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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促进依法治理信访工作

时间:2022-03-14 11:20:27 浏览次数:

宾县司法局通过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职能,积极在依法治访上进行了探索,为解决百姓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一、群众上访,主动跟进

主动才能赢得工作先机。基于这一工作理念,利用依法治县办及司法行政系统的县直、乡镇、村屯四级调防网络和1600多名调解信息员的优势,在信访问题出现时,联动并分层次迅速赶往上访者首访地,力求第一时间,把群众上访的情况了解清楚。能主动跟的。能调解或化解的。立即协同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调解、化解。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在跟进上访者的过程中,要让上访者感受到政府在认真倾听他们心声,尊重他们的人格,感受到党和政府维护他们的权益,干部与群众血肉相连。与群众沟通的过程中决不能态度粗暴。言辞激烈,在上访者心平气顺后进行处理与化解。往往许多群众上访的目的就是讨个说法,通过倾情人理的与群众沟通,与群众连心、交心,用政策、法规、情理去说服、教育、感化,进而取得理解与支持。特别是信任,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今年春,宾县某中学发生学生斗殴,造成一死一伤。这起恶性事件,在社会上备受关注。死者家属及屯邻们上百人封堵县政府前后门及地下通道,打着横幅进行闹访,经请示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协同援助律师主动面见死者家属,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一方面帮助死者家属依据政策、法规了解自己应得赔偿的项目与金额;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家属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申请合理赔偿。通过四天反复磋商,最后死者家属与学校达成协议,学校对死者家属提供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看护费、误工费、死亡体恤金和丧葬费等合法补偿60万元,并对此件赔偿予以公证。

此次上访事件最初上级领导要求政法四机关共同负责,但是经过深入分析,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职能给群众感觉都具有很强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如果过于刚性,可能会激化群众的情绪,而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救助,在法律框架内引导当事人以正确思与行解决问题,既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又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二、重大事项,勇于参与

在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决策中,我们勇于参与,建言献策。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些决策提供参谋与意见,以此来避免因重大事项简单决策而产生的不稳定隐患,或造成群众利益不均乃至利益失衡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哈东新城建设中,房屋征收土地征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且事关百姓安身立命之本的工作,极容易产生上访事件。为了保证所制定的房屋征收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征收户的利益不受损害,我局积极参与谋划重大决策。对群众的房屋征收,由我局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组成房屋征收工作司法保障组,全程参与起草法律法规征收方案,为县委、县政府如何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制定政策献言献策,以确保符合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还帮助县委、县政府起草了《宾县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确保政府制定的政策,既符合法律规律和国家政策,也符合县情实际。

除此之外,宾西司法所长张峰等司法行政干部一直在稳定组接待群众上访,对众多矛盾纠纷直接进行化解。同时抽调我县大部分司法行政人员深入到被征收户家中。送法律、访民情、化矛盾、保稳定。一是工作人员深入被征收户调查摸底,主动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二是对思想波动大、有抵触情绪的个别拆迁户,通过谈心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困难和建议,面对面讲解政策,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发现被拆迁户存在非法上访动态时,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有力地助推了新城建设。

三、关注民情。积极下访

群众上访一个重要原因是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或所反映问题解决不及时。针对这一实际,我局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主动的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走基层,深入群众家中,面对面的开展社情意调研,通过持续的下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以及一些苗头倾向性的、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以司法所为主体,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所辖乡镇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大排查、大走访、大治理。充分发挥我县严密的人民调解信息员网络作用,了解掌握各个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变被动上访为主动下访,变被动调解为主动疏导,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

年初,我们针对春耕时节土地纠纷集中、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百姓诉求不及时解决易引发上访或越级访的实际,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土地纠纷进行了排查和专项治理。共排查土地纠纷489件,调处128件,移交109件。因要求不合理劝退152件。仅常安司法所就调处89件,使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不再用大量时间接待信访问题,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今年上半年,全县耕地纠纷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

四、协调动作,依法终解

2010年12月22日,由拜泉开往七台河的大客车,在途经宾县同三公路54公里处时,由于司机操作失误,车翻入深沟,造成5死28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遇难者及受伤者的家属集体到宾县政府上访,要求宾县政府必须帮助解决。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宾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责成司法局对此次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及调解。我局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侯云生、薛立国,按照领导指示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崔宪、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共同办理此案。工作组及时制定调解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在事故发生的72小时内,5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全部成功调解,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通过司法局、法院、交警、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多家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12.22特大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经验告诉我们,仅仅凭一己之力,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必须整合力量,形成上下左右联动之势,才能攻坚克难。特别是对待和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往往一件事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只靠一个部门的职能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因此,为使百姓的合理诉求依法得以终解,我们采取协调多方,发挥各自职能,共同为上访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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