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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10篇

时间:2023-05-02 08:55:03 浏览次数:

篇一: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岗位操作负面清单

  建立岗位操作负面清单,减少不安全行为

  “三不动”

  正在使用的设备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不是自

  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动。

  “三不离”

  正在进行的作业活动没进行完不离开;正在使用的设备、设施有

  缺陷,没人受理前不离开;发现工艺控制指标有异常时,未查清原因不离开。

  “三预想”

  工作前要预想: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哪些?我具备控制风险

  的技能

  和工具吗?工作中要预想:时间和工作地点是否与工作要求相一致?工作后要

  预想:按要求记录和上报给我的主管了吗

篇二: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篇三: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岗位员工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清单内容

  序号

  清单内容

  作业及现场管理类

  1作业未预约,未办理票证,未进行风险辨识,未落实安全措施、未进行现场监护。

  2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施工作业未按要求进行升级管控。

  3未经有效书面授权批准或越级批准作业许可证。

  4未到现场确认风险控制措施、环境、人员等作业条件签发作业许可。

  5作业过程中发生方案、环境和人员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

  6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

  7作业未按规定时间、位置、频次进行气体检测。

  8涉硫化氢区域内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便携式报警器。

  910动火作业未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未配备消防器材;未落实防火花飞溅措施。

  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未进行应急演练。

  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未对介质物料进行泄压、置换等有效11处置;未采取加装盲板、断电等有效能量隔离措施;作业前未进行能量测试确认处理结果;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1-

  12131415室外高处、吊装、动火作业遇五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浓雾、异常高温或低温、暴雪等恶劣环境条件未及时停止。

  未采用生命线、护栏等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临边作业;安全带系挂不规范、锚点不牢固。

  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作业未编制技术方案;高度超过50米的脚手架作业未进行设计计算。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或未经核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前,未对起重机械、吊具、锁具、安全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确认;吊车未支腿或支腿未设置垫木;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域;起重臂下和吊物上下站人;吊装作业过程中吊车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室。

  临时用电作业时在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未落实“一机、一闸、一保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未同时办理受限空间许可证情况下进行深度超过1.2m的挖161718掘作业;在未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情况下进行深度6m以内的作业。

  射线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及相关单位会签;未划出安全防护19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及警示标识;未设置专人监护;现场未按规定配备剂量报警和测量仪器。

  202122易燃易爆物料装卸车作业,未按规定查验车辆及人员资质;未按要求规范劳动保护着装及防毒防爆要求。

  易燃易爆物料装卸车作业未执行属地操作原则,由乙方司机、押运员从事万向节操作;装卸人员、司机擅自离开装卸现场。

  督办的限期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环保治理设施未稳定达标排放。

  23擅自停用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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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

  25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物或其它异味气体。

  26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违规运行。

  运行操作类

  27在易燃易爆区域或空间使用非防爆工器具作业。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等声光报警系统,或听见报警不28到现场确认,随意屏蔽关闭报警;报警系统故障未及时维修导致频繁报警。

  29擅自变动、停用、隔离或拆除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

  装置、设备存在漏点、热点、变形等隐患缺陷,未进行有效30安全风险评价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日常监控、检查和维护措施不落实。

  313233大机组、高危泵及辅助系统存在故障、缺陷,影响机组或机泵安全运行的,未及时修复。

  机泵振动超标,D区运行机泵未消灭、C区运行机泵未限期治理且管控措施不到位。

  在役高温高压容器、管线等特种设备本体及附件不完好且未及时修复。

  34未解除自启动功能,拆卸自启动转动设备。

  35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

  3637装置原料腐蚀性介质超设防值,异常监测数据无原因分析及管控措施。

  设备及腐蚀在线、离线状态监测异常数据不分析、报警未及时处置,未进行有效检查和考核。

  -3-

  383940关键机组的主备油泵之间无电气联锁或由仪表实现互起动功能;机组油压低低联锁未设置合理延时。

  大机组“五位一体”特护制度不落实,机组事故事件多发且无整改措施。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41擅自摘除联锁;自控率、联锁投用率等数据造假。

  42物料储罐超温、超压、超安全液位运行。

  434445464748495051发生非计划停工未查清原因、存在问题未解决、逾越程序盲目开工。

  发生非计划停工处置不到位引发超温、超压、设备损坏、安全环保等次生事故。

  未严格执行“四有一卡”操作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指挥。

  操作调整、操作变动和工艺处理未编写操作规程或未制定技术方案,未按方案执行。

  主要工艺参数未设置报警值,擅自屏蔽报警信息,对于工艺参数报警,未分析原因并且没有采取任何调整措施。

  监盘不认真,未及时发现操作记录中发生较大变化的运行数据。

  装置开停工无方案,未按规程进行,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逾越程序的情况。

  未严格执行停工、检修、开工界面交接管理规定,界面混乱、责任不清。

  装置运行隐患排查不彻底,监护运行装置管控措施未落实,下一步整改方案不明确。

  52未按要求进行装置投用前安全检查或投用前安全检查流于形-4-

  式。

  53未按要求开展岗位巡回检查,巡而不检,巡检数据造假。

  检维修作业质量管控措施不到位,定力矩紧固、密封面检查、54电气预防试验等规定动作执行不严格,甲方现场检查、第三方监理未及时发现并纠正。

  55电气作业未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存在违章作业和超范围作业。

  56电气作业未正确落实能量隔离措施。

  57电气隐患未及时治理或治理前未落实有效管控措施。

  58仪表安全联锁摘除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作业票。

  59对检维修承包商及专业服务商管理考核不严格,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罚和清退。

  60针对生产调整及工作安排未制订专项工作预案。

  61发现异常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62突发非计划停工未按生产应急响应程序与预案进行处置。

  6364不掌握应急物资、装备与个体防护装备的用途,操作或使用不熟练。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未有效落实;不能正确操作使用本岗消防器材或设施。

  工程建设类

  65未按规定开展承包商安全准入评估和安全交底。

  66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具。

  6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超资质作业。

  -5-

  68进入受限空间未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未结合项目实际和特点与监理单位、承包商签订HSE合同或69协议;未明确项目应急管理要求,未定期组织演练;相关方案或报审文件未及时进行审批或备案。

  未对监理、总承包和主要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70全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HSE专项培训并考核;未对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发放入场证。

  71未到现场确认签署作业、现场人员擅自变更作业方案、无监护人开展作业。

  72未告知承包商施工现场附近装置生产运行带来的风险。

  对于两个及以上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承包商,73未要求承包商互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475对于施工现场动火、高处、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搭拆等风险作业相应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

  未按照要求组织HSE现场检查,对发现的HSE问题未及时处理。

  76未按照HSE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参建各方组织考核。

  77未严格执行本清单“作业及现场管理类”负面清单要求。

  二、相关工作要求

  1.以上条款为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重点关注的员工行为禁止类清单,各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清单及配套管理规定,纳入企业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和属地安全管理及考核范围,不断引导各级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6-

  和行为习惯。承包商及其员工一并纳入管理考核。

  2.各企业可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按公司规章制度及专业考核细则,给予个人记分、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建立梯级考核机制,对于重复违反的,要加重记分扣罚和经济处罚力度。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属地单位教育和监管不到位的,同步对员工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清单要求、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将在年度体系审核、“四不两直”检查、专业督导检查中,对照清单条款,一旦发现,按照严重违章从严处理、从重扣分。屡查屡犯的,要求企业对相关员工或责任单位严肃追责,结果报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同时纳入年度先进个人、先进企业评比及过程业绩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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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类别违法行为名称存在问题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对部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定期维护、设备设施及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保养和检测,如安全工器具、急停作业环境为进行处罚按钮、漏电保护等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未经取得专业资设备设施及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个别托盘堆垛车未取得安全使用证作业环境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设施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作业环境、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部分插排属于国家命令淘汰产品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设备设施及生产部、SMT外协用酒精包装是否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作业环境满足要求?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设备设施及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安全警示标志可能存在缺失、损坏作业环境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褪色或设置不明显为进行处罚作业环境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封堵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设备设施及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紧急疏散出口标志不明显或锁闭、作业环境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封堵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设备设施及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作业环境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设备设施及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作业环境防设施、器材的设备设施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作业环境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设备设施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作业环境防火间距的挪用消防器材占用疏散通道遮挡消火栓作业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吊装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危险作业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作业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吊装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危险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未履行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时,未制定作业方案,按照本单位内部批准权限审批,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作业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危险作业交底内容不全面

  双重预防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未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行为进表行处罚双重预防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行为进行处罚双重预防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未做到每月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应急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行为进行处罚及时修订?应急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行为进行处罚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应急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编制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及《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名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作业方案,按照本单位内部批准权限审批;《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落实安全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所属类型、所在位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条第(一)(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一)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所在地的区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条第(一)(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一)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所在地的区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法》《消防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

  法行为负面清单处罚依据违法情节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既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又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情节严重的有1台(套)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有2台(套)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安全生产法》第九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十九条第(六)项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有3台(套)及以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情节严重的使用1台(套)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或者1种工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2台(套)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或者2种工艺安全生产法》第九的十九条第(七)项使用3台(套)及以上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或者3种及以上工艺的情节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有1项至2项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管理条例》第七十法和单件质量(重量),有3项至4项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八条第一款第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七)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均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5处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安全生产法》第九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5处以上10处以下十九条第(一)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10处以上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虽设有紧急疏散出口,但不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不明显、未保持畅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虽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安全生产法》第一显、保持畅通的出口,但存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百零五条第(二)员工宿舍出口情形的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紧急疏散出口的逾期未改正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法》第六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有1处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2处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法》第一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百零一条第(三)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的项有3处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一项,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两项,拒不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3项以上,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一项,拒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两项,拒不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落实安全交底,存在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中的任3项以上,拒《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六条《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北京市生产安全查治理情况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被发现后,能够配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执法,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按期进行整改且经复查整办法》第三十条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存在虽向从业人员通报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但未每月通报,或者就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虽向《北京市生产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了公示但公示不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第(五)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制定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但定期组织了演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条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或者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条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或者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裁量基准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分类处罚公示期限严重24个月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12个月严重24个月12个月严重严重严重24个月36个月24个月12个月——12个月严重24个月12个月严重严重严重24个月36个月24个月12个月——12个月严重24个月12个月严重严重一般严重严重一般严重严重一般严重严重严重24个月3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4个月12个月——6个月12个月——6个月12个月——6个月12个月——12个月严重24个月12个月严重严重一般24个月36个月12个月12个月——6个月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重严重严重24个月24个月36个月12个月12个月——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4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4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严重严重严重严重严重12个月36个月24个月36个月24个月36个月6个月——12个月——12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4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4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一般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不公示——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严重一般严重严重严重12个月36个月12个月36个月24个月36个月6个月——6个月——12个月——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6个月3个月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严重严重严重严重24个月36个月24个月36个月24个月12个月——12个月——12个月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36个月——

篇五: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安全行为负面清单模板

  工作时间:

  1.迟到或者早退;

  2.玩手机、说脏话或发表不文明言论;

  3.翘班、抽烟、偷懒、睡觉;

  4.违规使用公司车辆或物品;

  学习时间:

  1.上课时玩游戏、不专心听讲;

  2.谈论无关话题、以及说脏话;

  3.睡觉、早退或翘课;

  4.抄袭他人作业或考试作弊;

  安全行为:

  1.不按交通规则驾驶车辆;

  2.未戴安全帽骑摩托车;

  3.违反规定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及物品;

  4.无照的电动车、摩托车行驶;

  5.无安全意识使用电器设备;

  6.未经安全检查使用电梯;

  7.逆行和闯红灯;

  8.玩乱摔、跳台、爬高;

  9.违反法律法规购买危险品;

  10.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器设备;

篇六: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化工企业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领导干部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违章指挥生产、施工。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值班期间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开厂区,不到基层岗位检查。

  二

  类:

  4.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监控管理未落实到人、未建立有效防范措施。

  5.未定期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整改。

  6.对承包的安全风险点不了解,不主动推进风险降级。

  三

  类:

  7.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

  8.落实上级要求照本宣科,不结合实际。

  9.不按规定深入现场安全观察。

  10.不按要求定期到联系单位参加安全活动。

  二、专业管理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未采样分析或分析数据不合格,安排动火或受限空间作业。

  2.投用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或压力容器。

  3.擅自停用、拆除、隔离安全装置和固定消防设施、报警器。

  4.未办理变更手续,设置、修改、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

  5.塔、罐、加热炉、反应器等存在危险介质的检修作业不用盲板隔离。

  6.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7.向油气储罐、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破坏现场或销毁证据。

  二

  类:

  9.调度指令传达落实不及时,执行打折扣。

  10.不到现场确认施工作业方案,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11.未进行风险识别,改变操作步骤或调整工艺参数。

  12.未经同意,拆卸与系统联通的停用管道、设备。

  13.未经许可,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灌装危险化学品。

  14.发现装置隐患、设备泄漏不申报、不联系整改。

  15.安全设施、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不进行定期检验。

  16.擅自调修、拆卸计量器具,修改流量计系数,改变计量精度。

  17.发生事故(故障)原因分析不清,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8.违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或销毁放射源、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剧毒物品。

  三

  类:

  21.专业巡检、高处检查不落实。

  22.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并向班组传达。

  23.循环水开路使用,或私排循环水。

  24.消气防应急装备不进行定期检查、确认。

  25.职业卫生监测结果不进行公示。

  三、生产操作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未经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合格,独自顶岗操作。

  2.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域或在岗吸烟。

  3.班前或在岗饮酒。

  4.当班员工睡岗、离岗、串岗。

  5.油品、液态烃脱水(液)(含切水、切碱等)时离开现场。

  6.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擅离岗位。

  7.未经许可,在现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介质。

  8.在易燃易爆区或空间使用非防爆工器具、灯具,使用铁器敲击设备。

  9.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

  10.液化气储罐超限运行,槽车、钢瓶过量充装。

  11.随意变更油罐储存介质。

  12.未经许可并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摘除工艺联锁。

  13.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等声光报警系统。

  14.看、听见报警不到现场检查确认,随意屏蔽或关闭声光报警,或将现场气体浓度报警消音。

  15.擅自变动、停用、隔离或拆除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

  16.装置运行状态下隔断紧急泄压系统,长时间关闭安全阀上下游阀。

  17.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二

  类:

  18.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

  19.不按操作法、操作票、生产调度指令及工艺控制指标操作。

  20.不按规定时间、线路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21.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不交班。

  22.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23.防爆区内接打手机。

  24.擦洗、拆卸正在运行的转动部件。

  25.装卸作业不检尺,不检查静电接地。

  26.外来人员、司机操作装卸设施。

  27.给未熄火的车辆、塑料容器加油。

  28.油罐清洗、检修后不经验收直接收油。

  29.水上作业不按规定搭设跳板、安全网。

  30.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清洗设备工具。

  31.背向或单手上下直爬梯。

  32.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

  33.不执行分析计划,修改分析结果。

  三

  类

  34.上班期间未经同意私自换岗。

  35.在岗玩手机,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看无关的书刊杂志。

  36.主操人员精力不集中。

  37.外操巡检不带巡检工具。

  38.将水杯放在内操操作台。

  39.用拖把清洁运行泵的电机和泵台。

  40.上下楼梯不抓扶手。

  41.在防火堤、管道、沟坎上行走、跳跃。

  42.装卸岗位装完车后直接从装车平台向下跳。

  43.与正在作业中的人员长时间交谈。

  44.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45.生产区域养猫、养狗。

  四、施工作业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未办理许可证。

  2.无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无相关资质承包商、未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4.监护人不在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5.未告知相关岗位并设置警戒线,进行用火、吊装及放射性探伤作业。

  6.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

  7.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8.设备未断电情况下进行检修作业。

  二

  类:

  9、未到现场确认就签发作业票证,冒名顶替代签作业票。

  10.无计划施工或未经请示,随意变更、扩大施工范围和内容。

  11.施工作业不进行移动视频监控,不按要求回放。

  12.监护人在施工作业现场玩手机。

  13.用火作业不进行环境分析。

  14.一证多点动火。

  15.在易燃易爆区动火作业,不落实防火花飞溅措施。

  16.在卷绕、牵伸设备运行时处理转动部件。

  17.恶劣天气上罐、塔、平台进行高处作业。

  18.搭设脚手架使用砖块、木板垫立管,使用单跳板或绑扎不牢。

  19.未经许可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及防护网等设施。

  20.带压紧固高压部位螺栓、盘根或带压处理堵塞管线。

  21.电气作业前不验电,不进行安全确认。

  22.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及作业。

  23.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

  24.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

  25.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

  26.开挖深坑、沟、井等破土作业不进行硬隔离。

  三

  类:

  27.高处作业随意放置工具、工件,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杂物。

  28.在起重臂、吊钩、吊物下穿行、停留。

  29.未经许可擅自私搭乱接电源。

  30.电气作业结束不办理手续送电。

  31.施工垃圾不及时清运。

  五、厂区交通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2.进入生产区域车辆不配备防火罩。

  3.违反规程操作特种作业车辆。

  4.客运车辆超员、客货混装、搭载危险化学品。

  5.酒后驾车。

  二

  类

  6.车辆带病行驶。

  7.生产区域车辆超速行驶。

  8.工程施工车辆载人行驶、人货混载、超限装载。

  9.生产区域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搭乘无关人员、违规停放。

  11.无企业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

  12.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13.驾驶车辆、骑单车、行走时目视手机。

  14.骑单车打伞、撒把、载人、高速溜坡。

  三

  类:

  15.未经审批出长途车。

  16.驾驶、乘坐公务用车时不系安全带。

  17.在机动车道中间行走或骑单车。

  18.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

  19.出入生产区域大门不下车、不实行人车分流(员工通勤、上级检查、重要接待、应急状态下的指挥车及抢修车辆除外)。

  六、劳保着装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解开生命绳走动。

  2.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

  3.存在高浓度硫化氢或者窒息性环境作业不佩戴空气呼吸器。

  二

  类:

  4.上班期间不着工作服。

  5.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

  8.高处作业穿硬底鞋。

  9.戴手套操作转动设备,给机泵盘车,加油擦泵。

  10.操作烘箱、看火门等高温设备时不佩戴防高温手套。

  11.酸碱作业、腐蚀性介质采样不佩戴防护眼镜、乳胶手套。

  12.操作、搬运、装卸催化剂等有毒物品不佩戴防毒口罩、乳胶手套、防护眼镜,不穿连体服。

  13.粉尘区域作业不佩戴防尘口罩。

  14.噪音超标场合作业时不佩戴耳塞。

  三

  类:

  15.工作服着装不规范,敞开衣襟、卷袖、卷裤角等。

  16.进入生产岗位戴围巾、头巾、佩戴工作吊牌等过长悬挂物,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17.女工头发过肩且不放在安全帽内。

  18.进入生产区域不穿劳保鞋。

  19.白班人员穿高跟鞋、凉鞋、拖鞋、布鞋、运动鞋。

  七、办公室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

  类:

  1.在办公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2.违规使用取暖器、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3.锁闭消防通道、应急门。

  二

  类:

  5.电源线私搭乱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插线板。

  6.未经许可安装壁挂式空调。

  7.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其他物品。

  8.高处探头擦玻璃。

  9.在涉密计算机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三

  类:

  10.文件资料随意堆放,物品摆放不规整。

  11.在工作电脑上安装违规软件、即时通讯工具。

  八、环保管理负面清单

  一

  类:

  1.新、改、扩建项目未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

  2.未经批准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3.未经批准投用新增“三废”排污点。

  4.擅自开启限排铅封排污或破坏铅封。

  5.工艺尾气未进行有效处理,不能实现达标排放。

  6.未经调度同意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将酸性气排放火炬。

  7.生产异常时或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气体,造成污染。

  8.未进行异常排污申报,排放高浓度废水,冲击污水处理场。

  9.将含硫污水、碱渣排入边沟或含油、含盐系统。

  10.向边沟、排洪沟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11.危险废物未按公司规定擅自进行处理。

  12.发生或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13.人为干扰在线仪表连续监测,篡改监测数据。

  14.环保事故上报不及时,弄虚作假。

  二

  类:

  15.不落实区域内雨污分流措施。

  16.装置、设备、管线跑冒滴漏不及时进行整改。

  17.使用新鲜水冲洗机泵油污、地面。

  18.地方执法部门持证检查不按要求放行,不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19.人为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失真。

  三

  类:

  20.垃圾不进行分类,固废、危废混入生活垃圾箱。

  21.气温回升不及时关闭防冻防凝蒸汽,或长流水。

  22.离开办公室不关闭电源,夏季空调温度设置过低,过度使用纸张。

篇七: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坚持以人为本,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不能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不践行安全承诺。

  .未建立健全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未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未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未做到预案简明化,未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职工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

  理。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未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未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11.未做好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周期检验,未保证正常运转。未及时淘汰不合格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2.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未调整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坚持以人为本,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不能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不践行安全承诺。

  .未建立健全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未组织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做到预案简明化,未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

  理。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组织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未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未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未不断调整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践行安全承诺。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参与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未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未做到预案简明化,未参与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参与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未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未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

  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及公司规程、措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审批等工作。

  12.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参与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以人为本,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

  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参与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未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在有较

  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做到预案简明化,参与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参与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未组织并监督班组强化安全建设工作,未组织、监督班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未加强现场履职,未加强职工正确站位、岗位标准流程操作和安全确认制度的监督执行,未监督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正规循环作业,未监督班组安全生产流程管控,未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2.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未参与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以人为本,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

  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参与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未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做到预案简明化,参与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参与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好各生产班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生产任务安排,未严格按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未形成正规循环作业。未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职工按照生产任务进行作业,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2.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未参与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经营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以人为本,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教育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执

  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参与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周一安全学习、班前会向职工进行通报。未如实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

  .未参与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未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未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在有较

  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未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流程,做到预案简明化,参与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决策、临场指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接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参与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质量标准和流程管控,及时分析和纠正质量事故,未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生产质量。

  .未关注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职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配合经理做好本单位经营考核、考勤管理、工资分配等工作。未审批各种材料计划,保证生产的正常需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经营指标。未负责单位内部所有产品的销售工作,并负责协调车辆调度使用和安全管理,未抓好节油和材料消耗管理,并监督考核。

  12.未根据日常安全生产各类考核结果,未参与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黑区生产班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对生产设备、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应当淘汰的或不合格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

  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接到班组职工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职工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配合分管领导抓好班组建设,未加强自主班组建设与质量控制,未建立健全班组各项管理制度,未落实好单位各项制度要求,未完善班组隐患治理、质量检验等各项记录。未严格正规循环作业,未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流程管控,未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未消除违章行为,未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2.未根据工作实际,未对单位制度、标准的执行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未组织协调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合理组织职工按照生产任务进行作业,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负责组织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

  13.未根据各类日常考核,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

  机制,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4.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黑区生产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对生产设备、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应当淘汰的或不合格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配合分管领导抓好班组建设,未加强自主班组建设与质量控制,未建立健全班组各项管理制度,未落实

  好单位各项制度要求,未完善班组隐患治理、质量检验等各项记录。未严格正规循环作业,未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流程管控,未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未消除违章行为,未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2.未根据工作实际,未对单位制度、标准的执行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未组织协调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合理组织职工按照生产任务进行作业,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负责组织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

  13未根据各类日常考核,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

  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

  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及时完成金属液的熔炼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浇注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及时完成金属液的浇注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造型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及时完成铸造件的装箱、埋砂、覆膜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清砂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完成各种铸造件的抓取、抛丸、打磨、焊补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

  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

  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完成铸件的气割,焊补,加工件的气割、焊接,废钢的切割下料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电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做好各类设备、设施、工具等的维修工作,未电气设备的巡查等工作,不推诿扯皮。未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1.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行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工作,吊运作业时未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发生违章现象。

  .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1.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白区生产班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对生产设备、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应当淘汰的或不合格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接到班组职工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职工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11.未配合分管领导抓好班组建设,未加强自主班组建设与质量控制,未建立健全班组各项管理制度,未落实好单位各项制度要求,未完善班组隐患治理、质量检验等各项记录。未严格正规循环作业,未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流程管控,未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未消除违章行为,未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2.未根据工作实际,未对单位制度、标准的执行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未组织协调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

  作,未合理组织职工按照生产任务进行作业,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负责组织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

  13.未根据各类日常考核,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4.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白区生产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对生产设备、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应当淘汰的或不合格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配合分管领导抓好班组建设,未加强自主班组建设与质量控制,未建立健全班组各项管理制度,未落实好单位各项制度要求,未完善班组隐患治理、质量检验等各项记录。未严格正规循环作业,未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流程管控,未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未消除违章行为,未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2.未根据工作实际,未对单位制度、标准的执行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未组织协调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合理组织职工按照生产任务进行作业,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负责组织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

  13和结果

  导向,未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未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3.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未根据各类日常考核,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公司成型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及时完成各种铸造件模具的加工制作、下料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涂料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及时完成各种铸造件模具涂料的刷涂、烘干、转运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组簇工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1.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未完成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未践行安全承诺。

  2,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未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告知,未知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未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认真参加场景模拟、实战演练,未增强应急现场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未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关注自身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防范因自身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未严格落实班组建设,日常作业中未正确站位,未强化自身规程措施落实,未严格单位的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现场定置管理、两整两清,消除违章行为,以个人行为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未加强团结,工作中不积极配合,不相互监督。未落实工作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配合班组长做好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组织进行生产,未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未抓好本班产品质量,未及时完成各种铸造件模具的组装、粘接及成簇等工作任务。

  11.未注重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未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未持续学习业务技能,未通过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12.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监员安全生产责任负面清单

  1.安全生产工作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未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未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未牢记“安全不能决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的安全

篇八: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

  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和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及其全体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判定为重点生产安全负面行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

  1.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依法履行职责。

  3.各级负责人不能熟知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措施,也未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4.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没有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安全风险管理

  6.未全面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所有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危险性信息。

  7.未全面准确辨识评估所有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8.未制定并落实所有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安全风险漏管失控。

  三、安全教育培训

  9.没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也没有做到应知应会。

  10.没有建立和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也没有定期、适时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11.没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也没有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

  12.没有对进入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教育告知,也没有落实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四、工艺安全操作

  -8-

  13.超工艺控制指标进行操作。

  14.工艺控制指标与工艺文件不一致。

  15.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未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确定风险等级、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16.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装卸过程无人监护(自动化装卸除外)。

  五、设备完好性管理

  18.设备带病运转。

  19.安全附件未投用、未保持适用状态。

  20.用阀门代替盲板隔离。

  21.未建立设备预防性维护管理程序、未制订预防性维护计划或者未按计划实施。

  22.未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做好充分应急准备进行设备抢修。

  六、自动控制管理

  23.随意消除报警信号、不及时有效处置报警信息。

  24.随意摘除、投用联锁系统。

  25.擅自改变报警、控制和联锁系统设置。

  七、作业安全

  26.未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未开展作业危害分析、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7.签发作业票证未在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

  28.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作业环境

  不符合安全要求。

  29.

  未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30.

  特殊作业期间监护人离开作业现场。

  31.特殊作业期间视频监控未全过程覆盖。

  八、承包商管理

  32.未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培训的承包商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作业。

  34.未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

  九、变更管理

  -8-

  35.变更管理漏管失控,未将总图、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仪表系统、公用工程、管理程序和制度、企业组织架构、生产组织方式、重要岗位的人员和职责、供应商、外部条件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

  36.未开展变更风险评估、未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未履行变更管理审批程序实施变更。

  十、本质安全

  37.没有搬迁改造装置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

  38.没有通过全流程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与应用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未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9.没有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未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一、其他

  40.未严格落实试生产和开车、停车“十个严禁”(方案未制订,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参与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落实,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特种设备未经依法检测检验合格,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现场施工未完成、场地未清理、道路不通畅,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未实施、无关人员未撤离,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试生产和开车、停车)。

  41.未定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也未突出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和演练。

  42.未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也未加强事故事件管理。

  -8-

篇九: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附件4XX街道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

  本文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指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含非在编教师)。

  二、负面清单

  (一)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组织或参与地下宗教、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组织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活动;在校内外传播和通过网络传播宗教;通过罢课、罢教或变相罢课、罢教等非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诉求)。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抄袭他人教案;在上课过程中有接打手机等影响教育教学(保教)活动的行为;不经学校批准,随意停课、换课;不认真批改作业,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改作业;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未经批准找人替班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六)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或退学,导致学生流失的行为。

  (七)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八)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体罚或以讽刺、挖苦等变相方式体罚学生。

  (九)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保送及绩效考核、教师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一)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十二)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或其它商品;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私利。

  (十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兼职兼薪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

  (十四)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五)在校园中言语粗鲁、在学生面前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歧视、指责、训斥家长,态度简单粗暴;在工作日饮酒,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或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十六)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

  各学校要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凡有上述负面清单上的情况,教体局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X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于有猥亵、虐待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消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消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名优骨干教师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撤销相应称号,市、县(市、区)级的名、优骨干教师,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撤销相应称号,省级的名优骨干教师报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销相应称号。

篇十: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企业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三违行为负面清单)

  目录

  N0.1作业性违章

  NO.2劳动纪律性违章

  N0.3指挥性违章

  N0.4劳动防护性违章

  N0.5装置性违章

  N0.6管理性违章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1、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

  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

  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

  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

  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

  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

  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

  为。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

  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N0.1作业性违章

  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如压力容器、起重、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

  6、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7、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8、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

  9、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

  10、11、12、13、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设备管线未置换、吹扫。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他能源供应,释

  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4、15、16、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

  进行操作。

  17、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8、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19、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0、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进行登高作业。

  21、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用电作业。

  22、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23、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

  反规程规定。

  24、未办理一般作业票,进行厂区内一般作业。

  25、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有未经授权代签行为,自行篡改负责人,监护人。

  26、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27、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28、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

  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29、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未向规定地点倾

  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30、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2、检修电器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32、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33、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烘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34、氧气瓶或乙烘瓶无防护,在烈日下暴晒。

  35、作业时监护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安全措施,擅自离开监护岗

  位,监护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6、作业前未风险分析即开始作业。

  37、现场作业监护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就开始作业。

  38、在消防器材、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39、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40、擅自使用暂停或报废设备(施)。

  41、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42、加装盲板及拆除盲板时未做盲板台账。

  43、在防爆区域工作时不使用铜制工器具,使用铁器敲打。

  44、在防爆区域内接打手机。

  45、随意丢弃有毒品废弃物,样品溶液等。

  46、装卸岗位未按规定安排操作人员监护。

  47、装卸操作违反规程制度

  48、用手代替工作操作。

  NO.2劳动纪律性违章

  1、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2、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未按照巡检要求进行巡检。

  4、不按操作指南、规程、票进行操作。

  5、工艺参数错误未及时发现或调节。

  6、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打架斗殴。

  7、未阻止陌生人出入危险区域。

  8、上班期间未经同意私自换岗。

  NO.3指挥性违章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及技术等级

  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安全生产的必备条

  件即组织作业施工的。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员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故障和隐患不闻不问,不组织闭环。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擅自决定设备带病运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让员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备必须佩戴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8、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9、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0、发布其他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条列、标准、规程的指令行为。

  NO.4劳动防护性违章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

  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未穿劳动防护工作服或穿戴其他不安全装束。

  3、厂区内未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帽带。

  4、工作时有颗粒物或液体飞溅时未佩戴护目镜或面罩。

  5、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6、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7、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8、酸碱作业,未佩戴防护眼镜、防化服、乳胶手套。

  9、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带手套。不带验电笔。使用绝缘等级不的螺丝刀、钳子等。

  10、噪音超标场合时未佩戴耳塞。

  NO.5装置性违章

  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5、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够。

  6、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佳。

  7、易燃、易爆区、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9、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够不

  10、生产设备设施(泵、管道等)标识缺失或损坏。

  11>危险化学品阀门、法兰等密封点没有防护罩。

  12、危废仓库或现场仓库的消防器材没有或损坏。

  13、管线上介质标识没有或不全。

  14、物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15、机泵联轴器处无防护罩。机泵无接地线。

  16、电源线无漏电保护器。

  NO.6管理性违章

  1、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程,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或与实际不符。

  3、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4、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研究、答复协助解决。

  5、对违章行为未予以制止的行为。

  循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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