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科会诊制度
(一)院内各科提出会诊,由专业组组长或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参加。会诊医师应做好准备,疑难病例应主动征询上级医师意见。
(二)全院性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参加。
(三)由医务处组织的,有外院专家参见的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参加。
(四)患者或其家属带外院片要求阅片会诊,应挂放射科专家号。放射科每日派专家应诊。
(五)经常组织放射科与临床科疑难病例讨论,一方面解决医疗问题,另一方面可进行临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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