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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例文2篇

时间:2022-06-20 14:25:06 浏览次数:

 XX 学校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精准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从严从实压实防控责任,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

 ZSJ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秋季开学前准备充分、开学时井然有序、开学后安全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精准防控 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研制秋季开学方案,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在学校传播和蔓延。

 (二)稳步推进,反应迅速

 在继续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工作,精准做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饶返饶

 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服务及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按照标准化处理流程进行上报、处置,全面开展工作。

 (三)联防联控,压实责任 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责任落实落细。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

 三、工作重点 各地各校要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 教电传字〔2020〕49 号)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一)全面落实“一案九制”。各地各校要科学研制秋季开学方案,落实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做到要求明确,确保责任落实。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二)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饶返饶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 7 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人员,

 到达学校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等候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立即解除隔离。要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要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三)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学校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当前公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开学前 14 天(8 月 18 日起)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离开本市外出旅行。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地生活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

 (四)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各地各校要督促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 14 天和开学后 14天每日连续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确保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重点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毕业年级学生录取前由原所在学校负责监管,录取后由对应的录取学校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五)提前储备防疫物资。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要求,配齐配足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体温枪(计)、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食材釆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重点排查食堂储存的进口食品和冷链食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采购、制作、食用以上食品。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知识 培训、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

 (七)加强环境整治。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分类和投放,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八)强化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科学普及健康知识,让学生和教职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要重点关注学生视力、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九)加强上下学管理。各学校每天要有专人负责引导师生员工凭证验明身份后有序进出校园,要有专人负责检测师生员工的体温、负责维持秩序。学校要加强校门值守力度,非上下学时间一律关闭校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加强应急处置。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如发现师生员工存在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按照开学工作预案标准化处理流程进行处置。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时停课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把做好秋季开学工作作为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统一领导,专题研究,督导落实。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的工作,确保开学前准备充分、开学时井然有序、开学后安全平稳。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地各学校务必提高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从严从紧从细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学校不发生疫情的底线红线,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所属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核查验收。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

 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

 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

 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

 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

 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

 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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