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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防雷行政许可工作的几点认识

时间:2022-03-14 11:04:15 浏览次数:

3【摘 要】防雷减灾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对各类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依法实施防雷行政许可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职责,如何规范和加强防雷行政许可工作,适应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对雷电业务轨道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基层气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

【关键词】气象部门;防雷;行政许可

雷电是联合国公布的十种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福建省属雷暴多发区,雷电灾害频繁发生。为此,气象部门加大了防雷减灾的资金投入和社会监管力度,大部分市及部分县的防雷行政许可都进入了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对各类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类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

为此,应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灾减灾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气象条例》的执法力度,并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列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流程,作为新建建(构)筑物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面对防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规范和加强防雷行政许可工作,是当前和今后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防雷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建设就是该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行政审批服务机构作为气象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集中受理、办理防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行政机构,是依法行政、便民服务的平台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载体,是气象部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形象窗口。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一、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二、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同时验收防雷装置。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验收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申请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未取得验收合格文件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防雷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影响面广,涉及部门多,单纯依靠气象部门自身力量难以推动。只有依靠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作,才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无论工作难度多大,都必须积极与政府法制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建设和技术监督等部fin强沟通和协作,特别是要争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把关。

根据防雷法规和气象部门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和防雷管理工作的需要,在明确职能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相应防雷机构。从事防雷行政许可的必须是代表气象主管机构的管理人员,只有先规范了气象部门内部各防雷机构,才能管理好社会,取信于民,树立起气象部门依法实施防雷管理的良好形象。

防雷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求我们的防雷人员不仅要懂得防雷法规和政策,还必须了解防雷专业知识。因此,从事防雷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法律和政策水平、提高防雷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在全面掌握相关法规的时,必须在规范操作程序和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必须不断提升防雷技术服务的科技内涵。

任何一项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推行,首先必须让所有管理相对人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让行政许可深入人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靠宣传。要做好防雷宣传工作,必须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宣传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宣传防雷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雷电灾害防御意识;

二是要加大防雷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防雷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的防雷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防雷宣传的针对性,提高防雷宣传的效率。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要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列为防雷行政许可宣传的重点。如可以针对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防雷审批相关法规的宣传,就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总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雷减灾意识和法律意识,为防雷行政许可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防雷减灾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防雷减灾工作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是对"公共气象、安全气象"理念的实践,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防雷安全保障。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设立相应的防雷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对体现气象部门的防雷社会管理职能,促进防雷事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更科学、更合理地引导人们科学防雷,趋利避害。

参考文献

[1]郑国光,气象行政执法文书写作范本,气象出版社,2001.

[2]刘宪华,气象行政执法案例解析,气象出版社,2005.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

[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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