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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人社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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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

日期:2015-07-31 浏览次数:542 字号:[ 大中小]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的指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在营造人社廉政文化、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县“十二项规定”、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种好“责任田”,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针对纪检监察改革和“三转”要求,及时调整局班子分工,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保证金制度,并对2015年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坚持党委和局务会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能够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积极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提升预防能力。局班子主要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坚持“五德”为先,自觉学习、遵守廉政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化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班子成员自觉践行“一岗双责”职责,在抓好主管的业务工作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

二、突出“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局纪委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能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协助局党委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党委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等措施的落实;参加局党委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醒,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三、强化警示教育,使廉政意识“内化于心”。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结合“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进行学习讲解。通过局主要领导专题辅导、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焦裕禄》、《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警示教育片,深化了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党员冬训、举办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利用身边的典型进行现身说法,传递正能量;通过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制作廉政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在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张贴悬挂,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开展专项行动,使干部作风建设“外化于行”。一是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以“两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制定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守则、文明用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人社系统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五种制度;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四公开”;提供服务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三亮明”,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配齐窗口单位饮水、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认真落实人社部颁布的“二十个禁止”等工作纪律,进一步细化要求,推进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四杜绝”。切实开展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换位体验活动,加强教育管理,查找优质服务的差距,有效转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思想观念,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依法督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1件,立案调查处理的36件;会同县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工商局、国资办等部门分别对全县建筑、纺织、服装等行业共154户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4031人,合同签订率达96.39%。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70件,其中立案受理的案件有52件,不予受理18件;开庭审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2件,其中裁决结案24件,调解结案8件,撤诉结案8件,裁定驳回案件2件;受理集体争议案件3件,均已经结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工环境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制度建设,使廉政、作风建设“固化于制”。局党委在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廉政准则等制度的同时,及时修订完善“禁止工作人员打牌赌博的纪律规定、上下班和请销假、公车管理使用、严禁干部职工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严禁公款旅游吃喝等33项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五项制度、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五项制度和信访轮值制度。“狠刹“五股歪风”,严格就业社保资金、公务接待、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公车节假日报备和干部去向告示牌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局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执行各种制度和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纪委监察室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形成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进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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