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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2 10:05:0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认真践行法治系统观、法治大局观、法治人民观和法治基层观,紧紧围绕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为民、社会依法治理“4个方面”,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长效促提升,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市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位对标、高点示范。坚持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在落实落地,坚持以打硬仗、下深水、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攻重点、破难点、疏堵点,切实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模式。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不漏项、不断链,确保示范试点的系统性、一体性和规范性。

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着力把问题找准找深,把措施谋细谋实,做到真有用、真管用、真好用,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模式。

坚持边查边改、注重长效。示范试点只分环节、不划阶段,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做到细心查、真心改、用心建,做实规定动作,做优创新动作,注重抓点连线促面,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根治源,着力探索接地气、冒热气,既符合上级要求、又体现特色的依法治市路径。

坚持法治为民、法治利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法治建设生动实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用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法治问题,广泛组织动员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创造体现民愿、尊重民意、吸纳民智的示范试点成果。

(三)示范试点目标

计划用一年时间,全面、深入、扎实开展示范试点,力求取得“三个实现、三个一批、五个提升”的示范成果。

三个实现:实现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部署更加系统深入;
实现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实现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整体提升。

三个一批:着力破解一批制约法治建设成效的问题和短板;
着力构建一批推动法治建设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
着力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经验和模式。

五个提升:党委依法执政的水平显著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显著提升;
司法公正为民的群众认同感显著提升;
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法治基础培育显著提升。

二、示范试点主要任务

(一)党委依法执政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领导干部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完善党委运行机制,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党支部)

2.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人大常委会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3.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全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落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增加法治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推动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积极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严格依法办事、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4.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法律顾问管理、绩效考评、运行机制等工作规则,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镇人大办、司法所)

5.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使用。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注重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成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

6.加强党内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清廉建设统筹推进。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牵头部门:镇纪委,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党支部)

(二)政府依法行政

7.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对标《市县法治指数》指标体系,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绩效评估和碰硬奖惩。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响应民生需求,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服务产品。(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8.依法作出行政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落实违法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破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难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司法所)

10.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化解涉及行政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处理信访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法庭、司法所、综治办,各村(社区))

1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主体的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完整公开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涉及其切身利益的事项信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强化工作保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加强内部监督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格落实纠错问责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人大、司法所及有关办所,各村(社区))

(三)司法公正为民

13.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快推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机关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庭)生效裁判和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旁听审理制度。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四)社会依法治理

14.全面实施精准普法。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突出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落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创新普法形式。做好“七五”普法总结,提前谋划“八五”普法。(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5.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联动互补、协作顺畅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核五治”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基层依法治理驻在式调研基地为契机,全力打造特色亮点,擦亮基层依法治理品牌。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教育群众诚实守信。(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6.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强化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协商沟通和救济救助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7.保障公共安全。探索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干预机制。加强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依法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征收征用、拆迁安置、民间借贷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力度。(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8.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效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全面落实法律服务惠民举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牵头部门:司法所,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9.加强乡村(社区)治理法治保障。努力提升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教育村(居)干部依法行权,强化权力监督。发扬村社直接民主。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以《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起草调研及先行先试地为契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乡风文明培育。(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五)法治基础培育

20.提升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有效落实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群众列席党委、人大、政府相关会议。以市政协“有事来协商”试点工作建设为契机,打造群众参与平台,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强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真正激活群众自治活力。以“清廉”建设为抓手,强化群众对党政机关的监督意识。(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21.全面营造依法治市氛围。发扬年画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的成功经验,继续提炼涵养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浓郁法治文化氛围。挖掘、讲述身边的法治故事、依法办事的典型事例,推动树立依法治市的自信心、自觉性。(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22.强化依法治市督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各行业、单位的实际编制法治建设的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督导,不断增强各单位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提高依法治市目标考核权重。(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牵头负责本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示范试点工作。全镇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实施,确保高标准推进,实现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成效。

(二)强化对口联系。按照“四个一”对口联系指导模式,建立示范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争取上级领导、上级部门、高等院校和律师的支持,及时汇报依法治市工作进展,积极借智借力总结提炼工作经验。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示范试点工作的督导,督促各办所、各村(社区)坚持示范标准、把握示范进度推进工作。党委政府将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镇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依法治市工作表现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办所、村(社区)及个人,及时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追责。

(四)抓好宣传引导。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示范试点工作。镇党建办要抓好信息收集、沟通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示范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大力宣传示范试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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