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蚂蚁文档网 > 述职报告 > 综合收益列报:历史变迁及其理论分析

综合收益列报:历史变迁及其理论分析

时间:2022-03-25 10:32:13 浏览次数:

摘要:本文在剖析会计环境变迁和会计目标双重性——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的基础上,借助于“不完全反映假说”理论,对综合收益列报格式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认为综合收益列报格式的历史变迁是与动态环境下会计目标内涵变化互相匹配的结果。

关键词:会计环境 会计目标 综合收益列报格式

一、引言

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适度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由此产生的一部分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07年发布、自2009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修改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在一张报表或两张报表内列报所有的非业主权益变动,不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009年我国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要求企业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6年发布《报告综合收益》的征求意见稿,1997年正式发布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130)《报告综合收益》。FASB在介绍SFAS130的制定背景时认为,从理论上说,一项完整的综合收益准则应当包括综合收益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但如果这样,势必要全面修订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实务,而且必然会引起许多有争议的问题。考虑到外部使用者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综合收益准则的迫切需要,FASB决定先不涉及其中两个最为敏感的问题——确认和计量,而只解决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已经得到确认和计量的其他综合收益的报告和列示问题(SFASl30,1997)。可以说,综合收益的改革思路是先构建一个框架,然后通过制定具体的会计准则往里面填充内容。(葛家澍、杜兴强,2005)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综合收益的列报是现阶段综合收益研究的主要问题。2008年IASB和FASB联合发布《财务报表列报初步意见》,对基本财务报表的结构和列报做出了重大改动。对综合收益列报的研究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国际会计界的这个新动向和可能发展趋势,并对我国新准则下综合收益的正确列报提供理论支持。本文主要分析综合收益列报格式的历史变迁过程。

二、综合收益列报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分析工具

(一)会计环境及目标导向的权变观(1)会计环境及权变观。管理学中的权变理论认为,每个组织的内在要素和外在环境条件都各不相同,因而在管理活动中不存在适用于任何情景的原则和方法,因此在管理实践中要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发展变化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适的管理方法。这种管理理论突出了环境变量在管理中的重要性,强调管理要根据环境变化而动,体现了环境决定的观念。环境观实际上就是历史观,它强调分析研究问题时一定要注重历史背景,充分考虑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形以及对所研究问题的主要约束因素。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应达到境地的抽象范畴,也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以环境为基础(权变观)的会计研究方法把会计目标放在第一位,依据会计环境的约束和制约,制定出合适的会计目标,然后根据会计目标制定出一个起指导作用的、完善的、内在一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此制定出适应环境的会计准则体系,指导会计实务工作,生产出能够实现会计目标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200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国会提交了《按照2002萨班纳斯—一奥克斯莱法案108(d)条款要求,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基础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在报告中,SEC启用了“目标导向”的新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很好地诠释了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以及由此而展开的会计理论之间的关系。在我们所构建的理论框架中,会计环境是基础性条件,在此条件的约束和制约下,会计目标引导着会计理论研究(2)会计目标。会计目标(财务报告目标)是会计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是会计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起点。FASB在1978年11月颁布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公告第1号(SFACl)就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Objectives of Financial Reporting by Business Enterprises)》。公告中,FASB明确指出,会计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受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美国会计界会计目标的研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决策有用性和受托责任。决策有用性是指财务报告为现有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提供其做出理性投资、信贷和相似决策所需的有用信息。(SFAC1)受托责任观中认为会计目标是以恰当的形式有效地反映和报告受托者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在这一观点下,财务报告的作用在于报告企业管理当局运用企业资源的成功与失败(斯科特,2006)。对会计目标的研究的两个代表性流派——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性,人们至今仍未达成一个统一的观点(注意到,决策有用性目前占了上风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然,也有准则制定机构和学者将这两者作为会计目标的两个方面而同时提出。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按照Beave(1998)的观点,会计信息的最高目标是决策有用性,而决策有用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估值有用性,即会计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的估值决策;二是契约有用性,即会计信息要有利于缔约,特别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缔约。斯科特在《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一再强调,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与对管理者进行激励是会计的两个同等重要的目标。因此本文认为会计目标具有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的双重性。

(二)不完全反映假说 Fama在1970年提出了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证券价格充分反映了所有的公开信息。尽管有效市场假说自问世以来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对它的质疑也从未停止过。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实证证据表明,证券价格对很多基本信息反应不足(under reaction)或反应过度(overreaction),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无效定价现象。投资者及分析师一直在努力依据公开信息寻找错误定价的证券,即使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这种努力是徒劳的;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操纵股票价格,即使有效市场假说认为所有信息已经在股价中得到了正确反映,而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监管者也在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的标准,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王跃堂,2004)针对这些与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证据,Bloomfield(2002)在理性预期模型及实验经济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完全反映假说(Incomplete Revelation Hypothesis,IRH),作为对有效市场假说的一个替代理论。这种新假说提出了信息解析成本的概念,认为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程度取决于信息的解析成本,解析成本越高的信息越难以被价格所完全反映。不完全披露假说不仅

能对有效市场假说下的异常现象(anomalies)作出更为贴切的解释,而且能对投资者、监管者、管理层以及信息中介不相信市场有效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传统的以有效市场为基础的契约理论难以对综合收益的列报格式作出合理的解释。如SFAS 130只是将原本存在的财务报告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的其它综合收益信息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系统明确的报告,并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计量的等问题,按照有效市场理论,没有任何新的公开信息的披露,对以会计指标为执行变量的企业契约将不会有任何影响,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将会保持不变;利润表格式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更只是一个完全相同的信息在不同的报表中进行列报的问题,因此,传统的会计理论更难以作出合理的解释。运用不完全反映假说所提出的信息解析成本的概念,可以对这些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

三、综合收益列报格式变迁的一般分析

(一)综合收益列报的披露格式 在SFAS130颁布以前,财务报告中就存在着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内容被披露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这种方式可以称为综合收益列报的披露格式;在SFAS130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些项目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两表法(同时提供损益表和第二业绩表)或一表法(用综合收益表替代传统的损益表)进行列报,这种方式可以称为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在正式颁布的SFAS130中,除征求意见稿中的利润表格式外,还可以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种方式可以称为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最初是通过披露格式进行列报的,这部分主要分析披露格式的起源,这是我们对综合收益列报格式变迁进行分析的起点。我们知道综合收益出现的直接动因是有大量未经利润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为什么这些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不经利润表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综合收益是一个主体在特定的期间内除去与业主进行交易之外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SFAC No3,1980)。在探讨综合收益的文献中,有一个与之密切相关的概念一资产负债观。其实它们二者有着相同的思想内涵,因此这部分的分析将会结合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讨论。在会计发展的早期,经营活动的短期性、生产与交易及其组织形式的简单性使得利润通过两个资产负债表日(期初与期末)净资产的比较就可加以确定,这就是早期的资产负债观。在这一阶段,收益计量通常是资产计价的附属物,企业通过重置会计或通过定期进行资产评价的方法,将利润当作一定时期净资产的增值。近代工业革命以后。公司制的发展使企业的持续经营逐渐变得可能并成为一种趋势,投资者无法等到企业终结再确认利润,为此产生了人为定期确定利润的需要。但是,在传统的会计环境中,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信息搜寻的复杂性及高成本性,企业无法在每个人为的会计期间结束时都按照现行成本确定期初和(或)期末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因此也就无法通过比较净资产的变动来确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观不再具有可操作性,如采用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本身无法确定,由此也导致利润的无法确定。前述的资产负债观在传统会计环境下的不可操作性使得会计学界和实务界开始转向收入费用观;另一方面,随着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展,企业生产与交易及其组织形式日益复杂,使得期初与期末净资产的变化因素及其影响难以直接确定,而这些具体变化因素及其影响的持续性。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证实或证伪过去的预测,预测未来,作出相关决策的非常重要的信息,于是产生了通过收入和费用来反映期初与期末净资产变化的具体因素及其影响的需要。相对于直接记录净资产变动然后确定利润的方法一资产负债观,这种通过收入费用和利润来间接记录净资产变动的方法被称为收入费用观。这两个方面一起构成了采纳收入费用观的必要条件。前文我们论述了收入费用观是对在传统会计环境下已不具可操作性的资产负债观的一种替代,接下来还必须证明这种替代的可行性。在传统的会计环境中,由于资产和负债现行成本的无法获取或者说不能以低成本的方式获取,而以“历史成本原则”和“实现一配比原则”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从而间接记录的资产和负债账面成本与现行成本又相差不大,收入费用观代替资产负债观变得可行。这构成了采纳收入费用观的充分条件。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重心从早期的资产负债观转变为传统环境下的收入费用观是历史的必然,是财务会计适应会计环境、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的变化所做的调适。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者并没有优劣之分,它们适用于不同的会计环境;只有与具体的会计环境相适应,财务会计才能更好的实现其自身目标,从而在信息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从早期的资产负债观转变为传统环境下的收入费用观,财务会计都没有破坏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的本原逻辑关系。(3)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中对传统收益确定模式的特点做了概括:会计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基础;收益应当通过将实现时所确认的收入与相关的成本相配比来适当确定。因此他们认为“历史成本原则”和“实现—配比原则”是传统收益确定模式的两根重要支柱。按照历史成本原则,不论外界的环境如何变化。资产和负债始终按业务发生时的成本计量,不确认持有资产或负债的价值的变化;按照实现一配比原则,收益表只反映已经取得现金或现金要求权的特定交易的结果。在传统的会计环境下,历史成本和实现原则能够较好的配合,实现原则与历史成本相辅相成,相互论证、相互支持。但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好的实现会计目标,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某些资产与负债项目突破历史成本原则,实行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负债表已突破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情况下。利润表中利润的确定却还固守着实现原则,从而导致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本原逻辑关系的瓦解,有相当一部分对于投资者非常有用的信息(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被排除在了利润表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的、以反映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充分感受到会计环境的变迁,将财务报表的概念扩展到了财务报告,使相当一部分无法在财务报表内进行确认的信息暂时得以在报表附注或其他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值得说明的是,实现原则并不真正是一项会计原则,不过是处理收入和利得确认所存在的不确定性的一项实用的操作规则(程春辉,2000),遵循收入确认的实现原则只不过是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未能进入利润表的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主要受市场的影响,不受管理当局的控制,不能反映管理当局的努力程度和经营成果,将其纳入利润表不利于对管理者的激励;而通过披露来反映这些信息可以在提高会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相关性的前提下,不影响对管理者的激励,从而很好的实现了会计目标。于是综合收益列报的披露格式正式踏入会计历史的舞台。

(二)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格式 我们从决策有用的两个主要信息质量要求——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方面,相对于净收益,综合收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济实质,对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能提高会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

的决策相关性;另一方面,从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观的角度来说,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格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这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将主要依赖于“不完全反映假说”这个理论工具来解释为什么对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1)明确列报格式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传统会计实务中确认的净收益与在各个会计期间内其他非业主交易引起的权益变动,一起构成了企业的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概念的提出,代表着传统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发展的趋势:一方面,收益的确认突破了实现原则的束缚,一个会计期间的收益既包括当期产生当期实现的利润(传统的收入和费用),也包括期末对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重计量时所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另一方面,综合收益又拒绝运用纯粹经济学的见解,对价值变动的确认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即这种变动必须能为会计信息系统所接受的可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我们不能把综合收益等同于经济收益。经济收益是会计收益的发展趋势,但经济收益本身并不是会计收益确认和计量的目的,而是一定会计环境下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在这一部分,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了传统净收益难以处理和反映的物价变动或其他一些外在环境事件所引起的未实现的资产和负债变动,与净收益一起更好地反映在报告期内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实质。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具有揭示差异、影响决策的能力,可以从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等方面来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第一,从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方面来说,传统的净收益体现的是一种非常狭隘的以实现原则为基础的经营成果观,它只反映已经过去已实现的收益,排斥或忽视了其他未实现的价值增值,而这部分信息对使用者评估和预测企业的价值是非常有用的。第二,其他综合收益(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信息只有在实现之后才能在净收益中反映,从而导致净收益报告存在时间差,即利得和损失发生在某一会计期间而净收益报告却在另一个期间,这将会损害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因此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是决策相关的。在综合收益列报的披露格式下,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在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进行列报;将其他综合收益信息进行明确的列报,信息使用者更容易收集和分析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降低了信息的解析成本,从而能够提高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相关性。(2)明确列报格式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这一部分从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角度论述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格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适当调整的行为。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有弊有利。弊是盈余管理会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利是增进了管理当局向外部利益关系人传递公司内部信息的可信度,以便更好地进行资源配置决策(schipper,1989)。斯科特(2006)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在一系列可供自由选择的会计政策中,很自然地选择使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的行为。这一定义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盈余管理可以看作是管理者为了在报酬合同、借款合同和政治成本中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这种行为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损害了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极其有害的;第二,从企业市场价值的角度,盈余管理可以为管理者提供一定的空间,当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采取相应的行动以保护自身以及企业的利益。这种行为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当然也包括自己)维护契约各方的利益,是应该肯定的。当利润指标是企业契约的执行变量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为管理者提供了盈余管理的手段。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所有者权益,当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出售时,持有期间的计人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转入净利润。当然,累计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会同时减少相同的金额。因此,通过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选择性出售,企业可以适当的操纵净利润,但不会对综合收益造成影响。以往的研究也表明,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会利用证券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来进行盈余管理。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不受错误或偏向性的影响,能够真实的反映它意欲反映的内容。机会主义观下的盈余管理行为来源于管理者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改造,使其所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相脱节,盈余管理使报表上的盈利信息成为数字游戏,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下降,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决策者失去有用性。按照“不完全反映假说”的猜想,综合收益明确列报格式的信息解析成本比披露格式低,能够使管理者通过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更容易被信息使用者察觉和利用。从而能够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三)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 SFASl30的征求意见稿中只允许企业采用利润表格式,但是正式颁布的准则又允许企业采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化?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构成这部分的主要内容。SFACl30征求意见稿所收到的评论信的数量是FASB发布的前100号准则所收到的评论信平均数量的两倍,并且绝大数的评论信都反对利润表格式(Yen et al,2007)。这一部分我们将会分析为什么管理者会关注综合收益的列报格式。这个问题非常微妙,因为SFAS130既不涉及会计的确认问题,也不涉及会计的计量问题,仅仅涉及列报格式,对净利润和财务状况完全没有影响,从而不影响企业的任何契约。因此,传统的契约理论无法对此作出解释,我们将会再一次求助于“不完全假说”。不过,有一点我们现在可以肯定: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有损于管理者的利益,至少在管理者看来是这样的。当然,也有可能会计准则本身对管理者的利益根本没有影响,但是管理者认为对其有影响,从而对准则制定进行干预。重要的是,只要管理者认为会计准则对其有影响,他们就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按照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式进行游说。这一部分将从综合收益的内在缺陷和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观出发展开我们的论述。(1)目前综合收益信息的内在缺陷。相对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列报,当综合收益通过利润表格式进行列报时,被认为更重要。另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中,存在有大量的非综合收益信息,比如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这些非综合收益信息的存在使得综合收益的信息难以被使用者提取和运用,或者被误认为非综合信息。因此,这两方面的原因将会增加利润表格式下综合收益的显著性。在综合收益准则存在内在缺陷的前提下,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将会降低投资者对管理当局的绩效评价。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由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构成,这些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形成比较复杂,一般来自于不受管理者控制的市场力量,波动性较大,持续性不强,因此,相对于传统净收益,综合收益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另外,从目前其他综合收益所反映的内容来说,它没有反映公司所有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对于确认其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资产和负债来说,公司中存在着一部分与这些资产和负债形成“对冲”的资产和负债。这些对冲关系可能是企业资产管理或财务计划的一部分,比如说,相同金额的资产和负债,所处的经济环境相同,

反映的经济实质类似,但可能只确认一部分资产(负债)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而不确认另一部分资产(负债)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而导致综合收益的波动性进一步加大。比如说,第一联合公司(FirstUnionCorporate)对报告综合收益的反映是:“……根据《报告综合--收益》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第一联合公司截止1996年6月30日前+B的综合收益及每股综合收益,比报告的收益及每股收益下降了40%。收益的显著下降可能会误导那些信息不灵通的投资者,以为公司存在重大的问题。而恰恰相反,综合收益的显著下降证明了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市场变动而导致现在和将来收益波动的资产一负债战略取得了良好的进展。综合收益之所以不能反映资产—负债战略的全部效果,是因为这一概念存在致命的缺陷,它仅仅包括经选择的经营资产、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响。”(摘自葛家澍、杜兴强,2005)HirsMefferandTeoh(2003)通过模型表明,由于报表使用者的有限理性(获取信息的能力有限,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当信息比较显著时,他们能够比较充分的消化信息,当这些同样的信息不显著时,他们不能够充分的消化这些信息。由于其他综合收益本身的波动性,以及综合收益准则的内在缺陷,准确的说是各个具体会计准则的缺陷,或者说是整个会计报表体系的缺陷,综合收益只反映了部分的“综合收益信息”,进一步加大了这一波动性。当这些综合收益的信息通过比较显著的利润表格式列报时,信息使用者会更好的消化这些信息,认为公司业绩波动性大,风险高,从而导致公司股价下挫,使用者对管理者绩效评价降低。当然,最重要的是管理者也预料到了这一系列的传导过程。而当管理者预料到这些结果之后,其行为必然会受到负面的影响。因此,从综合收益具有波动性的角度来说,相对于利润表格式,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有利于管理者的激励。(2)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观。盈余管理有其积极的作用:首先,在收益“硬约束”的条件下,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给予管理当局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可以使管理者对未预期或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从而较好地克服合同的不完备性和刚性,降低契约成本,保护企业和管理者的利益;其次,由于管理者掌握了大量的内部信息,若要以报告的形式将这些复杂且专业化强的信息传递给投资者,代价很高,盈余管理则能通过“利润均衡化”的手段传递企业原本无法传递的内部信息,从而有助于减少资本市场激烈波动对投资者评估和决策行为的影响,维护企业和管理者的利益。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由于管理者和股东利益的不一致,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股东将会事前与管理者签订一个“激励相容”的契约,这个薪酬契约能够对管理者形成激励和约束,使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保持适度的一致性。当这些综合收益的信息通过比较显著的利润表格式列报时,信息使用者会更方便地获取这些信息,发现管理当局的各种盈余管理行为,从而降低盈余管理对企业和管理人员的价值,对管理者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相对于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非显著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能够更好的发挥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管理者的激励。

(四)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 相对于综合综合收益的披露格式,明确列报格式能够分别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有利于决策有用目标的实现。如果只考虑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目标。需要更进一步,对综合收益采用利润表格式进行列报。在理论部分我们论述了会计目标的双重性——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在目前综合收益的内在缺陷和通过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有效契约性质的盈余管理这两个方面,相对于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明确列报格式中的另一种——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能够更好地激励管理者,从而有利于受托责任目标的实现。注意到,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有利于管理者的激励有一个重要的假定:财务报告使用者认为通过利润表格式列报其他综合收益(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比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更显著,起码在管理者看来是这样。这个假定的成立取决于使用者对综合收益信息的不熟悉,从而不能辨识相同信息在不同报表内列报的等价性。应该说这种状况会发生在对综合收益进行明确列报的初期。当使用者对综合收益信息熟悉以后,这个假定便不再成立,从而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相对于利润表格式有利于管理者激励的效应便不复存在。当委托责任目标不再起作用的时候,决策有用在会计目标中占据主要地位,导致对综合收益的列报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转为利润表格式。近年来,随着使用者对综合收益信息的熟悉,准则制定机构对综合收益列报格式的修订反映了这个趋势。IASB于2007年9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修改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在一张报表或两张报表内列报所有的非业主权益变动,不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修订前,综合收益及其组成部分可以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2004年4月,IASB与FASB将财务报表列报作为联合项目开展研究。2006年3月,IASB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建议修改——修订后的列报》征求意见稿,建议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尽量与美国准则SFASl30保持一致。在考虑了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后,IASB于2007年9月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修订版。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规定综合收益表可以是一张报表,也可以是两张报表。在只提供一张报表的情况下,前半部分列示净损益的计算过程(相当于损益表)。后半部分列示其他综合收益,最后加总就是综合收益总额。在提供两张报表的情况下,第一张报表是损益表,反映净损益的计算过程;第二张报表是综合收益表,以净损益为起点,加减其他综合收益,最后得出综合收益总额。2009年6月我国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要求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在此之前,我们的新会计准则要求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综合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显然我国选择了修改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第一种方法,也就是在一张报表中既反映净损益,又反映其他综合收益,最后反映综合收益总额。

四、结论

本文在会计环境变迁和会计目标双重性——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的基础上,借助于“不完全反映假说”理论对综合收益列报格式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随着传统会计环境的变化,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某些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在受托责任的会计目标下,对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在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可以减少对管理人员激励的不利影响。这就是综合收益列报的披露格式,也是我们分析综合收益列报格式历史变迁的起点;其他综合收益信息越来越多,使用者要求对这些信息进行明确列报,即综合收益的明确列报格式,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更好的实现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从目前综合收益信息的内在缺陷和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角度来说,相对于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非显著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能更好地激励管理者,实现受托责任的会计目标;当使用者熟悉综合收益信息后,综合收益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相对于利润表格式有利于管理者激励的效应不复存在,委托责任目标不再起作用,决策有用在会计目标中占据主要地位,导致对综合收益的列报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转为利润表格式。本文只分析到了综合收益列报的利润表格式,利润表格式又分为单表式和两表式,二者的区别以及如何演变并没有分析。另外,综合收益的列报还涉及到分类,小计项目等问题,这些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推荐访问:变迁 收益 理论 分析 综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