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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章程”一路走来

时间:2022-03-14 10:10:55 浏览次数:

zoޛ)j馝םuʹ׭mu}u~u޿}m}m}5iz]vM<i}M5f规章制度作保障。为此,市教育局法规处领导走访所辖19个区县的学校,选定学校章程建设样本学校;在章程制订工作开展前,还专门举办了章程起草培训,并将制定得较好的学校章程文本作为范本发到各校以便参考。

2005年9月,上海市虹口区要求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制定学校章程。在虹口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协助下,各校凝练办学理念,明确运行机制,拟定章程文本,反复修改讨论后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到2006年5月,全区117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现章程“全覆盖”。虹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郑万瑜说:“好校长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往往是不可复制的。有些学校会出现‘换一任校长翻一次烧饼’的状况。章程、规划、制度等则为学校发展建立了基本规范,使学校文化的延续、区域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成为可能。”

核心: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学校要全面实行依法治校,就必须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而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则成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的题中之义。

1998年,北京市教委就开始在小学阶段启动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2010年,北京市教委启动了新一轮的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并明确将中学章程建设纳入项目之中;同时成立了“中小学章程建设与学校管理改进研究”项目组,委托高校和专业机构,通过项目的方式推进和指导中小学进行学校章程建设。2010年以来,北京市教委分批为全市学校开展章程辅导讲座10余次,内容涉及制定学校章程的目的、意义,学校章程的涵义、内容,学校章程地位、作用,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原则、程序与技术等,为学校制定章程提供帮助。截至2015年初,北京市已有学校章程建设项目样本实验校300所。北京市教委基教一处处长张凤华表示:“学校章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一个标志,通过章程建设能够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自主发展,形成学校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进而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与核心竞争力。”

2012年3月,济南市教育局出台《济南市学校章程管理办法》,首次以行政文件形式对学校章程的概念、内涵、特性、地位以及基本结构、主体内容、语言文字等技术性要求做出详细解读。此后一年多,市教育局直属24家中小学章程先后获准施行。虽然每个学校的章程制定都是严格按照《办法》所起草的,但并不意味着学校没有自主权。济南市教育局局长陈东生表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鼓励学校自主确定章程,并依据章程自主实施管理。市教育局仅仅对学校章程进行合法性审查,是一种底线审查,防止学校章程与上位法及教育方针政策相抵触。”

常规内容与个性兼备

《教育》记者采访发现,中小学校章程的内容相对固定,一般包括: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长、其他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等。比如,《杭州市西子湖小学学校章程》中的常规内容就列的很详细,见下图。

除了常规内容外,有学者认为,学校章程文本具有学校个性化特色非常关键,它是创办个性化特色学校的前提,有利于改变我国学校“千校一面”的状况。事实上,一些带有“个性特征”的章程条款在各校章程中屡见不鲜。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在学校章程中,不仅列出了“乐于求知·勇于攀登”的校训,还公布了校徽、校旗以及校歌《金色的童年》和校报《智多星报》等学校标识。以校徽为例:上半部分是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隐喻孩子们、老师们,我们的学校朝气蓬勃、天天向上;太阳图形内嵌校名中“附”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f”,字形灵动,如同一只跃出海面的小海豚,快乐而幸福。下半部分是一本打开的书,旨在引导孩子们爱读书、会读书,让我们的校园充满浓郁的书香。

《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九中学章程》将艺术教育、海洋教育两大特色办学内容单列一章,明确指出要科学设置艺术专业课程,完善“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实践型课程”三位一体的海洋教育课程体系,还提出要专门建立艺术社团和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设置艺术教育办公室,开设海洋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班,成立海洋教育研究室。

《福建省莆田市实验小学章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

在教育体制机制上的突破与创新,更容易引起关注。成立于2012年的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在学校章程中首次引入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概念,对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出了积极尝试。北京十一学校在2015年1月发布的学校章程中规定“教师有权通过投票弹劾校长”,对于当前校长由行政部门任命的情况,有其积极意义。

诸多问题尚待破解

“一校一章程”从《教育法》颁布至今,已经走了20年。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教观念的深入人心,许多地方加快了学校章程建设的步伐。然而,《教育》记者采访发现:在章程起草与制定过程中,有的学校仅由少数几个校领导来负责,甚至一个人包揽;不少学校章程文本的内容结构不够完整、呈现形式和语言表述不够规范;许多学校章程在制定和实施中对师生缺乏人文性关怀;有些学校对章程制定后如何依章办学重视不够、强调不足;学校章程建设的监督程序仍是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质量和落实。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陈立鹏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地区之间、校际之间在学校章程建设方面差距较大,落后地区和学校更需要大力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他还建议:对于已经制定了章程的学校,要在章程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学校章程,通过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对于还没有制定章程的学校,要积极借鉴别的学校章程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抓紧章程的制定工作,尽快制定出符合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学校办学与管理特色的章程。

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范魁元说:“加强学校章程将成为今后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任务。当前学校章程建设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人们对于学校章程的理论研究重视不够不无关系。”范魁元表示,除了加强对学校章程的理论研究之外,还要提高各方对学校章程地位和价值的认识,开展有关学校章程文本规范性知识的培训与指导。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建设监督机制,促进“一校一章程”局面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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