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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收藏家的品牌

时间:2022-05-20 16:50:02 浏览次数:

文物收藏者有很多种,有的挥金如土,盲目追求藏品的经济价值,而从不着眼藏品的研究,做一个纯粹的“保管员”,到头来换回满屋子赝品和次品,金钱上的损失不消说,精神上的打击则更甚,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和他的藏品最终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和记忆。另一种收藏家对心仪的藏品也是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但他们更注重藏品的文化品位和历史价值,不断地学习、淘汰,去芜存菁,藏品不多却几乎件件皆精,既保护了珍贵的文物,同时最终亦成为收藏大家。人们一看到他或她,就会想起此人拥有或者曾经拥有什么名品重器,再或者看到某重器名品,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他或她,也就是说,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与物结缘而永不分离,这种由人及物、因物及人的收藏佳话,在近代中国收藏史上并非罕见。我就见过这么一件珍贵的玉器,这么一个奇怪的收藏家,说他奇怪,就因为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只拥有一件令人艳羡的国宝级玉器。

认识刘君大约是在十七年前的事了,那时在位于香港湾仔庄士敦道的天地图书店,刚新进了一批精美的文物参考书,人头攒动中有一衣着朴素老者不时于书架上取书翻阅,看得津津有味,攀谈后得知对方姓刘,喜爱收藏古物。看他举止言谈高雅,见解独到,顿生景仰之心,遂相约他日到其府上拜访求教。见面当日,按照惯例原以为会看到琳琅满目、应接不暇的藏品,谁知在一番寒暄过后,刘老只是轻描淡写地从卧室里取出一个异常精美的锦匣,打开后赫然是一件古怪的玉立人(图1)。玉人呈扁平状,圆环首,叉腰,直立于一长条上,最奇特的是人头上还趴着一微张口翘尾、拱背侧身的动物,身体与人首上半部合而为一。人形的颈、腰与双膝间各刻一横弦纹,余皆光素无纹,两面造型、纹饰一致。玉质深绿带灰,两面皆有深浅不一的褐黄沁色,上面零星散布着俗称“金银渗(沁)”的物质,金光闪闪,皮壳风化自然,十分温润。“这不是卑南文化的玉人吗?”我不禁脱口而出。卑南文化是台湾东部地区的一个新石器时代文化,这件人形玉器的正式学名叫“人兽形玉器”,大部分学者根据形制又称其为“人兽复合式玉玦”或“人兽形耳环”,目前只发现于台湾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圆山文化(台北芝山岩遗址,距今约2000~4000年左右),及卑南文化(台东卑南遗址,距今约2300~5300年左右)。据《台湾史前时代人兽形玉玦耳饰》(宋文熏、连照美著,原载《考古人类学刊》第44期,1984年)一文所收录,才只有14件(其中芝山岩遗址11件,卑南遗址3件),都是私人收藏和考古工作者在遗址中采集所得(图2A、2B),其头顶动物的独特形象,据古方先生研究,认为与动物崇拜有关,“动物崇拜导致了图腾崇拜,而图腾符号则往往是人兽合一的形象”(见古方《台湾史前时代人兽形玉器的用途和宗教意义》,原载《考古》996年4期第365页)。这种头顶动物的形象,不仅习见于中国境内其他同期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见之于岩画上(图3A、3B)。山东省泰安市博物馆亦收藏了一件名“龙凤冠人形玉佩”的玉器,据说明文字认为其头顶为冠,可是从偌大的“冠”形物米看,不仅比例失调,且毫无美感可言,故应不是冠,而是新石器时代头顶动物的遗风和演变(图4)。

卑南文化人兽形玉器真品且不说如凤毛麟角,就是仿品也不多见,这可是我第一次在民间零距离接触。刘老见我激动不已,点了点头,转身坐在沙发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紧闭双眼,好像在回忆一段无言的往事。临别之际,我问刘老是否可以割爱,或者还有其他的卑南文化人兽形玉器可以让我解解馋,回答是“只有这一件,恕难如愿”。既然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但我还是再三请求:“今后如有意出让,我定是最好的下家”,刘老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可惜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当然还有那件令人牵挂的玉人。

今回想起这件稀有的卑南玉人,以其高达23厘米的尺寸而言,足以在已知的同类器中傲视同群,考已知卑南人兽形玉器中,脚底横棒下有带榫或不带榫两种形式(图5);其与圆山文化人兽形玉器脚底四样,据前引古方文中“其与圆山文化人兽形玉器脚底四榫,应同作为嵌固于某种器物之上的‘插头’,类似木构件中的榫头。……故此,人兽形玉器的用途大致可以这样描述:嵌插于木质或骨质器物上,便于固定膜拜或持举、并带有宗教意义的玉质神器”。以刘老所藏玉人尺寸之臣,当可作为辅证。另,习惯上把这种人兽形玉器定名为“块”,似乎仍有讨论的必要。古玉,特别是史前古玉的用途,往往由于年代久远以及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等因素,某些器物因形状“古怪”而难以与后世连接,故引起种种猜想并不足为奇。如良渚文化的冠形玉器,学术界就曾有过“发饰”、“钉缀于衣服上的饰件”以及“巫觋所用的一种法器”等多种论调,直到1998年8月浙江海盐县周家湾遗址出土了一件良渚文化象牙梳,在梳背上镶嵌一件这种玉冠形饰,并以两枚横向销钉固定,才最终确定是梳背上的装饰品(图6)。类似情况尚未完全明了者还有玉琮、玉璇玑等,从略。玦是古代一种环形有缺口的玉器,《白虎通》:“玦,环之不周也。”文献上记载有两个用途,一为腰问佩饰,如《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宴上谋士范增不断转动腰间佩带的玉块,暗示项羽下定决心杀刘邦,亦即《白虎通》所说“君之能决断则佩玦”;二是具有符节作用,如《广韵》说“逐臣(被君王放逐到边疆之地的大臣)待命于境,赐环则还,赐玦则绝”。以上文献从未提及玦是耳饰,可是考古发掘玦却常发现于遗骸头骨两旁,故业者断定其为耳饰。那么至少出现两种可能,一是考古发现的“玦”与文献上记载的“玦”,根本是两种不同的器物,或有其本质上的区别;另一种可能是“玦”最初确为陪葬用品,直到后来才被赋予上引文献所载的人文色彩。但是分水岭在哪里?台湾那志良先生在《谦谦君子·玉器的鉴定与欣赏》(1994年7期71页,书泉出版社)提出“是不是生人带在耳边的都是环,死人则用玦,表示‘诀别’。这也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意见”。再有一个极易被人忽略的可能是一器多用,如明代中后期的青花大缸,要不是在明定陵发现其用来作盛油的“长明灯”,有谁能想到除了贮水或养金鱼外还有这个用途?可见具体问题还得具体研究。已知所有卑南文化人兽形玉器并非全部考古发掘所得,即便近年考古出土的两件,一件出于石板棺外,一件出于石板棺内(然具体部位不详)。另,虽然卑南文化出土大量与中原风格不一的“玦”形器,但若在目前没有过硬的证据前提下,似乎不宜把人兽形玉器特别是底部带榫的一类贸然归入块或耳环一类。故上引古方文中对卑南文化人兽形玉器的定名及用途考证是妥当及科学的。

去年与同是来自台湾的藏友闲聊,无意中提起该件人兽形玉器,获悉刘老原出自台湾名门,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前就已涉足古物收藏,且深入到字画、青铜器、玉器多个领域,后因股市投资失利,迫于生计,无奈终释出所有旧藏,仅带着惟一的一件始终无法割舍的卑南文化人兽形玉器,孑然一身辗转至香港过着半隐居的生活。言毕,唏嘘不已,从此每当我的眼神触及资料册里的这件卑南玉人,或是与卑南玉人相关的数据,总是不期然地想起刘老,想起这个不只有一件但又只有一件珍品的收藏家。看来,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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