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山东省旅游强乡镇、特色村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组织山东省旅游强乡镇、特色村申报。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旅游强镇标准》、《山东省旅游特色村标准》。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莱西市旅游局(北京中路 105 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308 室)。
四、办理条件 (一)旅游强乡镇
在乡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在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管理、旅游经营、旅游规划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旅游收入在乡镇经济中的位置突出的乡镇。
(二)旅游特色村 具有独特旅游资源,积极开展旅游活动,旅游产品特色明显,旅游收入在村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的行政村。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自检评分结果(打分表)。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完成后报旅游局; (四)旅游局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初检,对达到申报条件的单位上报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无。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莱西市旅游局(北京中路 105 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308 室)。
(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