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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27 08:25:21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年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 告

 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是规范政府行为、 塑造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 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我市诚信 社会建设,全面建设信用菏泽,市政协社法委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纳入了今年的协商工作计划,并围绕这一协商议题,在市政协 副主席孙凤云带领下,到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诚促会以及郓城 县和巨野县开展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相关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社法委委员与有关部门就此议题进行了对 口协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抢抓机遇、 主动作为,从改善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做了一 些有益的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建立了诚信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 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 40 个市直部门组成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协调推进 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 框架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菏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 年)》《菏泽市公 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6 版)和《菏泽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8 版),近期将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法院、市民政局、市工商局、 市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也相应的制定了信用信息记录、披露、使用的 相关管理规定,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取得进展 一是启动重点领域监管。制定出台了《菏泽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和《菏泽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细则》,按时完成了 107 家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企业的核查和整 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 年来,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在信用信息的记录、 披露和应用上取得了进展,信用记录在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社会管 理、公共资源分配等工作中开始发挥作用。一些领域的信用监管工作, 如工商、税务的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措施等,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的 影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启动信用奖惩机制建设,为贯彻落实 国家《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 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汇总编制了国家已出台的 37 个联合奖惩 备忘录,27 个红黑名单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到“信用菏泽”门户网站,

  为建立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了依据。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非政府组织稳步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企业、社团等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参与。截 至 2013 年底,全市备案信用服务企业法人共 12 家,信用产品覆盖商 业征信、资信评级和企业信用管理等各领域,全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 信用报告 1.1 万份,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 6.46 万亿元。全市 备案的推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团法人 2 家,包括菏泽市诚信 建设促进会、郓城县诚信建设促进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与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的要求,以及潍坊、威海等先进市的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相比,仍 存在很大差距。如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建设仍不完善,管理机 构力量薄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社会诚 信意识不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尚不充分,信用信息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得不到充分发挥等。主要问题是:

 (一)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市针对个人、企业及公共信息征集、管理、使用等的地方法 律法规尚不健全,在信用市场监管和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也 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文件,严重制约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二)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待进一步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和应用 有待加强 首先,我市已建立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数据库、金融信息系统数据库和部分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但是各数 据平台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完全共享。为充分发挥市级 信用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经过各方努力,今年 5 月初开始启动建设 覆盖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的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次,信用信息应 用力度不大,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尚未形成使用信用信息的习惯, 导致信用信息应用程度不高。还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仅 由市发改委一个只有 1 人的内设机构代管,力量十分薄弱,征集和处 理信息受到很大限制。

 (三)重点领域监管和诚信奖惩措施还不到位 一是重点领域监管成效与社会期望还有较大距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 关的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诚信监管问 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领域的失信治理力度还有待加强。二 是诚信奖惩措施不到位。当前,我市在诚信奖惩方面的行政手段和市 场基础都比较欠缺。建立的失信行为公告制度和行政性惩戒措施,在 实际操作上还缺乏统一规范和法律依据,距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的目标还有差距。

 (四)社会诚信意识还不高,信用服务市场尚不发达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社会诚信意识还不 高,诚信缺失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比较突出,失信现象屡禁不止。

 社会信用观念意识不强,全社会对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的需求严重不 足。不少企业和个人对社会信用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获 取和使用信用信息。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和组织机制 为深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建议我市从加强顶层 设计和统筹推进入手,以中长期规划为引领,以地方性法规为支撑, 以完善的组织推进机制为保障,形成一套覆盖广泛、推进有力的建设 制度。

 1.以中长期规划编制为指导,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和《菏泽市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 年)》,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启动我市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编制,明确建设的指导思想、推进原则、 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为有序推进我市建设长期、 健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总体设计方案。

 2.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当前,加快推进地方信用立法是我市信用制度 建设的一项全局性任务。鉴于诚信社会建设立法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 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市政府统筹各方,积极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广泛 征求各方意见,深入研究立法重点、难点,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为市 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提供基础。

 3.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有力的推进机制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的重要组织保障,建议我市统筹完善市、县区两级推进工作机制,理 顺关系,加强与国家层面的对应衔接,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把建设工 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尤其是要加强 对市级部门的考核督查,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4.尽快建立信用信息征集、管理的专门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 项永续性和系统性强、工作量很大的工作,从全省情况来看,济南、 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枣庄、德州等市均已建立了专门机 构,核准了人员编制。参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 际,建议:一是调整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挥其 协调监督作用,定期调度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我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监督落实创新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二是编制部门以政 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落实专门行政管理机 构、信用信息中心和人员。各系统、各部门和单位也应安排专门人员, 按照制度规定和规范程序,具体负责信用信息的归集、报送和其他相 关工作,为建设提供机构人员保障。

 5.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团组织的发展。我市已于 2013 年成 立了菏泽市诚信建设促进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宣传、监督和促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备案的推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 社团法人仅有菏泽市诚信建设促进会和郓城县诚信建设促进会 2 家。

 建议:逐步在全市各县区推动建立诚信建设促进会,以促进各县区信 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议尽快推进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 用 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关系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局的 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我市尽快投入运行“信

  用菏泽”网站,并尽快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为保证公 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长期运行并发挥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推进:

 1.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1)畅通渠道。建议我市通过多 种渠道提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省级及以上管理机关,明确向征信部门 及时提供信用信息的办法和责任,调整完善相关系统软件程序。(2) 整合共享,建议我市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督促 各级、各部门做好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我市政 务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3)建立提供信用信息 定期通报制度和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各相 关部门信息归集的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制定归集信息量化考核办 法,实行归集信息情况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 综合考核。

 2.尽早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分类量化标准。归集的信用信息内容和来 源多样化,种类繁多,缺乏统一的分类量化标准,不利于为信用信息 成果应用单位提供准确科学的标准依据。建议:一是有关部门组织专 业人士尽快启动制定《菏泽市社会信用信息评价办法》《菏泽市社会 信用信息量化标准》及细则的有关工作,建立起统一的可横向比较的 相对合理的信用信息量化衡量标准体系,为使用信用产品者提供科学 的参考和依据。二是建立信用信息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公共信用 信息“谁提供、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信用信息数据按信息 归集频率及时更新,保持信息的动态准确性。三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

  公示、共享、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异议处理办法。按对社会的影响 程度和保密等级,分类确定信息披露、公示的范围,对信息的保密等 级、量化标准和影响期等制定具体可行的异议处理办法。四是合理设 置失信行为影响期限,对失信行为设置一定影响期限,对严重失信的 信息可延长保存 1—3 年,特别严重的甚至影响终身。

 3.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要在政府部门内部信息充分共享的基础 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让信 用主体和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平台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必要的信用 信息;坚持“以用促建”,在应用过程中不断提高平台的服务功能和 水平,为实现行政、市场和社会的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4.重视信用信息安全问题。建议我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 中,以保障信息安全为前提,强化有关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建立并 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信息有序流动、科学使用,保 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

 (三)多措并举,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依靠市场,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信用 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展信用产品的应用范围。建议做好以下 工作:

 1.建立信用产品应用网络,为使用信用产品的单位提供查询服务,提 高信用产品应用水平。建议我市组织开发信用产品应用平台和网络, 制定用户申请登记和信用产品使用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推出适应不同 客户需求的信用产品,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信用服务市场。

  2.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建立推进诚信建设的合力机制。加强信用建设, 必须从建设信用政府入手,为社会做出示范,树立标杆,同时要推进 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以及科研诚信。建议:在社会管 理、行业监管等行政事务中广泛使用信用产品,拓宽信用产品的使用 范围。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鼓励干部带头讲信用,明确公职人员 诚信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招录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发展党员、征 兵入伍、推荐各级组织换届人选、评先选优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政 府在项目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享受政府 资金补贴和优惠等方面把信用等级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建立信用产品 使用激励机制。根据信用产品使用情况,在单位文明创建、年终评比 等方面设置加分项。

 3.建议我市在部分领域推行信用产品应用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先动员公共交通、车辆管理、出租车运 营、银行信贷、部分餐饮企业和流通企业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 业和单位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如推出等级票价、等级管理、贷款等级 利率、等级优惠,甚至信用无抵押贷款、项目信用无抵押担保等,实 行信用高等级优待、低等级受限或者一票否决的梯次待遇,形成守信 者处处受优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4.扶持一部分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创造有利于 信用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示 范应用等工作,增加社会信用信息供给,创造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引 进并大力扶持一部分有潜力、有资质的国内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的集

  聚发展,促进我市社会信用市场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

 5.进一步加强信用行业的规范和自律。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信 用服务行业的信用记录建设,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和信用产品使 用反馈机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从业人员道德、 执业纪律、执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促进行业不断提 高公信力和健康发展。

 (四)建立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 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意见,各 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在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领域的配合、协 作,通过整合信息,明确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的对象、范围和具体措 施,建立起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机制,依法加大对守信激励和失信 惩戒的力度。

 1.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诚信监管,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 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在建筑交通、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等领 域强化诚信监管。同时特别加大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食品药品安全 等民生领域失信问题的治理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社会发展进 步的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予以严惩,以实际成效赢得社会对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的支持。

 2.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建议:树立和宣传诚信典型,发挥 示范带动作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和树立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 信用分类监管产生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 者、厚道鲁商、诚信会员等诚信典型,由有关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和社

  会组织实施守信奖励,形成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二是探索实行 行政审批便利措施,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守信 者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三是优先提供 公共服务便利。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 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四是启动“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启动五大 “信易+”(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项目,充分 发挥“信易+”联盟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守信 激励机制建设力度,让守信者处处受益,成为城市发展的强大基因。

 3.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一是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 制。凡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被市金融、法院确定需 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 D 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 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公示。二是进一步整顿诚信秩序。对影响恶劣的 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 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协调金融、企业及相关职能 部门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借改制逃废银行 债务现象;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 不良贷款,创造良好的诚信投资环境。

 (五)大力宣传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是营造诚信环境、培育诚信意识,赢得广大群众的 认同和参与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 作。我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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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我市作为儒家文化发源地济宁的近邻,深受孔 孟思想影响,历来有讲诚信的传统。建议有关部门借助电视、广播、 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从挖掘诚信历史、阐发诚信内涵、讲好诚信故 事、展演诚信影视剧、小说和戏曲、宣传正反典型等方面入手,不断 扩大诚信文化的影响力,切实把诚信落实到行动中。

 2.大力宣传诚信建设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 围。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要求和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建设的前 景和目标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唤起和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增强市 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心,启发各部门各行业运用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工作,增加守信者的自豪感,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强有力警示和震 慑,促进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3.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 传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彻到创建 内容中、体现到工作环节中。通过组织培训、诚信纳入教材、宣讲、 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诚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 潜移默化地影响每一个人,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六)建立信用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 目前,我市对信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信用人才 缺口很大,技术水平低,严重制约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建议:1.建议我市设立专项研究经费,鼓励更多的学者对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进行研究。2.鼓励高校开设大数据信用专业,加强大数据信用 学科建设,创新信用知识体系,培养大量符合社会需求的信用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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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3.加大对信用管理人员、信用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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