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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招生是推动素质教育发展的引擎

时间:2022-05-28 18:55:06 浏览次数:

zoޛ)jm4;i5F计划发展到今年15个专业650名的招生计划。单独招生成为人们迎接素质教育时代到来的一种探索和期待。众多考生怀揣人生梦想轻松而自信地在这里一展身手,素质教育孕育的幼苗在这片土壤中正渐渐成长。

单独招生已经把学生的升学压力转化为高职院校的人才选拔压力。普通高考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只需要对已经上线、投档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即可,而考试组织、考务安排、考试环节的公平公正等压力则全部集中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招生改革打破了这种格局,试点院校不仅要理解国家单独招生的精神,理清改革思路,还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又要组织报名、命题、试卷印刷、试卷运送、考务组织、评分、阅卷、录取等,稍有疏忽就有可能使单独招生陷入“自由招生”的泥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为此,单独招生院校需要顶住强大的外界干扰,在考试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阳光运行”。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突显高职教育的本质和特色

高职教育主要担负着为社会生产一线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任务。培养规格和办学层次决定了高职院校对生源素质的高要求,即学生不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基础,而且具有一定的职业理想、职业潜质及与专业学习、职业发展相关的综合素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制度很难满足高职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方式和途径,建立一套适合高职院校选拔人才需要的招生制度体系,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下人才选拔多元化改革的重要目标。

2007年,全国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授权开始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扩大到20所,2009年扩大到33所,今年扩大到73所。而且今年的单独招生生源范围扩大到中职毕业生。这一改革举措充分显示了国家认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其真正意义在于招生自主权的下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担负着探索、改革和示范的神圣使命,其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引领性、示范性和借鉴性。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通过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来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以突出高职教育的本质和特色。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必然带来学生学习方式的多元化,而针对这种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的招生考试方式和途径,将那些有志于读高职、动手能力较强、职业潜质较好、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招录进来,无疑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择多样化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放权更是责任

单独招生学校可以根据社会需要、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和不同专业的要求,自主确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方法。作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使“为行业选人、为职业育人”成为可能。通过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可以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不仅落实在人才培养过程,而且延伸到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从“源头”上体现高职教育的内在要求。这样的选拔考核克服了高考“只看考试成绩,不管考生是否愿意学习某种专业,是否适合某种专业学习,是否具有某种专业的职业潜质”的弊端。

诚然,单独招生使招生省份和招生院校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招生省份和招生学校可以从本省、本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拘一格选拔适合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对单独招生的认识,我们还不能简单地看成试点院校自主权的扩大,而要看成试点院校的责任更加重大。虽然单独招生在我国高职院校试点运行了4年,但受招生院校资格和招生计划的限制,这一政策能够惠及的考生和高职院校还是极少数。随着我国单独招生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校和学生将更好地实现“双向选择”,从而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和扩大教育公平。可以说,单独招生试点高职院校肩负着这一重要使命。

因此,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不仅关系学校声誉、社会和谐、高职教育改革方向,而且关系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基于对近年单独招生改革的理解和认识,笔者认为单独招生试点工作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科学确定“招什么人和怎么招人”。毋庸置疑,单独招生是一种人才选拔方式,是对人才进行多元化评价的一种有效尝试,旨在为文化课成绩不太理想或各门课程成绩不太均衡,却有专业潜质和特长的考生提供升学的机会。长期以来,高考分数成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唯一标准,而单独招生考试在招生考试内容上不仅考查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而且从职业能力和岗位定位的角度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形成全新的选拔机制。二是要科学制定“选择什么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开展单独招生”是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切入点。各试点院校要在对各专业进行广泛的调研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选择专业特性明显、便于考察评价考生职业潜质的专业作为试点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就将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划分了专业类别,该学院通过广泛论证将具有共性的专业归结为一个招生专业类别,对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执行相同的考试方案。这样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高了考试的质量。同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对考生来说,增加了选择专业的机会和被录取的机会;对学校来说,降低了考试成本,调动了考生报考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单独招生“阳光运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人们的怀疑。有人担心学校的自主权加大,会出现“关系生”“条子生”等问题。这种怀疑是可以理解的,因此,试点院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考生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将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方法、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以及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使广大考生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并加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报名、命题、试卷印刷、试卷运送、考试、评分、阅卷、录取等工作,并在各个工作环节上建立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

实践表明,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就是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制定的方案、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实践检验的过程。从中,我们既发现了成功经验,也发现了不足之处。这些都会成为今后指导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宝贵财富。同时,单独招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对试点院校管理工作和管理水平的一次大检阅,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帮助试点院校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的作用。这些对于我们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责编:思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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