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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衙门文化拾萃

时间:2022-05-27 09:15:03 浏览次数:

在古代,衙门是让百姓望而生畏的地方。俗谚云:“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在古代的专制体制下,老百姓不可能对政府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如何使公共权力受到相应的限制,防范贪污受贿,澄清吏治,稳定统治秩序。就成为执政者的要务。对此,除了制度建设外,历代形成了一些文化方面的举措。

任何朝代,大兴土木都是耗费民脂民膏的重要环节。对此,中国历代王朝经过长期的积淀,在制度上和习惯上都有一些值得重视的经验。首先,历代的制度对衙门的大小规制有明确的限制。比如,明清两代,不管是哪一级地方衙门,门面不能超过三间。两根柱子之间的宽度为一间,一间开门两扇,三间共六扇。久而久之,民间俗语里就用“六扇门”作为衙门的代称。这种规制,使衙门并不像今人想象得那么气派,实际上还有点寒伧。更重要的是,明清形成了一个惯例,人们一般称为“官不修衙”。因为修缮衙门必须使用经费,而这笔经费必须专项申报。在中国古代,要这样做就难免给上司留下一个奢侈豪华的印象,而且还会影响到赋税的上交数量,这就直接影响到对官员的考核评价。如果申报修缮衙门,上面就会多方核查,看你是否确有修缮的必要,进而再看你现有的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能不能不再追加经费。这样三拨拉两算计,没茬也能找出茬来,如果有贪赃受贿情形,弄不好还会东窗事发。即使没有贪赃,一般的违规总能发现一些。所以,申请修缮衙门的官员,往往也由此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日积月累,使“官不修衙”成为官员自己也坚信不疑的准则。

可能有的朋友认为,一个地方长官,大权在握,在当地拉点“赞助”还不容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明清的士绅既有同官府勾结的一面,也有同官府抗衡以维护地方利益的一面。他们有时也会做“善事”,但这个“善事”怎么也摊不到修衙门上。有钱的地方头面人物,做“善事”总会期待某种回报。所以,企盼子弟中举当官、光宗耀祖的,往往会捐资兴建文昌庙、魁星楼;希望广结善缘、消解罪孽的,往往会捐资修庙塑像;喜欢热闹交往、赢得人望的,往往会捐资修建戏楼会馆。但修缮衙门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还有可能打破他们与官府之间的“中介”格局,降低自己在民众心目中的威望。所以,乡绅一般不会傻到花钱买不自在,官员也不会主动找钉子碰。由于这些原因,明清时期,衙门往往是州县城内比较破败的建筑。

衙门的破败无疑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这一点,靠衙门外面的牌坊亭台来补救。州县衙门之外一般都有三座牌坊,衙门正面一座,东西跨街各一座。牌坊和衙门的照壁相对应,形成一个衙前广场。这个广场,就是州县的政治中心。牌坊的名称,要表现出这种政治中心的主题,有的叫“宣化坊”,有的叫“牧爱坊”,有的叫“忠廉坊”,用来表示衙门的教化牧民、廉洁奉公性质。明代朱元璋规定,衙门两侧要建立两个亭子,一座名“申明亭”,用来公布坏人坏事,劝善惩恶;一座名“旌善亭”,用来宣扬孝悌仁爱,贞节善行。

衙门正前,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圣谕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颁布《圣谕六条》,刻写于亭上。其内容为:“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清朝顺治沿用了明太祖的《圣谕六条》,康熙又把它扩充为十六条,其内容为:“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风,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到了雍正,对康熙的“圣谕”详加解释,颁布《圣谕广训》,要求州县长官于朔望之日召集百姓细细讲解。这虽然很快就变成了形式化的官样文章,但官员每月两次宣讲,毕竟有一些积极效用。

衙门的大堂院落中间,还有一个亭子,名为“御箴碑亭”,人们通常称为“戒石亭”。所谓戒石,是对官员的警示,起自宋代。赵匡胤灭了后蜀,看到后蜀孟昶的《官箴》,其内容为:“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禩,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所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赵匡胤觉得内容不错,于是摘录了其中四句:“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下令地方官员把这十六字刻石置于座右,号为“戒石”。朱元璋把戒石放大,移至院落正中,升堂办案,抬头可见。戒石面南向外的一面,则凿镌“公生明”三个大字。用这种方式,营造出一种廉洁奉公的文化氛围。

在衙门的大堂内外,有各种各样的匾额楹联。这种匾额,多数都引经据典,以显示出堂上官员的雅致和志向。例如,取《论语》中的“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命名大堂为“忠恕堂”;取《尚书·皋陶谟》中的“百僚师师”,命名大堂为“师师堂”等。也有一些题匾直言为官主旨,为大堂取名“忠爱堂”、“体仁堂”、“平政堂”、“亲民堂”等等。堂名之外,大堂屋梁上也有匾额,常见的是“明镜高悬”、“公明廉威”等等,而且往往有多幅。明清时期,最常见的是“清慎勤”和“天理人情国法”。“清慎勤”强调的是官员的自律和敬业,“天理人情国法”强调的是官员处理政务的准则和尺度。后堂内衙,则往往取《论语》中的“退而省其私”命名为“退省堂”或“退思堂”等。

古代衙门,从建筑规制习惯到布局题匾,体现了传统积淀的文化色彩,构成了办理政务的文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官员的心理和行为。当然,在封建社会,这种文化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清廉者可能身体力行,贪赃者可能我行我素。据清代赵翼《陔余丛考》转引《瓮牖闲评》记载,针对有些官员置戒石铭的警诫于不顾,口头清廉奉公、实际搜刮无度的行径,有好事者在戒石铭每句下各添一句,改为“尔俸尔禄,只是不足;民脂民膏,转吃转肥;下民易虐,来的便著;上天难欺,他又怎知”。可见,文化建设必须同制度建设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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