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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党化教育”中的三民主义:以民国时期中小学党义教科书为中心的考察

时间:2022-05-24 15:00:04 浏览次数:

[摘 要]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后,逐步确立党化教育体制。本文旨在以民国中小学教科书为例,探讨在该体制运行中,三民主义课程的具体内容及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化教育的起源”,主要论述广东革命政府时期形成的、初步的党化教育制度。第二部分“党化教育体制的确立”,主要论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利用其执政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三民主义”为核心的教育政策,最终确立了党化教育体制。第三部分“党义课程的内容”,主要以中小学教科书为例,论述三民主义课程的内容,及其在党化教育推行过程中的重要性。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三民主义的通俗化与党化教育的失败,并将对本文内容加以总结,得出结论。

[关键词]党化教育;小学教科书;三民主义

一、党化教育的起源

孙中山认为,“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而“宣传工夫,就是以党治国的第一步工夫”。“从前的破坏成功,现在的建设不能成功”正是由“国内大多数人民,还不明白民国的道理,不了解本党的主义”所造成的。因此要注重宣传,“教本党以外的人都明白本党的主义,欢迎本党的主义,然后本党施行主义便无阻力,便无反抗”。“把这个主义宣传到全国,使全国人民都赞成,全国人民都欢迎,便是用这个主义去统一全国人民的心理。到了全国人民的心理都被本党统一了,本党自然可以统一全国,实行三民主义,建设一个驾乎欧美之上的真民国。”(1)表面看来,这只不过是国民党向民众宣传自己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等政纲。但实际上,就是号召对民众进行党化教育。

尽管党化教育不仅局限于党化学生,同时也要“党化各阶级”,(2)但是其最终往往都落实在教育领域,尤其是对学生教育方面,学生及教员成为党化教育的重要对象。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出版及宣传问题案》中规定“改组后的国民党成立有系统的宣传组织,使教育与国民党的事业紧密结合,一方面建立以‘党义宣传、党德养成’为中心的学校,培养国民党的干部,另一方面扩大国民党在其他学校的影响,使其他学校逐步变成亲国民党的学校。”(3)由此可见,党化教育的实施主要是针对教育领域的。

党化教育的端倪可以追溯至广东国民政府时期。1926年3月,广东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在广州成立。其主要职责为“掌管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并指导监督地方教育行政”。由于此时北伐尚未完成,国民政府的管辖范围很小,因此,教育行政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拟定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和制订相关教育法规,为全国统一后的教育事业做一些政策性准备。

教育行政委员会成立后,便通过了《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章程》,设立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根据国民党的政策原则编审教科书。不久,广东国民政府发布《教科书审查规程》,其中规定“所有各书坊出版之教科图书、自应送会、转发审查”(4)

同年8月,广东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兼广东省教育厅厅长许崇清发表了《教育方针草案》,提出了十四条兴办教育的纲领。其具体内容为:

1、教育行政组织的改良及统一。2、义务教育的励行及教育经费的国库补助。3、中等学校的扩张及设备教学训练的改善。4、产业教育组织的建设。5、乡村教育的改造。6、民众教育事业的扩张。7、贫困儿童就学的补助。8、优良教师的养成。9、大学教育内容的充实。10、军事训练的实施。11、宗教与教育的分离。12、外国人经营学校的取缔。13、革除偏重书本的陋习,励行学校社会化。14、打破学科课程的一元主义。(5)

尽管其中并未直接谈及党化教育,但许崇清认为:“中国今后社会发达必然的唯一可能的进路,我们今后应该致力的革命的一般政策,既是如此;则中国今后的教育政策,当然亦应该与这个革命的一般政策相并动,然后所施设的教育,才能成为确有实效的教育。而且今后的教育政策,所指导的方向,亦只有与这个革命的一般政策所进取的方向一致;然后所设施的教育,才能尽致发挥他固有的价值,教育的发达才能预期”。许崇清着重强调,制订教育政策要与国民革命的一般政策相一致,要与社会的实际事业相结合。政治教育更是要“长养社会统制力”,以副革命的要求。(6)

1927年7月,中央教育行政大会在广州召开。韦悫起草的《国民政府教育方针草案》在会上通过。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众教育应与民众运动一并进行;应以最短时间实行义务教育;教育应增进生活的效能;应知道学校毕业生到民间去;各学校应增设军事训练;各学校应注重体育训练;学生运动应统一在党的指挥之下;科学教育应特别注意;应努力回收教育权;教育与宗教分离;教育经费应早日确定;政府应在国内重要的工商业及农业地点开设特别学校。”不难看出,该草案中对有许多对教育事业发展有利的内容,但同时提出将学生运动控制在国民党手中,党化教育俨然已成为国民党控制影响教育领域的方针政策。对“党化教育”,韦悫作了如下说明。(7)

现在最多人讨论的是党化教育的问题,但可惜还有许多人不明白党化教育的意义,有些人以为党化教育就是把教育变成政党的作用,尤其是变成党争的工具,这是最大的误会。国民党并不是一个平常的政党,老实说照平常政党的意义来讲,国民党并不是一个政党。因为平常的政党是生存在一个已建立的政治系统之下,而且是代表特殊阶级的利益。国民党就不同,他要努力把旧的政治组织推翻而建立一个新的政治系统,而且他所代表的利益是民众的利益而非特殊阶级的利益。这样看来,国民党是革命党和代表民众利益的党。我们所谓党化教育,就是在国民党指导之下,把教育变成革命化和民众化。换句话说,我们的教育方针要建筑在国民党的根本政策上。国民党的根本政策是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和决议案,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根据这几种材料而定。这是党化教育的具体意义。

可见,“党化教育”就是要对民众进行党义灌输。此外,会议还规定“学校员生须全体加入国民党”,以加强国民党对学校的影响,借以推行“党化教育”。(8)

教育行政委员会仅存在一年多便被大学院取代,加之广东国民政府管辖范围狭小,因而其作用有限。但随着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这些方针政策势必影响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事业。

二、党化教育体制的确立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教育行政委员会迁至南京。5月,蒋介石在南京召开的五四运动纪念大会上,正式发出实行“党化教育”的号召。(9)之后,“党化教育”由广东开始向全国推行。

“党化教育”一经提出,不断遭到教育界人士的反对。胡适曾撰文要求国民党“取消统一思想与党化教育”,“废止一切钳制思想自由的命令”。(10)任鸿隽也认为:“教八九岁的小孩们,去念那什么‘帝国主义’、‘不平等条约’、‘关税自由’的教课文字,不但不能得他们的理解,简直于小孩们心灵的发展有重大的妨碍。”(11)于是,在1928年5月大学院(12)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上,便将“党化教育”改为“三民主义教育”。会议宣言中,对三民主义教育体系解释为:

中国国民党以三民主义建国,也就是以三民主义施教。此后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就是三民主义的教育,已丝毫不容怀疑。所谓三民主义的教育,就是以实现三民主义为鹄的教育……我们全部的教育,应当发扬民族精神,提倡国民道德,锻炼国民体格,以达到民族的自由平等;应该养成服从法律的习惯,训练团体协作和使用政权的能力,以导入民权的正轨;应提倡劳动,运用科学方法,增进生产的技能,采取遗书的陶镕,丰富生活的意义,以企图民生的实现。总之,我们全部的教育,应当准照着三民主义的宗旨,贯彻三民主义的精神。(13)

可见,“三民主义教育”在实质上与“党化教育”并无差异。8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颁布《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规定“为使本党主义普及全国,并促进青年正确认识起见,各级学校除在课程内融会党义精神外,许一律按本痛则之规定增加党义课程。”(14)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提出“确定教育方针及其实施原则案”。经大会讨论,决议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产,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15)4月26日,国民政府将上述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通令全国。具体实施方针如下。(16)

一、各级学校之三民主义教育,应与全体课程及课外作业相连贯。以史地教材,阐明民族之真谛,以集团生活,训练民权之运用,以各种之生产劳动的实习,培养实行民生主义之基础,务使知识道德,融会贯通于三民主义之下,以收笃信力行之效。

二、普通教育须根据总理遗教,以陶融儿童及青年“忠、孝、仁、义、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并养成国民之生活技能,增进国民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

三、社会教育,必须使人民认识国际情况,了解民族意义,并具备近代都市及农村之常识,家庭经济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备之资格,保护公共事业及森林园地之习惯,养老恤贫防灾互助之美德。

四、大学及专门教育,必须注重实用科学,充实学科内容,养成专门知识技能,并切实陶融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

五、师范教育,为实现三民主义的国民教育之本源,必须以最适宜之科学教育及最严格之身心训练,养成一般国民道德上、学术上最健全之师资,为主要之任务。于可能范围内,使其独立设置,并尽量发展乡村师范教育。

六、男女教育机会平等,女子教育并须注重陶冶健全之德性,保持母性之特质,并建设良好之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

七、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应一体注重发展国民之体育。中等学校及大学专科须授相当之军事训练。发展体育之目的,固在增进民族之体力。尤须以锻炼强健之精神,养成规律之习惯,为主要任务。

八、农业推广,须由农业教育机关积极设施。凡农业生产方法之改进,农民技能之增高,农村组织与农民生活之改善,农业科学知识之普及,以及农民生产消费合作之促进,须以全力推行,并应于产业界取得切实联络,俾有实用。

至此,国民政府确立了以三民主义为核心的党化教育体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教育“三民主义化”。

三、党义课程的内容

党义教育是“党化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规定了各级学校党义课程,如下:

1、小学校:民权初步、孙文学说浅释、三民主义浅说。

2、中等学校:建国方略概要、建国大纲浅释、五权宪法浅释。

3、专门大学: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本党重要宣言、五权宪法之原理运用。(17)

该通则还要求“各级学校党义课程之教授时间,每周至少以两小时为限”。各省按中央指示,设立党义课程。其中,河北省规定,全省各级学校必须按中央的规定设立党义课,并列为必修科目;广西省规定,高中各校设党政训练课,包含党义训练和政治训练,为必修科目;江西省规定,各小学必须设三民主义课。(18)

党义教科书是实行对学生党义灌输的重要工具,南京国民政府对此极为关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就致函各书局(店),要求“将所有关于本党党义书籍,各检一份送部审核”,并且“所有书籍须经审查后方可发行”。(19)之后,又规定“各种党义课程的教科书,必须由中央训练部会同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编审颁行”。(20)本文试以《小学校初级用新时代党义教科书》、(21)《小学校高级用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22)以及《初中党义》(23)为例,分析党义课程的具体内容。

《小学校初级用新时代党义教科书》于1929年8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分8册。前2册为社会公共常识,其余六册为中国近代史方面的内容。该套图书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与生动的图画,适合小学低年级学童。

《小学校高级用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于1927年7月初版,1928年6月通过大学院审定,全套共4册,供高级小学二年教学使用。该书系“根据孙中山先生所著之三民主义、兼参考孙先生手定之建国大纲、建国方略及其重要演说,又国民党之宣言及重要决案编为教科书形式”。第一册讲民族主义,第二册讲民权主义,第三册讲民生主义,第四册讲孙先生事略、国民党历史及对内外的政策和建国大纲、建国方略的大概。

《初中党义》于1932年由世界书局出版发行。该书共分6册,供初级中学党义科学生阅读之用。第一册为“民权初步的提要”,第二三两册为“三民主义的纲要”,第四册为“建国大纲的概论”,第五六两册为“实业计划的提要”。编写该书的主要目的不仅使学生个人可以认识党义,也要使学生自己对于党国应负的责任加以了解。

上述教科书除了教授学生社会公共常识外,主要是为了向学生灌输三民主义。意在使学生崇拜国民党、信仰三民主义。

此外,为了保证党义教育的彻底实施,国民政府不断为党义教师制定相关的规范制度。比如,《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修正检定党义教师委员会组织通则》、《修正检定党义教师条例》、《审查党义教师资格条例》、《各级学校当以教师、训育主任工作大纲》等。(25)其中《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就规定了“全国各级学校之党义教师,须一律受党义教师委员会之检定”,同时该教师必须为国民党党员,且具有当地教育行政机关所规定的“教员资格”。检定合格的教师由该委员会发与证书,但证书的有效期仅为两年,逾期后必须重新接受检定。(26)

虽然国民政府重视党义教育,但事实上党义课程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1934年国民政府公布公民课程标准后,把党义与公民合二为一。但是公民课程仍然以三民主义为主,因此并没有改变党义课程的实质。

四、三民主义的通俗化与党化教育的失败

不少学者的研究指出,在孙中山死后不久,国民党就通过纪念仪典、陵园建筑、日常规矩及教育灌输等方法,将孙中山塑造成国家的神圣符号,从而确立国民党的政治合法性及意识形态霸权。(27)当中,教科书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因为它是儿童及青少年最常接触的书籍,并能够以简单易明的语言宣传孙中山的事迹与学说,故对莘莘学子有着深远的影响。(28)正因如此,国民党人非常重视对教科书的审查控制,深怕若当中的内容偏离官方指示,就会对其统治产生不利的影响。《中央训练部审查党义教科用书暂行办法》中就规定从中小学到大学、师范学校,甚至补习学校的党义教科用书都属于审查范围之内;除课文外,教科书的体裁、份量、形式都是审查的要点,如被定为不合格,则无论书中内容有否错误,皆不准发行。(29)

其中一个显着的例子发生在1931年,当时,专注远东事务的商贸组织美国亚洲协会(American Asiatic Association)透过驻美公使伍朝枢致函教育部,投诉商务印书馆出版、胡愈之主编的《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的课文颇有“排外观念,于青年心理不宜”,惟教育部长蒋梦麟认为“均系激发青年爱国心之语,无可非议”。然而,由陈果夫主持、负责实际审查工作的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却批评“该书缺点甚多,谬误迭出,极应大加删改,再送审查”,严厉要求“在未删改前,所有已经印行之书本应一律停止发售”并“禁止学校采用”。最后,国民党更藉这次机会,进行了一次针对所有流通市面的党义教科书的大规模审查,单以南京市为例,就“共检查一百二十五起,其中撕毁、处分三十七起,暂卖待修正的二十六起,暂准发行七起,售完后不再代售四起,已停售二起。”(30)

国民党的严厉控制真的就能有助于三民主义在学生中的传播,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的效果吗?现实的情况并不如他们想象般顺利,原因颇多,当中最常被研究者忽略的,就在于教科书的“通俗化形式”——它既是优点,亦是缺憾。为要使学生易于学习,民国教科书的内容一般都运用通俗的故事和用字,意图提高学生对孙中山事迹的认识,使他们的记忆更深刻;(31)但对于复杂的三民主义学说来说,这却是一场灾难。早在1927年时,主编《北新周刊》的潘梓年便发表文章指称当时世界书局及商务印书馆的三民主义教科书内容繁复抽象,缺乏具体的社会背景描述,使儿童根本不可能领会三民主义思想的要义。(32)

另外,“师资”亦是决定学生能否真切理解三民主义学说的关键因素。已故的台湾历史学家沈云龙在回忆民国时期的中学经历时,就抱怨当时教授三民主义的老师大都不大称职:

“那是(时)正是厉行训政时期,三民主义自然是很重要的一科,差不多都由学校聘请党部委员或书记长来担任,可是他们也许有的是实际革命经验,对于革命理论的认识,并不十分高明,以致他们在讲台上讲得唾沫横飞力歇声嘶的时候,台下十有八、九早已昏昏欲睡,这样尴尬局面,迄犹荣回脑际。因此在笔者肆业的五个学期中,教三民主义的倒有先后八、九人之多,并且还时常缺课,而新来接教的人又都喜欢先从民族主义教起,同学们也就落得马马虎虎,以是笔者离开中学以前,对民族主义、民生主义,始终未得略窥门径,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33)

对于国民党来说,学生是否理解三民主义的真谛并非其真正目的,它们只是企图透过有关途径,来实现“党化”教育的目的。故此,不论是党义课还是公民课,三民主义始终被规定为出版社编写教科书的主导思想,在国立编译馆编的《公民课本》中就明言:“中华民国的国魂就是国父所创立的三民主义。”(34)可是,从上述潘梓年及沈云龙的言论可知,由于教科书自身的缺憾及教师质素的参差,大部份的学生不是无法理解三民主义,就是对之提不起任何兴趣,因而使导致国民党的“党化教育”成效不彰,其意识形状霸权亦因而日益衰弱了。

注释:

(1)孙中山:《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1923年10月15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80-285页。

(2)《党化教育的意义》,《上海民国日报》,1925年1月6日。

(3)于述胜:《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7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4)《教科书审查规程》,《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10月2日。

(5)熊明安:《中华民国教育史》,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第94页。

(6)许崇清:《许崇清教育论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学报编辑部1981年版,第94-100页。原载《中华基督教教育季刊》,第2卷第3期,第62-68页。

(7)韦悫:《国民政府教育方针草案》,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料补编》,上海中华书局1930年版,第8-18页。

(8)熊明安:《中华民国教育史》,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第96页。

(9)李华兴:《民国教育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16页。

(10)胡适:《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第142页。

(11)任鸿隽:《党化教育是可能的吗?》,《独立评论》第3号,1932年6月,第12-16页。

(12)1927年10月,大学院正式成立,教育行政委员会撤销。1928年11月,废止大学院,成立教育部。教育部下设的高等教育司和普通教育司负责学校的“党化教育”。

(13)引自《中华百科全书》1983年典藏版(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49)。

(14)《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大学院公报》第1年第9期,1928年9月,第7页.

(15)王兴杰:《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甲编教育总述》,上海开明书店1934年版,第8页。

(16)《中华民国教育宗旨》,《行政院公报》第43号(1929年5月)。

(17)《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条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4页。

(18)参见王彤宇:《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党化教育”研究—以教育领域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历史系,2006年4月,第15-16页。

(19)《国民党中央训练部通知各书局(店)须将党义书籍送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0页。

(20)《河北省立大名师范学校档案》,河北省档案馆藏,全宗号645,目录号1,卷号35,第19-20页。引自王彤宇:《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党化教育”研究—以教育领域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历史系,2006年4月,第16页。

(21)赵景源编、陈希豪校:《小学校初级用新时代党义教科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

(22)李扬编、王云五校:《小学校高级用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

(23)魏冰心编、朱翊新、董文校:《初中党义》,上海世界书局1932年版。

(24)胡愈之主编:《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第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

(25)详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1-1109页。

(26)《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的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2-1073页。

(27)有关研究可参考Heietta Harrison,The Making of the Republican Citizen:Political Ceremonies and Symbolsin China 1911-1929(Oxfor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陈蕴茜:《崇拜与记忆——孙中山符号的建构与传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李恭忠:《中山陵:一个现代政治符号的诞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28)以历史教科书为例,台湾学者王泛森有言:“对于一般没有机会接触更多历史著述的人而言,教科书中所没有写的历史就差不多等于不存在。”见王泛森:《历史教科书与历史记忆》,《思想》第9期(2008年5月,第123-139页。另有关民国教科书中孙中山形象及学说的论述,可参考陈蕴茜:《崇拜与记忆——孙中山符号的建构与传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5-382页。

(29)《中央训练部审查党义教科用书暂行办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2-1114页

(30)有关事件的公文及表格,可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4-1123页。

(31)徐一鸣:《永恒的记忆》,转引自陈蕴茜:《崇拜与记忆——孙中山符号的建构与传播》,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8页。

(32)潘梓年:《我对于现出的三民主义教科书的一点意见》,北新周刊第32期(1927年),第1-3页。

(33)沈云龙:《耘农七十文存》,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年版,第107页。

(34)国立编译馆主编:《公民》(初中用)第3册,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七家联合供应处1946年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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