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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时间:2022-04-26 19:15: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加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根据省、市政府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制定《x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在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基础生产生活要素方面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切实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具体目标

1.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

供电方面:将低压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

供气方面: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其他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8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

供水方面:中心城区办理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

供暖方面: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58个工作日。

2.全面优化事项办理服务

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土地选址规划书、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暖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暖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3.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x年底前,水电气暖服务办理全部实现“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我跑你不跑”、“最多跑一次”服务,实现后期缴费、运维“零跑腿”;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主要措施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措施(市发改局牵头,国家电网x分公司、x市供电局负责执行)

1.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二是取消低压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三是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减少内部相关部门参与数量,推广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2.精简资料,一次告知。一是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3种,提交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即可受理。二是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三是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告知用户,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3.压缩时限,全程管控。一是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各环节严格按照表1执行,限时办结。二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进行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业扩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

5.绿色通道,保障重点。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二是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负责用电业务办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4.信息公开,拓展服务。一是拓展业务大厅、95598(96789)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预约上门办电、现有业务流程进展自主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全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根据《x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4个方面入手,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供气方面,推广“x经验”,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距离中压管道1千米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高中压管道1千米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供水方面,将城市办理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县城办理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

(二)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三)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整合水电气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主要措施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措施(供电公司负责)

1、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二是取消低压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三是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减少内部相关部门参与数量,推广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2、精简资料,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是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筒至3种(提交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二是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三是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3、压缩时限,全过程管控。一是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各环节严格按照表1执行,限时办结。二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进行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表1供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

4、强化信息公开,拓展服务渠道。一是拓展业务大厅、电话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

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

预约上门办电、现有业务流程进展自主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5、建立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重大项目。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二是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负责用电业务办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

(二)方便企业用气措施(城管局、天然气公司负责)

6、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推广“x经验”,将企业用气办理业务原需的26项流程事项分类简化为“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三个类别15项事项。燃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全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根据《x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4个方面入手,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供气方面,推广“x经验”,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距离中压管道1千米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高中压管道1千米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供水方面,将城市办理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县城办理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

(二)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三)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整合水电气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主要措施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措施(供电公司负责)

1、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二是取消低压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三是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减少内部相关部门参与数量,推广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2、精简资料,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是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筒至3种(提交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二是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三是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3、压缩时限,全过程管控。一是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各环节严格按照表1执行,限时办结。二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进行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表1供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

4、强化信息公开,拓展服务渠道。一是拓展业务大厅、电话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

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

预约上门办电、现有业务流程进展自主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5、建立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重大项目。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二是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负责用电业务办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

(二)方便企业用气措施(城管局、天然气公司负责)

6、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推广“x经验”,将企业用气办理业务原需的26项流程事项分类简化为“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三个类别15项事项。燃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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