藏步入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取得较大成就;第二阶段是文革时期,民间收藏遭到了空前未有的一场浩劫,大量珍贵文物、收藏品遭到破坏、丢失。许多著名的收藏家被查抄,他们的珍贵收藏品有的被破坏,有的流失到了“造反派”手中;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至今,这一阶段是中国民间收藏的新的灿烂春天,是前所未有的“收藏热”,也是前所未有的中国收藏事业的大发展。其中2002年后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更是为“收藏热”加了一把火,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其新增的“民间收藏文物”一章的具体内容既与中国几千年持续保存着的古董收藏、藏宝于民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极大地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收藏事业方兴未艾、勃勃生机的时代要求。今日的民间收藏形势大好,其表现是:全国的民间收藏组织和收藏队伍仍像雨后春笋一样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 民间收藏活动的场所、渠道、方式多种多样,在文化产业市场上独领风骚,如潮奔涌,一浪高过一浪;民间收藏品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质量之好,十分惊人。

二、现今民间收藏文物活动及其管理

从收藏文物的所有权上来看有所谓国家收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属于国有文物,由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和有关单位保管,是为国家收藏文物;非国有文物由非国有法人单位(包括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公民个人收藏保管,是为民间收藏文物。现代的民间文物收藏者,收藏文物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收藏者从总体来说,分布在城乡各地,以城市的居多,各种人群的人都有。其中成为收藏、鉴赏家的是个别的,一般都是文物收藏者或文物爱好者。公民个人或非国有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收藏的文物,在品种、数量、价值等方面各不相同,而且随着收藏者经济条件、收藏目的、文化素养、生活方式或者非国有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变化,原收藏的文物也可能随时易主,或者易地。据中国收藏家协会今年2月公布的最新数字统计,目前从人数上看,不自觉收藏和自觉收藏的收藏者、收藏爱好者和收藏家的总数,全国约有2亿至3亿人,其中已成为正式收藏大军的有五六千万人。全国各级收藏家协会约600多个,其分支机构约2500多个,几乎遍布全国各地。而收藏的门类更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从传统的玉器、青铜器、陶瓷、书画、典籍、石刻碑拓、砖石瓦当、竹木牙雕、钱币、印章……到近现代的书报刊、邮品、票证、体育纪念品、烟标、火花、徽章、彩票、扑克牌、茶具、酒具……可谓是林林总总,无所不含。同时,各地民间收藏市场活跃异常,全国的古玩市场、艺术品市场和画廊等约有1000多个,仅古玩市场和艺术品市场,每年的成交额就有10多亿元人民币。北京的潘家园、报国寺,天津的古文化街、鼓楼文化街等民间市场都成为收藏大军流连“淘宝”的“乐园”。另外,全国经营各种艺术品的拍卖公司约有100多家,每年成交总额近10亿元。由于民间收藏文物的这种分散性和不稳定性,也决定了民间收藏文物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新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的祖传文物指的是公民先辈合理持有并传至后代的文物,属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同时还规定,文物的所有者在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继承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至此,文物的民间收藏和买卖问题在法律上终于得到了确认。旧文物法规定,国家允许出售的文物,只能在国家指定的文物专营场所出售。而现在,只要是属于合法渠道得来的文物,可以由私人收藏、流通。在新的《文物保护法》中,对“民间收藏文物”专辟一章阐释,并对民间收藏的途径作了明确规定: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准买卖的文物也作了明确规定。

新的《文物保护法》相对于旧法而言,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也还有不完善之处。比如有的条文概念还不清,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存在执法不公、因藏品鉴定标准不一而导致收藏市场混乱等问题。目前收藏实践中可谓“热”中有“忧”,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包括收藏组织的业务主管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支持不够;二是广大民间收藏爱好者缺乏收藏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不知道哪些东西可以收藏,哪些东西不可以收藏;不知道收藏品的真与假,鉴赏研究水平低;三是收藏与市场有机结合不够,缺乏系统规范管理,造成市场赝品充斥,假货横行;四是收藏组织的自身建设不力。

三、引导民间收藏文物健康发展

人们收藏兴趣的高涨,说明人们关注艺术,需要艺术,有文化的需求,藏友在交流中相互尊重、认同,互相切磋、提高,享受收藏的乐趣,这无疑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历代先民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文物散失在民间的数量非常大。事实上,国家在用于文物保护和收藏上的资金明显不足,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的博物馆和文博部门工作人员,要把传世文物和出土文物全部存入博物馆中陈列,是无法实现的,国有博物馆受种种因素限制,所收藏的只能是浩如烟海的文物中的一小部分,需要国藏与民藏并重来加强我们的收藏实力。正因为此,通过文物艺术品的市场化、大众化,使民间收藏文物艺术品有效填充文博部门收藏的空隙,是防止文物艺术品外流,保护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民间收藏热潮,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不可逆转的潮流,其拾遗补阙的作用不可替代。

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收藏文化需求,该如何对待民间收藏品交流、促进藏品市场健康发展,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笔者认为,首先,作为国家法律,理应规范、帮助和引导民间收藏向健康的方向发展,现行的文物法是规范涉及文物行为的法律总称,对文物的收藏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也不能涵盖所有的收藏品,因此需要尽快出台专门的收藏法,明确民间收藏文物的流通与“倒卖文物”、“有偿转让”与“非法倒卖”、“文物”与“旧工艺品”的概念区别,保护收藏者的合法权益。其次,重新审视以往文物高度集中收藏的局面,充分发挥各地各类型博物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国家收藏和民间收藏等多种渠道的积极作用已是文物保护工作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之一。国有博物馆有义务鼓励民间收藏者根据自己的兴趣、财力进行收藏,有义务培养民间收藏队伍,要用国家的文物政策法规去教育、感化民间收藏家,引导民间收藏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中国的民间收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今天的收藏热潮正是太平盛世的重要标志。“盛世收藏兴”,民间收藏在我国是一个巨大而活跃的市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收藏事业,正在成为亿万群众的精神追求,我们的民间收藏事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挑战和发展机遇,我们的收藏组织、收藏家、收藏爱好者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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