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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官”到考“学”

时间:2022-05-17 11:50:04 浏览次数:

在当今学校教育和社会生活中,考试的影响无所不在。从学校招生、学业评价到国家录用公务员,从行业性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职业技能鉴定到外语水平或计算机等级的区分,考试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考试在测量、评价人的知识与才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代考试类型虽然繁多,但追本溯源,其原生态则为古代中国的选官考试。

古代中国的考试,无论是学校考试还是国家考试,均以选拔官员为首要目的。先秦时期,西周的大学就承担着选士功能。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创立,使中国进入了考试选拔官员的时代。科举逐渐成为古代教育的重心,考试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因子。科举考试寓古代文官考试和古代各级教育考试于一体,对我国文化、教育的历史演进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明末清初特别是近代以降,在西方学者的印象中,科举考试成为中国文化与教育奇特性的一个典型表现。1922年,英国大哲学家、思想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论述“十九世纪以前的中国”时曾指出:

中国文化有几个普遍的特征。在这里我只选择最重要的几个:(1)文字由表意符号构成,而不是用字母;(2)在受教育的阶层中孔子的伦理学说取代了宗教;(3)政府掌握在由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人学士而非世袭贵族手中。

如果没有这项制度(引者按:指科举制度),那么文学性的、非迷信的制度比如孔教恐怕就无法维持这么久。〔1〕

罗素的见解是深刻的。他不仅透过文化层面看到中西传统文化的一大差异——考试选拔官员,而且对于科举考试的演变、地位和影响作了理性分析和颇为公允的评价。罗素认为:

中国的知识分子与别的国家迥然不同,占有其特殊的地位。中国的世袭贵族已消灭了两千多年了,执掌政权的都是考试中的获胜者。这样,受教育的人就掌握了别的国家贵族所掌握的势力。

科举制无论是好是坏,它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它的好处有:造成一种尊重学问的风尚;取消了士大夫阶层;选拔出来的人都是勤学者;虽有异族用武力征服中原,但中国传统文化却得以保留。

虽说科举制度比起任人惟亲、行贿、以叛乱胁迫等要优越得多,但仍然有它的缺点。科举制完全以经书和纯粹文字为基础,没有创造性。中国的科举从明太祖朱洪武(1368—1398年)到1905年被废止,其间一直没变。废除科举是近代中国改良家的一个重要目标。

不管怎么说,如同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东西一样,科举制必须淘汰,以适应新的形势。〔2〕

是什么因素导致利弊并存的科举制“必须淘汰”?如果说是科举考试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使其不能适应选拔人才的要求,那么这种“危机”在历史上早已出现,而科举选士却一直延续一千三百年之久。实际上,有关科举存废问题,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至清乾隆三年(1738年),历代王朝最高决策层曾有过六次重大论争或改制,其结果还是采用科举制。即使是深为后人所诟病的八股考试,其实行之初,亦非尽为弊制。“若八股作为一种现代体制,则具备了他(引者按:这里系指《中国问题》所引述的李文彬)所说的一切弊端。但在十四世纪,若要想出一个取而代之的良策,人们发现这个方案并非全无可取之处。”〔3〕就在晚清改良家们积极谋求改革科举弊端之际,西方法、英、美等国则借鉴科举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选才的文化精神,先后实行近代文官考试制度。

科举流弊的加深,是晚清改革和废止科举考试的重要原因,但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从文化因素来考察,正是在鸦片战争后,西人东来、西学东渐这一“四千年来未有之创局”的巨大冲击下,科举考试连同儒学、传统教育体制,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深重的危机,由此激发一次又一次的教育改革运动,最终导致科举制在上个世纪初退出了历史舞台。

晚清著名政论家、资产阶级改良思想的先驱王韬,在《弢园文录外编·变法中》曾发出“即使孔子而生乎今日,其断不拘泥古昔而不为变通”的呼吁。王韬把取士制度与学校教育的改革视为变法自强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变法自强中》篇,他提出:“欲得真才,必先自废时文始”;“以有用之时,讲有用之学”。同一时代的有识之士,如冯桂芬、郑观应以及洋务派官员李鸿章、沈葆桢、张之洞等人,都提出了变革科举考试内容、兴办新式教育的建议。1887年乡试设立算学科,成为晚清科举改革的开端。但总的说来,受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守旧派和社会习惯势力自发而顽强的抵制,十九世纪后半期,科举改革一波三折,成效甚微。

由于科举考试具有广泛的社会控制功能,它不可避免地对学校教育产生直接影响。在科举考试内容、选士方式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广大读书人的文化知识选择与价值取向依然以传统儒学为依归;不仅传统官学、书院处于科举的附庸地位,外语、军事和技术等各类洋务学堂也受科举选士的潜在制约。晚清政府倡办洋务教育多年,应者寥寥,生源匮乏。即使提供优渥的入学待遇,士人仍视学堂为畏途,而孜孜于科举功名。历经长期反复的社会政治、文化之激烈冲击后,清政府不得不实行“新政”,科举制度才真正进入改革阶段。

这一时期科举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变革:增设“经济特科”;废除八股文,改试策论,增加中外政治、“艺学”;停止武举考试。这些改革举措旨在选拔“经邦济国”、“经世致用”的特殊人才,使所选拔的官员具备一定的西学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它促进了清末教育体制的转型,使读书人目光开始转向世界,学习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关心时事。不过,科举改革并未改变其考“官”的性质,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学校教育的从属地位。一个显明事例就是,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由于科举考试仍是选士的重心,各级官员和民间士绅对兴办学堂多持观望态度,读书人还期望通过科举考试博得功名出路。因此,各级新式教育并未真正发展起来。

为了推广学校,培育新式人才,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奏请于十年之内递减科举名额。其后,国内外形势发生急剧变化,1905年9月2日,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及湖南巡抚端方联衔奏请立停科举,当即得到清廷的颁令允准。科举制的废除,宣告了中国历史上的考“官”时代的终结。尽管后来的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和实行新的文官考试制度,但其在选才任官和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与科举已不能同日而语。

从废科举的历史影响来说,它不仅是近代社会政治领域的重大转折,也是教育制度和考试文化的划时代变革。回首二十世纪中国教育的发展历程,考察近百年来中国考试制度的演化轨迹,其间的演变特征及经验教训,莫不与科举制的消亡息息相关。

首先,科举制的废止,改变了教育发展的导向,使考试的重心由考“官”转向考“学”,新式学校教育的地位出现历史性转折,由此奠定现代中国教育发展的根基。

清末教育改革的倡导者、实施者常把兴学堂、废科举当作复三代学校之制,视师法泰西学校之法为“礼失求诸野”。在《变法通议·学校总论》中,梁启超提出:“古者科举,皆出学校;学校制废而科举始敝矣”;主张科举与学校合一。为了取代科举选士制度,张之洞等人在《癸卯学制》中专门制定了一套学堂奖励科名出身制度,其《拟定递减科举》奏折提出:“凡科举抡才之法,皆已括诸学堂奖励之中,然则并非废罢科举,实乃将科举学堂合并为一而已。”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也确认:“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亦与科举无异。”在这一颇具科举考试文化特色的教育改革“理论”影响下,以学堂选士替代科举选官获得了官、绅阶层乃至普通士人的广泛认同,由科举考“官”转向学堂考“学”顺理成章,并未遇到激烈的抵抗,而成为一次静悄悄的“考试革命”。

这场“考试革命”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它切断了数以百万计童生举子的仕进之途,迫使其找寻新的出路。学堂作为士人肄业、进身的惟一阶梯,为社会大众所普遍重视,新式学校的社会地位迅速上升。1905年12月13日《大公报》称:“科举停止后,考试学堂者毂击肩摩。译学馆现已大加扩充,拟于明春出示招考,添设一班,以广学额而资造就。”该报1906年7月13又记:“(京师)有某官立学堂之某学生,得父死之电而不奔丧”,因为,“回乡里往返须三月之久,恐旷课而扣分数”。可见,较之废科举之前,在校学生的学习风气已大为改观。昔日不为世人所重的教会学校也身价倍增:“1905年以后,申请进教会学校的人多到学校无法接收;同时,修完学校规定课程的学生也比以前增加。”〔4〕民间社会和清朝政府办学热情空前高涨,学堂和学生的数量迅猛增长,新的学制系统得以广泛实施。这些无疑是清末考试重心转移所产生的直接和积极的教育效应。

其次,与新式教育发展相适应,废科举后确立新的学校考试制度,各类考试的内容、形式及评价标准较之科举考试,发生了重大变革。

中国近代学校考试制度源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洋务学堂的招生、学业考试,在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方法上,深受西方教育模式和考试文化的影响。1902年的《壬寅学制》和1904年的《癸卯学制》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学校招生、学业评价与毕业考试制度。及至科举停废,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考试方法及科学文化知识受到举国上下的重视。美国学者罗兹曼总结说:“原有的一套功名头衔还和过去一样,但现在要得到这些名分则要接受新的学校教育,学习新的知识,这意味着,中国在能力报酬和认可方面,发生了永久性的制度变化。”〔5〕

清末学堂考试章程规定,学校考试分为入学考试、学业考试两大类型。入学考试概由所升入之学堂自行举办,其中高校招生考试内容包括国文、历史、地理、英文、几何、代数、三角、格致(物理)、化学等基础科目。学业考试分为临时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四种。由于毕业考试关系到学生的奖励出身、升学和就业,因而备受各方重视。高等以上学堂毕业考试,先由学堂先将学生履历册、功课分数册、各科讲义、教科书等送学部核查,大学堂毕业由学部奏请钦派大臣会同考试;高等学堂及同等学堂毕业,在京师者由学部考试,在各省者由督抚会同提学使暨各项学务人员考试,再由学部复核定等。

在计分方法和划等标准方面,改变了科举考试以文字表述和符号标示的五等制,各项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和新的五等制。学生毕业分数,按毕业考试总平均分与该生各学期、学年平均分折半计算,分为五等。自大学堂以至高等小学以上学堂,学生毕业凡考列中等以上者(包括最优等、优等、中等),分别奖以进士、举人、优、拔、岁贡、廪、增、附生出身,发给毕业文凭;考列下等者给予及格文凭,准许参加升学考试;考列最下等者则只给修业文凭。归国留学毕业生奖励科名考试的内容与方法略有不同,但同样实行百分制计分及五等制。

第三,为了矫正学堂奖励科名考试的弊端,清末民初继续变革学校考试制度,使之逐渐向现代学位考试和文官考试制度转化。

废科举后考试重心虽转向新式学校教育,但仍保留科举选官的色彩,突出表现在高等以上学堂毕业出身者可直接授官。规定:分科大学毕业获进士出身,授翰林院编修、庶吉士、各部主事;大学堂预科、高等学堂、法政学堂、优级师范及其他程度相等之学堂毕业,获举人出身,授内阁中书、中书科中书、各部司务、七品小京官、知州、知县、州同、通判等职。奖励科名考试在减缓新旧教育体制转换阻力、选拔各类专门人才、保证高等学校办学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因其与官职奖励相连,不仅扭曲教育功能,而且衍生官满为患、学生疲于应付、学校教学备受冲击等一系列矛盾与问题。

为此,清政府不得不加以变革。在留学毕业生考试方面,逐步将奖励科名考试与入官考试相分离。从1908年始,每年农历四月,清政府对上年学部考试及第的游学毕业生进行“廷试”,合格者才被授予官职。1911年9月又宣布,自《文官考试任用章程》施行之日起,“无论何项学堂考试毕业者,概不奖给实官。其游学毕业生之廷试,明年亦拟不复举行,另由内阁会同各部规定文官考试资格及技术官、教育官须用专门毕业人才之办法”〔6〕。至于各级学堂毕业名称,仍保留进士、举人、贡生和生员之科名。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完全废止奖励科名考试制度。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各科学生修业期满,试验及格,授以毕业证书,得称学士”;“大学院生在院研究,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经大学评议会及该生所属某科之教授会认为合格者,得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民国初年先后制定《文官考试令》、《文官考试委员会官职令》及《任官令》草案,开始规划实施新的文官考试任用制度。1916年6月及次年4月,北洋政府在北京先后举办首次文官高等考试和文官普通考试。至此,清末所实行的奖励科名考试,逐步为新的学位制度和文官考试所取代。

考试文化与其他类型的文化一样,往往因社会变迁、中外文化碰撞、教育交流和借鉴而发生某些变异,亦会在历史传承中获得新的发展。罗素在《中国问题》一书中曾指出:“虽然旧式教育已逐渐为教授现代科目的高等教育所取代,但尊重学问的传统一如既往,博学之士的看法仍然能影响公众舆论。”他对转型之后的中国教育给予高度评价:“‘少年中国’——在国外或中国国内的现代学校里接受教育的人们——其影响远比不那么尊重学问的国家的知识分子广大。这大概是当今中国最有希望的现象。”八十多年过去了,在改革开放的中国,尊重学问的传统正在发扬光大,成为促进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种“尊重学问的传统”不是凭空产生或从外国移植而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与科举传统一脉相承,植根于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尊贤”和“选贤与能”的文化精神!

百年来,科举制虽废,但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断发展。科举考试文化传统之精华,如统一考试的形式,公平竞争、择优选才的精神,以考促学的机制等,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所借鉴,对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以高考制度为例,其演化过程就汲取了科举制之统一考试形式、公平选才观念及考试管理的有益经验。清末民初在移植西方教育制度过程中,我国高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培养专门人才的需要,但对高等教育学科结构、区域入学机会、社会经济发展也产生负面影响。1931年全国高校在校生中,法政、文哲、教育、商科占百分之七十四点五,工、理、医、农科仅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导致实科人才缺乏,文科毕业生大量失业。以同一标准招收不同地区的学生,经济文化落后省区的升学率远低于发达地区。为克服其弊端,南京国民政府试行高校计划与统一招生。1933年实行以学院为单位按比例招生;1935年改为实际招生名额控制。这一举措收到一定成效。1937年全国高校文科生比例降为百分之四十八点八,理、工、农、医实科类学生的比例则增至百分之五十一点二。抗日战争初期,国统区试行国立、公立院校统一招生考试。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海峡两岸不约而同地走上高校统一招考之路。

高校单独招考演化为全国统一招考、分省录取,不仅借鉴了科举选士的统一考试形式、公平竞争精神和取额方法,而且适应了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择优选才的要求。统一招生考试尽管存在偏重共性测量等不足,但能在较大范围内为各高校提供衡量考生文化水准和能力的标准尺度,具有可比性;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入学选拔的效率与信度;有利于减少招生舞弊,维护考试公平。我国现阶段各地区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仍然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全国统一招考制度在保障考试选才的公平公正性,维护弱势阶层和欠发达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权利方面,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科举考试所蕴含的以考促学的传统,也为现代自学考试制度的创立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科举考试作为古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它具有两大优点:一是这种教育形式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推动了古代文化教育的普及。正如晚清学者曹伯棨在《半逸山人文集·论学二》所言:“考试者,劝学之妙用也。”通过以考促学,能够营造一种积极向学的社会风气。二是由国家举办考试,考试与教学分离,有利于广泛调动民间办学积极性,有效拓展教育资源。我国私学源远流长,科举时代私学繁盛,考试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遗憾的是,废科举后相当长时间里,人们在批判科举弊端时对以考促学的积极功能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地加以继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初,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终身教育的社会要求,在吸取科举考试合理内核的基础上,终于创立了独具民族特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如果说科举对高考、自学考试制度的影响仅仅反映了传统考试文化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传承,那么现代公务员考试的发展,则显示科举考试制度在世界政治文明进程中的影响,体现科举考试的普遍意义。

科举制对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影响,于史有征。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旅美学者邓嗣禹以及“科举学”首倡者刘海峰教授等一批科举研究者,对此多有论述。这里只想就其原因略作辨析。科举制之所以发挥如此重大的影响,首先是因为它所蕴涵的公平竞争、择优选才的文化精神具有普遍适应性,能够超越民族和时代的界限进行传播发展,从而为现代政治文明所吸收、借鉴。其次,是与西方近代社会发展需要和西方文化的融合、改造分不开的。近代西方国家走在资本主义发展和工业革命前列,当其选择考试制度来取代“政党分肥”制之际,能够结合其社会特点和文化、教育之长,扬弃科举考试的内容;借鉴考试的形式,赋予新的目的、要求和制度规范。此外,也应看到,明清以来,“东学西渐”、中西文化交流者在西方文官制度创建中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中国作为科举考试的发明者,清末以来在选官制度改革上走了不少弯路。废科举后,一度以学校教育考试取代选官考试,实践证明,此路不通。民国时期,虽着手构建并实施新的文官考试制度,但因其政权性质和社会环境的制约,这项制度并未真正发挥选官任贤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经历了忽视、反思和实践探索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毕业生成为“准干部”,干部的选拔、录用不用考试。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以考试手段录用公务员开始为党和政府所重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部分省市率先在银行、税务、工商、政法系统实行公务员考试。九十年代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开公平公正选才,预防和减少政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考试作为甄别、选拔人才的手段,其魅力与魔力同在,我们应分清利弊。科举制度虽退出历史舞台,但其中所蕴涵的积极因素仍值得我们认真反思。认识科举,走进科举考试文化传统,或许能让我们更自觉地扬长避短,使考试这一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量才尺”,在知识经济时代发挥更多的积极功能。

注释:

〔1〕〔2〕〔3〕(英)罗素:《中国问题》,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2、58、33、34页。

〔4〕(美)卢茨著:《中国教会大学史》,曾矩生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89~90页。

〔5〕(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版,第278页。

〔6〕《内阁官报》,宣统三年七月二十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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