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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调查

时间:2022-03-31 10:24:06 浏览次数:

农业和农村环境是广大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环境保護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度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农业和农村环境保護现状却不容乐观。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愈显严重,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工作的意见》中,要求推动环境保護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護。

山西省常住农村人口有2050万,占到全省人口总数的55%。随着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投入力度逐渐加大,农村经济实现长足发展,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但是总体来看,农村环境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脏、乱、差”依然是农村环境真实写照。

一、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

为摸清我省农村环境现状,我省在11个市115个县345个典型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调研,每个县(市、区)分别选取位于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区和一般农区的3个典型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固体垃圾排放情况,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畜禽养殖粪便排放和利用情况、工业污染影响情况调查。

1、农村生活污染日益加剧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呈上升趋势。据调查统计,我省每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约6.58亿t,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0万t,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8.9%,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共10126个,尚不足行政村总数的50%。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当前农村环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调查情况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间自然条件影响,不同的县、村之间农村生活污染差异较大。山区县较平川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同一县域内的城郊村、工矿企业周边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大,一般农区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少。

(1)生活污水排放严重。

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生活洗涤用水。城郊村、工矿企业区每户生活污水日均排放约为150kg,65%的农户有下水管道,但是大部分村内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从下水管道直排入沟渠。

在一般农区每户生活污水日均排放约为50kg,大部分村内缺乏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村庄内污水横流,严重污染村庄环境。有的村民将污水倾倒入河道沟渠,对周边土壤和地表水形成了一定影响。

(2)生活垃圾已成公害。

生活垃圾垃圾成分主要包括炉灰、食品袋、废纸、建材、废电器、塑料制品、水果腐烂品等。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郊周边村和工矿企业区生活垃圾每户日均排放量约为5kg,70%的城郊村、工矿企业周边村内建立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内配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和保洁员,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或村委承担,但是所收集生活垃圾大部分选择就近填埋方式处理,未能做到回首利用。

与此同时,城郊农村紧靠城市,常常还要受到城市垃圾的困扰,这些垃圾有时不经过处理就直接倾倒在农村的荒地、荒沟中,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存环境,并且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垃圾污染。在工矿企业周边农村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在煤矿、水泥厂比较集中的农村,以及靠近运煤线路的农村,还要受到煤灰和烟尘的污染,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在一些贫困农村,每户日均排放生活垃圾约为3kg。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85%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村内缺乏必要的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在村子道路随处堆放,随意排放。大量未处理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染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2、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初步缓解

随着我省养殖业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生猪、肉牛、奶牛、蛋鸡、肉鸡等畜禽养殖业粪便的产生量约为600万t,污水的年产生量约为1270万m3。我省从2006年利用畜禽粪便大力发展沼气,截止201 1年共建设农村户用沼气71.2067万户、小型沼气185处、大中型沼气109处,有效缓解了畜禽粪便污染。但是我省畜禽养殖业粪便处理利用水平仍然处于低水平,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利用率为65%,畜禽养殖污水的处理利用率为47%,全省仍然有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仍然没有污染处理设施,一些农村畜禽散养现象依然存在,畜禽粪便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和合理利用,随处露天堆放,既污染农田、地下水、地表水和农产品,又使农村卫生条件变差,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3、农业面源污染需引起重视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为增加粮食产量,农药、化肥、地膜等在农业生产中投入量呈逐年增加趋势。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达到240.2万t,但是部分地区农药化肥使用仍然存在不合理、不科学,利用率较低。“播下不管理,全靠上化肥”、“荒草不去锄,全凭喷农药”,长年累月依靠化肥、农药过量化肥的施用使得大量营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淋溶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全省农药用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全省农药使用量约为1.5万t,有相当多的农药及其代谢物进入农产品、土壤、水体和大气中。农药的大量施用,不仅对土壤、地表水及农产品造成污染,而且由于农户缺乏技术指导,全省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加。

此外,残留地膜也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的另一污染源,目前全省地膜使用量约为22400t,残留量为3542.79t,残留率为15.82%。村庄的地头,废弃的地膜堆放在道路两旁,有的田间残留地膜随风乱飞。

4、工业污染问题愈益严重

我省是重工业发达城市,大多数工业企业都是在市郊、镇郊的村庄建厂,而这些企业很多都是高排放重污染的企业,很多企业将工业废水、废气不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很少有能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废气的任意排放,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其严重,附近村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严重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城市生活垃圾形成的治理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保障。相对比而言,农村垃圾的处理几乎无人问津,在法律建设方面仍不健全。

2、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从调研情况看,不少的地方政府部门只重视城市环境保護而忽视农村环境保護,只重视农村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环境治理,因污染造成农业损失和群众上访的事件屡有发生。要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保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进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构建和谐新农村。

3、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及地方财政,而基层政府部门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认识不足,人员和资金投入较少,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几乎是空白。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环境保護的资金投入,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财政预算,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后期维護支出。同时,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

4、农民环境保護意识淡薄

受几千年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影响,农民环保意识较差,对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认识不足。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横流、垃圾满街、秸秆满院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塑料袋、废弃电池、农用膜、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严重威胁着农村环境和农村居民健康。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護

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省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工作,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关系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关系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護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要将农村环境保護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工作,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严格执法力度

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满足我省农村环境保護现实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研究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对农村环境保護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防止农村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護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護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的能力。科学编制镇村环境保護规划,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護农民的环境权益。

4、推广农村清洁生产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物,平衡养分配比,提倡使用有机肥。规范使用农药和地膜,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可降解地膜,对于不可降解地膜要注意及时回收处理,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无公害的农产品。在有条件的乡村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现农村家园、田园、水源清洁。

5、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鼓励和引导农户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在对农业生产者进行补贴时将补贴与农户是否采用了节约型、友好型的农业技术相挂钩,对采用了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施用有机肥等肥料合理使用技术的农户给予补贴,对选用了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的农户给予补贴,对畜禽粪便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也应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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