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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 实现人口生态平衡

时间:2022-03-27 10:07:21 浏览次数: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已对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严重失衡深受我国传统生育文化和人口政策的影响,必须正确认识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纠正和治理。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男孩偏好;生育政策;人口生态

经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跨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有效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沉重压力。但与此同时,由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所造成的人口生态失衡日趋严重,并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巨大障碍。树立科学的人口生态观,采取切实措施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人口生态平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

1.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状况及危害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平衡的重要标志,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某年新生婴儿的性别比,国际上一般以每100个活产女婴所对应的活产男婴数来表示,据统计分析,其范围应在103~107之间。我国人口普查与抽样调查数据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就逐渐偏离了国际公认的正常值范围,1982年为108.5,到1990年为111.3,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为115.6,2000年为116.9,2004年上升到121.2,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58,部分省市的出生性别比甚至超过130,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已成为我国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由出生人口性别比失常引致的人口生态失衡,将给我国的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影响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人口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必须是建立在符合自然客观规律基础之上的。二是造成婚姻挤压。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预测,到2020年前后,中国适婚男性人口可能过剩2400万左右,大量的适婚“富余”男性将找不到配偶。三是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由于男女性别失衡,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2.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源

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因素众多,即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就我国情况而言,社会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缓解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态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试图改变这一势头,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在引起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源未得以改变之前,要使出生性别比回归正常是十分困难的。

2.1“男孩偏好”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根本原因

2.1.1在我国的传统社会中,儒家思想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并深深植根于传统生育文化中,形成以男性为主的传宗接代的生育观。时至今日,国人对男孩的偏好仍是相当强烈的,这在农村尤为普遍和突出,历史和现实使得中国民众特别是农民格外重视生育价值体系中的男孩生育意愿。也许可以认为,在中国农民的生育决策中,性别选择往往比数量选择重要,甚至可以说,生育决策的基础是性别选择,而不是表面上的数量选择。[1]

2.1.2从生育的成本和效用来看,选择生育男孩是符合“效用最大化”原则的。按照莱宾斯坦的成本——效用理论,生养孩子是需付出成本的,人们也从生养孩子中获得一定的效用(收益),人们是否生育,生育多少孩子,是根据生养孩子的成本和效用来决策的。在我国,就孩子的性别而言,生养男孩和女孩的成本是比较接近的,但就效用(收益)来讲,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养儿与养女的效用却有很大差别。其主要表现为儿子和女儿对父母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在一个家庭的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截然不同的,并且在很多方面是不可替代的:一方面,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在广大农村,男人仍然是家庭的主要支柱和主要创收者,男孩越多给家庭带来的未来收益也可能越多。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综合国力不强、社会养老制度还比较脆弱,家庭养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将是农村养老的主导方式,“养儿防老”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认识和选择,追求男孩自然成为人们特别是农民生育中的必然选择。

2.1.3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强化了人们的男孩偏好。建国后,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了“男女平等”的条文,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现实生活中对女性的歧视仍随处可见,现实中的男女不平等让人们感知到的就是生儿要比生女好,生儿子的收益就是比生女儿高。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实行严格的生育政策,人们长期以来靠多育来实现生育愿望的行为被禁止。多年的传统与现实的需求导致人们对孩子的性别特别重视,但在国家政策的严格制约下,为实现自己的生育愿望,人们势必会更多地考虑用人为选择的办法来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正如顾宝昌教授所言,当人们由于政策的限制或其他各种因素的制约,而不能拥有自己所希望数量的孩子时,他们会转而谋求一种“以质量代替数量的生育战略,即在不能拥有更多孩子的情况下,谋求他们最想要性别的孩子”。[2]而在我们的社会,人们往往视男孩的质量“优于”女孩。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途径

尽管我国不是世界上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国家,但在一个占世界人口约1/5的人口大国出现这样长时间、大范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却是没有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可以比拟的。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实现人口生态平衡已迫在眉睫,否则,社会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3.1加快现代生育文化建设,树立现代生育观。生育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由人类在生育活动中形成的一整套信仰、观念、风俗习惯、行为规范和组织制度等构成的复杂整体,只有生育文化发生了转变,才能真正改变人们的男孩偏好,也才能真正稳定我国的低生育水平。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渐消除传统生育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与条件,创造出有利于现代生育文化发展的宏观、微观条件。

3.2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女孩、女性的合法权利。一方面,重新审视和修改一些忽视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强化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形成男孩偏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大力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进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从事非法产前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单位和人员。禁止歧视、虐待女婴,严厉打击溺弃女婴、拐卖女孩的犯罪活动

3.3以人为本,稳定并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持力度,切实关心和照顾女性和女儿户家庭的利益。为奖励和补偿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社会的巨大贡献,国家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这一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妇年满60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从2006年起,该制度在农村全面实施,这对帮助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尽快致富,提高生活水平,解决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鼓励、引导和稳定其生育行为,削弱和替代对生育男孩的需求,都将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为使每个家庭对计划生育有一个好的长期预期,国家应将此项政策常态化并逐步提高奖励标准,让人们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由“要我计划生育”向“我要计划生育”转变。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机制,从女孩的入学、女性就业、父母就医、家庭发展生产等方面出台有利女性及其家庭生活发展的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重点对女孩家庭实施奖励、减免、帮扶、保障和救助,妥善解决农村无儿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以逐渐改变人们的男孩偏好。

3.4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努力解决农村家庭的回顾之忧。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都是以家庭为依托进行的,家庭养老又是依靠男性子女家庭为依托的,即所谓的“养儿防老”。它突显出男孩在家庭里的重要性,这也是广大农村家庭对男孩具有强烈偏好的重要原因。因而,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改变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环节。囿于我国现有的经济实力和庞大的农业人口,即便在我国要建立起低层次、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根基,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审视其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在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上承担起责任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要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保资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社保资金的投入,并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投入的最低限额。同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此外,积极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农村,多渠道地为农民养老提供安全保障,努力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长期以来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逐步成为历史。

参考文献:

[1]穆光宗.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的理论解释[J].人口与经济1995,(1)

[2]解振明.引起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三要素[J].人口研究.2002.(5)

[3]顾宝昌.论生育和生育转变:数量、时间和性别[J].人口研究.1992.(6)

[4]顾宝昌.我对出生性别比问题的认识[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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