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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规范促发展,提高质量谋出路

时间:2022-03-14 09:43:31 浏览次数: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甘肃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1670所,在校学生达36.14万人,教职工18082人,实现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的全覆盖,形成了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办学格局。

成绩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目前,甘肃省民办教育的发展规模还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一些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则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

问题——内部管理混乱,办学行为失范

近年来随着生源的减少和学生对教育质量需求的提高,一些生源较差的民办学校为了招到更多的学生,则给教师下了“招生硬指标”。兰州市某民办职业学校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无奈之举。“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有明确的规定,像以往那种摆摊式、打游击式的招生方式很多学校都不敢用了,一些条件较差的民办学校为了生存,只好发动老师、学生去招生,”这位负责人甚至坦言,“只要学生把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交够了,很容易取得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面对“白热化”的招生压力,一些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还出现了虚假宣传等问题。

家住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的魏女士就向记者反映,有些民办学校为了拉生源,采取欺骗利诱手段,将不谙世事的学生骗进学校。“我的孩子就受过骗。当初她上省内某民办学校,就是冲着学校在宣传册上说的名师去的,但当孩子入学交了几千元学费和住宿费后,却发现授课老师大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魏女士的女儿则告诉记者,在她中考失利后,曾接到多所省内民办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的招生电话,招生的人都说自己学校的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雄厚,根据学校简介,她从中选了一所有很多名师的学校。入学后,她发现情况并不像学校简介上说的那样。“所谓的几个名师都是兼职的,很少来讲课,讲课的基本上是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大学毕业生。有些人甚至连教师资格证都没有。”“学校招聘的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这样的学校怎么让人放心呢,这不是误人子弟吗?”魏女士的女儿说。

随后,记者来到了魏女士所说的那所学校,该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一些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多以招聘青年教师为主,这些人中并不是每一个都有教师资格证。只要他们有真本事,学校一般都会放宽条件。”而另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则说得更为直接,“教师资格证不能当饭吃,充其量就是一张纸。我们这里很多老师都没教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证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凡中国公民在各类公办、民办学校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者,均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实行持证上岗。但事实上,在一些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中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为数不少。为什么这些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就可以上岗呢?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道出了其中的部分原因:

“一些办学经费有限的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教师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加之教学设施简陋,没有公办学校在人事编制、职称晋升、福利待遇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对正规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缺乏吸引力,只好招聘一些学历低、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这些人的资质又大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持证上岗的规定,但学校要办下去还需要靠他们,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记者发现,有些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混乱,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租用几间教室就开始招生办学,只注重生源数量而不注重教学质量,在一些民办幼儿园则存在着违规使用校车、卫生安全等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有学生家长认为对于那些以赚钱为目的的民办教育机构不能仅靠新闻媒体曝光,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则表示,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这种回报的取得必须合理、合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依靠欺骗手段生存和以圈钱为目的的民办学校注定会被淘汰。

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一位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想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既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鼓励、扶持,又要加以合理规范、引导。”

为了促进甘肃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并举的发展方向,对民办教育的发展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采取税费减免、民办公助、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予以补助,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等举措,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办法,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如2004年出台了《甘肃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3月出台了《甘肃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甘肃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等。这些规章、办法对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收费、招生、各种教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还从教育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教育部门采取对通过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实施年检,对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广告进行审查,向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力度,已有多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受到限期整改、责令停办和取缔办学资格等处罚。2011年8月,兰州市教育局就对未通过年检的部分民办学校(机构)作出了限期整改、予以停办的处罚。

“这是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的结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只有那些颇具实力、管理完善、办学规范、健康的学校才能生存下来”。对此,一位民办学校校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过,政府部门最好不要搞一刀切,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支持和管理方式,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学校应加大支持力度。现在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养老、医疗等方面还存在困难,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扶持力度,把《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目标落到实处。”

出路——提高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甘肃省部分民办学校因办学质量不高、人才培养模式缺乏创新、内部管理混乱等原因,办学规模日益萎缩,甚至被政府有关部门注销了办学资格,而有些民办学校则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生存状况良好。“民办学校招收的大多是基础较差的学生,要想留住他们,进而吸引更多的学生,要注重内涵式发展,”长期关注民办教育发展的兰州市某高校靳老师提出,“民办学校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构建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提高办学质量,这样才能赢得社会大众的认可。如果单纯以利润为导向,即使硬件条件达标,软件服务却上不去,照样留不住学生。”

当前,在甘肃省民办教育发展还不充分,不具备同公办教育一样享有多种优势的情况下,“要把孩子送入公办学校”仍是很多学生家长的想法。对此,兰州市某职业专修学院的办公室主任张先生认为,民办学校现在在师资、福利待遇、资金支持等方面还不能与公办学校比,不过民办也有民办的好处,没有像公办学校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约束,具有更大的自主性。“民办教育正处于转型期,民办学校是否生存下去,关键还在于提高办学质量,学校要把握住学科建设这个龙头,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专业结构、教学方法和评价机制,在转变课堂教学方式、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下工夫,让学生乐学、会学,这样才能吸引更多饱受应试教育之苦的学生进入民办学校。”张先生说。

《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甘肃省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特色日渐凸显,办学能力稳步提高。要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政府部门的激励引导、规范管理和大力扶持,又需要民办学校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创新育人模式,以特色求发展,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

而现实却是,目前我省具有特色品牌民办学校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一些学校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部分民办学校不论是在专业设置,还是在内部管理等方面缺乏创新,仍然沿袭着公办学校的传统模式。对此,兰州市一所以国学为特色的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认为,“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下,民办学校还可以招到一批学生,可一旦教育资源日益丰富、学生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时,缺乏特色品牌的民办学校必然会被淘汰掉。民办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资源和教育市场情况进行定位,明确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忌求大求全。”

《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为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绘制出了一幅美好的蓝图。“这对民办教育发展是个好消息。”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说,“未来几年,是民办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期,民办学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准确定位,明确目标,大胆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才能不断壮大自己,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编辑:董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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