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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讲”与“接着讲”的哲学

时间:2022-05-18 17:55:01 浏览次数:

[摘要]中国传统哲学是没有逻辑内容的,也不是运用逻辑分析法来论证的。中国现代时期分析哲学尤其是逻辑的传入,进入了中国哲学,促成了中国哲学的革命,这在《论道》和《新理学》里得到鲜明的体现。冯友兰说其新理学是接着宋明理学讲,而不是照着讲,主要是指接着用逻辑讲,接着讲逻辑;全岳霖的《论道》是用逻辑重新讲的哲学。

[关键词]《论道》 《新理学》 逻辑 重新讲 接着讲

[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4-0031-04

反映分析哲学重要特征的逻辑的引入,促成了中国哲学在现代的转型,形成了中国哲学研究的新范式——逻辑分析。这在金岳霖先生的《论道》和冯友兰先生的《新理学》著作中有鲜明的体现,前者可以说是重新讲的哲学,后者是接着中国哲学讲的哲学。而这两本哲学著作是中国现代时期的哲学代表作,与此同时有影响的哲人也无不运用了逻辑分析法。

一、《论道》、《新理学》用逻辑

作为哲学体系建构的工具,可以是逻辑的,也可以是其他,《论道》、《新理学》建构的工具就是逻辑的,而且是有意识地运用逻辑作为其表述思想的工具。

《论道》完全是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建构起来的,里面运用了下定义、划分、演绎推理等逻辑方法。从《论道》的整体框架看,尽管概念很多,但概念与概念之间衔接紧密,内涵丰富、清晰,环环相扣,条分缕析,是一部准确运用逻辑的著作。例如其第一章讲的是道、能、式是什么及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二章是从可能的现实来论证道、能、式。例如运用下定义的方法,《论道》说,“可能”指的是“可以有而不必有‘能’的‘架子’或‘样式”’;“现实”指的是“现是出现的现,……而‘实’就是不空。”例如下一段话就是运用假言推理的例子。“如果Matter-energy是一概念或共项或可以有定义的名词,它就是本文的可能,而不是本文的‘能’。如果它是本文的可能,也许就是本文的‘式’;如果是本文的‘式’,则Indestructibility of Matter-energy那一原则就不是本条这一句话了;……如果它是式,则那一原则不是自然律;如果那一原则是自然律,则它不是式。”在论证“逻辑是可能的必然的关联”时,运用的就是正确的三段论AAA式。金岳霖是这样论证的,“‘式’就是必然的关联。逻辑就是‘式’,逻辑也就是必然。”而“可能的关联有必然的关联”,即必然的关联是可能的关联,逻辑是必然的关联。所以逻辑是可能的关联。

在《新理学》里也是运用逻辑方法来论证的。冯友兰用“如果一则”推出“真际必有”,推出“大全”、“理”、“气”、“道体”等范畴。

二、《论道》、《新理学》讲逻辑

在中国古代哲学著作里,从来不把逻辑放入哲学体系中来讨论,《论道》、《新理学》则不然,在这两部哲学著作里,探讨了逻辑问题。

在《论道》里,金岳霖研究的逻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关于逻辑、逻辑系统与逻辑学的定义。金岳霖把逻辑、逻辑系统与逻辑学作了区分。他认为,逻辑与逻辑学不同,逻辑也不同于逻辑系统。逻辑是逻辑学的对象,没有不同的逻辑,逻辑是必然的理,逻辑是惟一的。逻辑“是必然”。逻辑学是“研究必然的学问”。“逻辑表示必然与必然之间的必然关联。”如PRQ中,PQ是必然,R是必然的关联,“逻辑底秩序本身是逻辑。”逻辑不包括传统与现代,而逻辑学分为传统逻辑学与数理逻辑学,逻辑学是以逻辑为研究对象,所以逻辑学可以不同。逻辑是惟一的,逻辑系统可以是多种的。用他的话说,“逻辑系统是逻辑的具体表现,逻辑系统的意义随逻辑系统而异。可是,系统虽多,而逻辑不二。”“逻辑无二,而逻辑系统不一。”这就是说,虽然逻辑学研究逻辑及不同的逻辑系统,但是逻辑不同于逻辑学、逻辑系统。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逻辑,逻辑系统是逻辑的系统,逻辑是一元的,逻辑学、逻辑系统是多元的;可能与必然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可能底关联有必然的关联,而必然的关联为逻辑”;逻辑学有传统与现代之分。

关于逻辑命题。金岳霖认为,“逻辑命题都是穷尽可能的必然命题。这样的命题对于事实毫无表示,所以它不能假,对于所有的可能都分别地承认之,所以它必真。”“逻辑命题不仅不能假,而且必然地真,它虽然不表示事实,然而它不能不有所表示。”

关于同一律思想。“同一律或者用(一)‘甲是甲’表示,或者用(二)‘如果X是甲,则X是甲’表示。”

关于归纳原则。在《论道》第7-12页专门论证归纳原则问题,强调归纳是由例子到一般的结论,可概括成“如果一则”的命题,进而分析前件所举正反例子对于归纳原则的真假关系问题,得出“归纳原则不会为所与所推翻”的结论。

关于“式”的含义。在《论道》里,“式”有两层含义,其一,它是哲学范畴;其二,它包含逻辑的意义,而后者从属于前者。所以,逻辑也成为《论道》的哲学范畴。“式”是“析取的无所不包的可能”。“所谓可能是可以有而不必有‘能’的‘架子’或‘样式’。”所谓析取,金岳霖的解释是可以兼而不必兼的“或”,与我们现在所说的相容析取意义相同。从式的定义看,式是无所不包的“‘能’的‘架子’或‘样式”’。“逻辑就是‘式’,也就是必然。逻辑既是可能底必然的关联,当然也就是任何事实底最高(或最低)限度。逻辑学就是研究式的学问,或研究必然的学问。”式是“逻辑底泉源,可是它不限于任何一逻辑系统。……我觉得逻辑底积极意义就是表示‘能’之不能逃式。……一逻辑系统,不过是以一种方法表示‘能’之不能逃此‘式’。”他论及了式与逻辑的关系。他说,“所谓‘唯一逻辑’的逻辑也就是这里的‘式’。我们表示‘式’的方法可以不一,而‘式’无二。……逻辑无二,而逻辑系统不一;前者是说“式”无二,后者是说表示式的方法不一。从中可以看出,金岳霖的“逻辑是式”命题中式的内涵不同于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里所讲的式,维特根斯坦将式纳入命题函项中,把式视之为命题函项中常项。他规定了式的定义。“式是各个命题能相互共有的”,“式预先假定它可能在其中出现的一切命题的形式,这是一类命题共同的特征。”“因此,式由它表示特征的那些命题的一般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在这个形式中式是常项(constant),而其余一切是变项(variable)。”也不同于普通逻辑中的“式”。金岳霖的“式”是必然,维特根斯坦的“式”是逻辑常项,普通逻辑的“式”是推理的有效式和非必然的式。

在《新理学》里,冯友兰探讨了以下的一些逻辑问题。

传统逻辑中性质命题的主项存在问题,提出现代逻辑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如冯友兰将“凡人皆有死”表述为:“对于所有的甲,如果甲是人,甲是有死的”这一谓词形式,来考虑逻辑学的形式化问题。将“凡人皆有死,甲是人,甲有死”用谓词逻辑理解为:“若果凡人皆有死,若果甲是人,则甲必是有死的”。这一推理可表述为:对于任何人而言,如果其为人,则有死;甲是人,所以甲有死。

否定归纳逻辑在哲学研究中的作用。由于哲学研究的是“真正义理命题”,“用归纳法所得之结论,

不能是必然底命题,而真正义理命题,是必然底,所以真正义理命题,不是用归纳法所能得到者。”归纳法仅仅适用于“寻义理”、知识之获得。

明确“涵蕴”范畴与逻辑常项的关系。哲学是“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的纯思的学问,是对于“真际”形式的有所肯定,“真际”不同于实际,“实际的事物涵蕴实际;实际涵蕴真际。所谓涵蕴,即‘如果一则’之关系。”

哲学与逻辑。从其对哲学的理解上看,冯友兰认为哲学的观念是逻辑的;逻辑是有较新哲学的理由之一。他把理学称为哲学的哲学,是说理之学。所谓说理靠的是人的思与辩,“思之活动,为对于经验,作理智分析、总括及解释。”“解释”分为对于命题的内涵和外延的解释两种,哲学是说出或写出的道理,这说出或写出的道理就是辩,之所以得到此道理,是由于思。哲学虽然以实际的事物或以实际(自然)开始,哲学的形成靠经验,“但哲学对于实际,并无所主张,无所肯定或甚少主张,甚少肯定。”哲学本身只对真际肯定,哲学的观念、命题及推论多是形式的、逻辑的,不是事实的、经验的,作为形上学永远有其存在之价值,世界上没有全新的哲学,只有较新的哲学。第一,言语问题,言语会随着时代物质的环境或其他方面的知识的改变而改变,就会出现“全新底哲学家”。第二,经验问题,经验改变,我们据改变的经验对真际能够产生新见。第三,逻辑问题,人对于思之能力的训练可以进步。逻辑是训练人之思之能力的主要学问。由于今人对逻辑的研究比古人进步,所以对思之能力的训练当然优于古人,“用训练较精底思之能力,则古人所见不到者,今人可以见到,古人所有观念之不清楚者,今人可使之清楚。”由此可以看出,他把逻辑作为其哲学体系的基本内容。

三、“重新讲”与“接着讲”

运用逻辑分析法,使哲学逻辑化,由此达到哲学思想的明晰性和确定性,这是中国现代哲学不同于传统哲学的明显特征。《论道》和《新理学》如此,中国现代时期大部分哲学家的著作也是如此。如谢幼伟评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中就说:“然此书系统之完整,说理之圆融,思想之深入而谨严,已非宋明理学家之著作可比。……尝谓学问之道,非于逻辑先有训练不可,否则,纵有所见,而表达为语言文字时,必难完整而有系统。过去中国学问之大病,即在缺少逻辑训练,因而甚少系统完整之著述。其有例外,则必曾用力释典,今观熊著《新唯识论》,益觉所见为不谬也。”它充分说明逻辑分析法的影响。我们完全可以说《论道》是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重新写的著作,《新理学》是接着写的著作。

说是“重新讲”的著作,因为在《论道》里根本找不到中国传统哲学的痕迹,“道、情、性、势、理”等范畴是借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而已,有其名而无其实。就拿“道”来说吧,在《论道》里,“道”是“式一能”,如上,“式”是必然的关联,逻辑是式,研究“式”的学问就是逻辑学;“能”是“在经验中抓住了它,在所谓‘形而上’学底范围之内,它也就逃不出去。”经验是“有推论有想象的经验。”“‘式’与‘能’虽然可以分别地讨论,却不可分开地‘是’道。道是二者之‘合’,不单独地是‘式’,也不单独地是‘能’。”对于“式”与“能”范畴,金岳霖认为,“朱子的‘理’与‘气’,我不敢说就是这里的‘式’与‘能’,亚里士多德底‘形’与‘质’我也不敢说就是这里的‘式’与‘能’。

‘理不能无气,气不能无理’或‘形不能无质,质不能无形’是(似)乎是常常遇着的思想,可是,我个人总感觉不到这思想底必然,尤其是‘理不能无气,形不能无质’底那一方面。若把‘气’与‘质’当作经验中的‘东西’,这两句话是(似)乎是真的,可是,它虽然是真的,而它们是(似)乎不是必然的。至少在我个人看来,经验的‘东西’无所谓必然,而‘理’与‘形’很可以没有这些‘东西’。我这里的‘式’与‘能’,在我个人,的确是不能分离的,而它们之不能分离,在我看来,的确是必然的。”金岳霖意识到《论道》之“道”与中国思想中“道”的不同,因情感因素,犯了“旧瓶装新酒”的错误。“我深知道我这本书有旧瓶装新酒底毛病,尤其是所谓无极、太极、几、数、理势、情、性、体、用。其所以明知而故犯之者就是因为我要把一部分对于这些名词的情感转移到这本书一部分的概念上去。”这就是我们说《论道》是用西方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特征重新写的哲学著作。

《新理学》是用分析哲学中的逻辑分析方法来解读中国哲学的概念和观念的。如《新理学》第一章讲的是“实际与真际、类、全、理、形上形下、太极、‘物物有一太极’、‘理一分殊”’等内容。冯友兰是在论及中国传统哲学中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和命题的基础上,用逻辑方法来进行分析,论述自己的观点。我们看他是如何用逻辑来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的。在解释庄子的“大一”和“小一”时,他讲,“大一、小一是两个纯粹哲学底观念,因为它完全是逻辑的。《庄子·秋水》对于此点,有很好底辩论。……大一、小一,皆之对于真际有所肯定。大全或宇宙可以为大一者,因大全或宇宙亦是逻辑底观念,照定义它是至大无外底。若指定什么是小一,则即为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其命题是经验的,其真假总是可疑问底。”就“理一分殊”的诠释,他认为宋儒的“理一分殊”说及朱熹这种观念中的“理一”指的是实际问题,“是就形下方面说的,是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者。”不是一类事物所依照之理。“此是我们所说之理一分殊。此理一分殊之说,是就逻辑方面说,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此说并不涵蕴实际底事物中间有内部底关联,所以对于实际无所肯定。”这就是他接着中国哲学讲的哲学。即他先讲中国哲学怎么讲,然后从逻辑角度讲自己的思想。由此看出冯友兰对逻辑方法的重视程度。

金岳霖和冯友兰之所以如此重视逻辑分析法来建构哲学体系,这与他们对哲学的理解有关。金岳霖认为,“哲学是说出一个道理来的成见”。“所谓‘说出一个道理来’者,就是以论理的方式组织对于各问题的答案。”冯友兰也有此见,他说:“哲学是说出或写出之道理。此说出或写出即是辩。而所以得到此道理,则由于思”。依此推论,《论道》就是用逻辑的方法组织对于“道”的答案,所以金岳霖将其哲学体系取名为“论道”;冯友兰就是用逻辑这个工具成就《新理学》的。由此冯友兰得出“逻辑分析法就是西方哲学家的手指头,中国人要的是手指头。”他到晚年仍认为,“新的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概念,使那些似乎是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冯友兰对自己的哲学研究评价是:“冯友兰对于哲学是从逻辑学入门的。用古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悟人’;——用今人的话说,就是从逻辑学‘打开一个缺口’。照逻辑学讲,一个普通名词,都是一个类名,都有两个方面:内涵和外延。内涵是这一类东西的决定性的性质,外延是这一类东西所有的分子。内涵是这类东西的共项或一般,外延是这一类东西的殊相或特殊。”正如冯契所说,冯友兰“‘新理学’的真正贡献,在于它将逻辑分析方法运用于中国哲学。”

当然,这种对哲学的理解以及注重逻辑分析法有多种原因,如学术救国、逻辑救国、西方哲学训练(洋博士的经历)等等,这些不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逻辑对金岳霖、冯友兰的影响使其取得了哲学成就,只不过金岳霖偏重逻辑些,成为了逻辑学家;冯友兰更关注中国哲学,成为了中国哲学史家。从而使他们的哲学形成了“重新讲”和“接着讲”的差异。他们的成就启示当今的我们应该继续更好地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开展中国哲学的研究。

责任编辑:何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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