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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2-04-25 11:50:04 浏览次数:

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化“七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等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实干兴水,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并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宪法精神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宪法精神。

2月22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求是》2019年第四期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2019年3月26日制定印发了《沧州市水务局2019年度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指导意见》;
8月23日,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9月27日,主题教育期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
12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卫带头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结合主题教育,我局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狼牙山、圣基博物馆、沧州市博物馆英烈展、人防馆等进行参观见学,在机关院内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在楼道内建立文化走廊,多方位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

党组高度重视宪法学习,按照《沧州市水务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统一安排,理论中心组于3月1日进行专题宪法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了2次宪法专题讲座,组织了1次宪法学习考试,开展了一系列“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局营造了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周召开局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分别于3月21日、9月17日、9月29日等数次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依法治国战略下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水利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计划,要求将水利法治建设与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对局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认真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要求。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涉及我局部门职能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水行政管理工作全覆盖;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2019年1月至12月,我市共完成涉水随机抽查56次,抽查对象124个,抽查结果公示率达87%,较好地发挥了部门监管职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推动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网络信用档案建设,引导企业参加全国信用评价,推动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截止目前,全市18家水利企业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了信用档案;
共9家水利企业取得了信用评价等级,其中aaa等级1家,aa等级1家,a等级5家,bbb等级2家。

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梳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15个,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4.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构改革后,我局以“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共梳理行政权力40项(其中行政处罚19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裁决1项),制定服务指南和业务指南,明确职责,编制工作流程图4个,均在水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5.证明事项清理。除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外,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坚决清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目前我局没有证明事项。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沧政办【2019】5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2017、2018、2019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4个。对照清理要求,14个文件提出“继续保留”意见。

7.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水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2019年我局对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项目资金支付、综合规划编制等重大决策时,坚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了重大水利事项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8.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制定《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沧州市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重大决策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召开立法调研会,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质量。

9.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聘请建平律师事务所王东原为常年专职法律顾问,并将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修订完善了《沧州市水务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了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水利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水事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沧州市水务局2019年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各项清单。我局以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共梳理行政权力40项(其中行政处罚19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裁决1项)。全面梳理涉水法律依据,科学界定各类执法主体,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均在水务局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了公示,并印制《沧州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做到“家底摸清、公开彻底、阳光透明”。在文字记录上,要求比照省水利厅的文书样式规范记录,做到一案一卷,程序过程全部留痕。我局先后配置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执法记录仪17台,录音笔2台,并装备调查询问室一间,配置同程录音录像设施一套,已符合设备配置标准,基本满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需要。支队工作人员利用空闲时间,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互助培训、现场操作等学习模式,开展执法记录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等相关知识学习,较好的推进了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今年我局执法部门共接到来电举报案件23件,人民来访10人(次),目前所有案件的影音资料、文字资料均已分类归档保存。我局明确了河湖管理与法规科具体负责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并与聘请的专职律师签订了合同,共同参与法制审核。对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确定的内容事项,做到依法审核,有书面记录并如卷保存。

1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水政执法人员培训,8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检水利基础知识考试,及格率达100%。

12.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支持法院行政诉讼工作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建立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

13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按照“三级四通”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要求,我局具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3个,并全部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其中两个事项于明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优化服务流程,简短办理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局领导轮流接访,处理网上信访案件1件,来人来访2件。

1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不予受理案件3件。复议结果均在水务局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16.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的三起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负责人出庭制度,副处级调研员曲佳瑞同志出庭应诉。

17.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印发实施了《沧州市水务局水行政调解制度》,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调解工作事项。完善了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矛盾纠纷化解作用。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我局印发实施《《沧州市水务局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全年共组织集中学法6次,其中会前集中学法4次,举办法制讲座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法律学习2次,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体会文章6篇。

19.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广泛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2019年,开展了“中国水周”“世界水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纪念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讲《水法》、《沧州市节约用水条例》、《沧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水法律法规知识。联合南门里社区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

三、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
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份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主要是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举报奖励制度等还建设不全;
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

四、2020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统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沧州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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