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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限摩规电”行动的社会意义

时间:2022-05-24 13:20:04 浏览次数:

摘 要:摩托车非法营运是我国很多城市普遍存在的“顽症”,由此引发的一些列社会问题严重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本文以郴州市开展中心城区“限摩规电”和处置由此引发的“11.15”事件为背景,对做好城区“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工作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希望能对其他城市开展类似交通整治工作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限摩规电 以人为本 交通秩序整治 思想政治工作

湖南省郴州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号称“林邑之城”、“天下第十八福地”,被誉为“粤港澳的后花园”。市城区汽车拥有量达6万余台,且按每年以13%以上的速度递增,在市城区参与非法营运的摩托车达8000余辆,非法营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肇事逃逸等现象日益严重,严重扰乱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郴州市委、市政府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后做出了“限摩规电”的重大决策。2010年11月13日正式启动亚运安保暨限摩规电综合整治专项行动。11月15日上午9时许,约300名“摩的”司机聚集到市政府门口上访,数千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摩的司机将一辆摩托车砸坏扔进市政府院内,推倒了市政府拉闸门,掀翻警车五台、轿车一台,围攻殴打执法人员4名,砸毁道路隔离护栏多处,造成交通一度中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郴州市结合中心城区开展“限摩规电”以及“11.15”事件、“12.8”摩托司机自焚事件的处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处置和平息事件,整治交通秩序进展顺利,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依法开展“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委、市政府从提出在市区“限摩规电”的设想,到召开听证会,再到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相关措施,讫今其实已有两三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摩托车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71.5%,摩托车肇事逃逸案件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73.7%,近年发生在我市城区的“两抢一盗”案件中有91.3%是通过摩托车实施的,超过80%的摩托车司机并非中心城区居民,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政策法规支持摩托车营运。在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广州、上海、东莞、长沙、衡阳等170多个城市对摩托车的通行进行了禁止或限制。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9月底举行了“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对在市城区“限摩规电”表示赞同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多合理建议,充分反映了市民群众的要求和心声。11月2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规定自11月2日起,禁止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通行。 “11.15”事件发生后,当天晚上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要掌控舆论,正面引导,为“限摩规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在全市上下营造理解支持“限摩规电”的良好氛围。11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1.15”聚众冲击党政机关、暴力抗法闹事事件真相。11月18日,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积极支持“限摩规电”,努力构建和谐郴州—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内容包括市城区“限摩规电”的现实意义、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外地情况、决策程序、配套措施、对市民的基本要求等七个部分,在19日各市内大媒体上全文刊发。“限摩规电”得到了全体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了打赢“限摩规电”斗争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以人为本,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奠定了依法开展“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的坚实基础

郴州市城区参与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司机有8000多人,关系到8000多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关系到一个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和家人的生活幸福关系到40多万广大市民的安全便利快捷出行。摩托车非法营运已经持续多年,其存在和发展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开展“限摩规电”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秩序整治问题,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市里认真听取了摩托车司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允许摩托车司机代表按照正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表达合理诉求。为助推“限摩规电”工作,市里还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加大公交投入、密度和班次,方便市民出行。市公共汽车公司新增120台国III排放标准的环保型公交车投入营运:调整了5条线路、增开了1条,增加了3条晚班线路;延长了晚班营运时间,市中心城区部分公交车末班营运时间延长至23:00;调低市城区公交空调车票价,从11月18日起至12月31日,市城区公交空调车票价一律为每人次1元。二是加强对出租车市场的管理,严禁出租车提价抬价、拒载乘客等行为。三是禁止销售自行车的车行乘机哄抬物价,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助力车、电动车在我市销售。禁止城区各加油站为非城区籍摩托车加油,摩托车司机要凭单位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加油。四是市本级、北湖区、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设立了3个摩托车司机就业服务窗口,为有就业愿望的摩托车司机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免费办理职业介绍,免费提供就业培训。五是民政部门对符合城乡低保标准的摩托车司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六是研究制定了事关民生行业的摩托车管理办法,统一喷涂特殊标志,统一管理、配备号段。这些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11月25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对优先发展公交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要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上要有前瞻性,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2、8”摩托车司机自焚事件发生后,市委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做出了重要指示,市政府派出专人到医院看望受伤者,成立了医疗抢救小组抢救伤员并做好伤者的生活护理工作,迅速调查事件情况。建议市里要进一步完善摩托车司机扶持救助制度,由政府回购摩托车以弥补摩托车司机部分经济损失,相关执法部门要人性化执法,处理执法乱作为、工作失职人员,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解决其生活疾苦和就业谋生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对立情绪,铁腕执法与人性化关怀相结合,使限摩规电得到广大摩托车司机的理解和支持。

三、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处置果断,为依法开展“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限摩规电”虽然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真正实施起来,还会有很多困难,也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在11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通报了“11.15”事件真相,表示公安部门仍将大力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限摩规电”整治工作:一是举全警之力强力开展“限摩规电”专项行动,全力确保中心城区社会稳定;二是全路段、全天候开展街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屯警街面,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人员;三是重拳打击涉案违法犯罪人员。11月16日,市公安局印发了《通告》:一、侦查确认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并获取了相关的照片,以上人员必须在3天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处理。二、参与扰乱公共秩序的其他违法人员,必须在2天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惧结悔过。对惧结悔过者,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三、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不到公安机关惧结悔过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四、积极鼓励庞大群众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对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0元,对发现并扭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0元,对举报人将严格保密。11月22日市公安局又发布了第二号《通告》。《通告》在大街小巷上张贴,并在《郴州日报》、《郴州新报》、网络上刊登,在郴州电视台、广播电台、十字路口电子显示屏上播出。两次《通告》之后,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出重拳、用重典,效果明显,仅十多天就收缴摩托车1200多台、强制报废80多台。“限摩规电”初见成效。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两城”、创建“三城”为目标,以城区道路提质改造为契机,为依法开展“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找准了最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今年是郴州撤地建市15周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扫尾之年、十二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郴州市千亿投资计划、先行先试政策实施的攻坚之年。郴州要“对接粤港澳、追赶长株潭”,实现到2020年把郴州市年建设成为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功能配套全、社会风尚好、生态环境美的现代化城市,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郴州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已接近尾声、107国道绕城段年底即将建成通车,路网结构布局基本趋于合理,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市24条主干道安装隔离护栏38000米,在一些人员、车辆多的主干道架起了人行天桥、建好了地下人行通道,一批交通劝导员在十字路口规范行人的行走行为。广大市民对摩托车出租早就深恶痛绝,对“限摩规电”的呼声日益高涨,整治交通秩序,扼制交通交通乱源已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成为首选交通工具。郴州市在最佳时机启动“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有前期的准备工作、宣传发动、外地做法的参考和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工作压力、工作难度和市民的可接受程度处于最佳状态,万事俱备又来东风,合市情、顺民意、得人心、促发展,天时、地利、人和齐全,找准了最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前一段时期的“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中心城区基本了杜绝了摩托车非法营运,交通秩序大为好转,来往车辆隔开、人员车辆分离,交通事故大辐度减少,交通拥挤、堵塞现象明显改善,营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条件,广大市民无不拍手称快、连声叫好。目前,“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顺利,市政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反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做了再安排、再部署,将继续巩固和扩大战果,长期将“限摩规电”、整治交通秩序坚持下去,创造全国一流的交通环境。◆

参考文献:

[1]《“限摩规电”势在必行》 作者 蒋礼 黄慧2010年《郴州新报》02版

[2]《将限摩规电进行到底》作者 谭志文2010年11月16日A1版

[3]《积极支持“限摩规电”,努力构建和谐郴州—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10年11月19日《郴州日报》第一版

[4]《郴州市公安局通告》 2010年11月17日《郴州新报》03版

[5]《向力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 作者 周魏 2010年11月26日《郴州日报》第一版

[6]《我市全力救治自焚男子》 2010年12月10日 《郴州新报》02版

作者简介:

唐振高(1972-),男,湖南省资兴人,大学本科,系湖南省郴州市农科所政工师,主要从事综治保卫、职工思想教育、支部党建等方面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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