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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生工作浅议

时间:2022-03-27 10:03:36 浏览次数:

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形势发展,我县的计生工作同样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工作走向法制化的今天,更是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本文就这一现象,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基层计生工作 发展

一、计生工作发展方向

首先: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讲人性化操作,实现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的转变;其次: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提高人口素质相结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提高人口素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增强优生优育意识,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再次,将流动人口管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随着外出人口的增加,外出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问题成为了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计生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1、低生育水平反弹

近几年来,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抚养成本的降低,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出现二孩生育积压,二孩出生人数占出生总人数的近40%,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

2、政府计生政策宣传执行的困境

首先,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计生政策的规范,基层工作人员以前采用的许多强制性手段受到了限制,甚至禁止使用,现有手段只有孕检、谈话、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这样的制约机制难以形成实效,因为孕检与谈话需要群众主动配合才有效,征收社会抚养费也需要法院配合才能实现。其次,群众对计生政策不理解,存在较大偏差。政府宣传计划生育利国利民,生男生女都一样,一些人会说传宗接待很重要,一个孩子太少了;政府宣传计划生育造福千秋万代,一些人又会说政府做的是断子绝孙的坏事。

3、基层干部计生压力大

首先,计生干部在执行计生政策时严守纪律,对待群众态度平和,在群众出现过激行为时也是克制忍让,一而再、再而三地做群众思想工作,仍然收效甚微。其次,在难以较好完成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同时,还要面对上级的考核和检查,“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让很多基层干部产生了要调离计生工作岗位的念头,使原本应有的工作热情减弱。

三、对我市计生工作的建议

1、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人口与计生法规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断章取义,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

2、执行计生政策使用更多的手段和方法

没有强有力的计生措施,计生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因此,要有更多的措施来保证计生政策的落实。如制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拒不缴纳的要在其上户口时注明未征社会抚养费,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征收难的问题,以表明政府对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态度是严厉的。还可以在法院设立一个新的计划生育执行庭,要把全市的难征收对象采取全方位的调查、取证、直至征收结束。

3、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计生队伍老化、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对当前计生队伍特别是村级专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提高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军心;四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掉胆工作。按各级要求,我们的计生干部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工作业务指导者和操作者,计生工作是大家的事,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成了所有计生工作的承包人,所有计生责任的承担者,真正的责任人是工作可以不管,责任可以不担。

4、提高农村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农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只有他们最了解群众的心理,也只有他们是最让群众放心的计生工作者,农村干部的积极性有了,计生工作将事半功倍。一是加强农村干部计生工作能力的培训和新的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宣传计生政策的水平。二是提高农村干部的待遇,特别时要提高主要干部,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待遇,并与计生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赋予农村计生干部更广阔的处理计生问题的空间。

5、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一是公安部门在小孩在户时,要求在出具医学出生证明的同时出具结婚证、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再给予上户;二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医疗机构严格坚持凭证检查和凭证生育制度,并及时通报同级计生主管部门,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

6、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体系

根据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人口、户籍、婚育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行统一信息内容、统一信息采集、录入和运用。同时,要实行所有人口、所有房屋管理全覆盖,做到服务管理关口前移;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和信息通报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在生育和孕期保健时未能出具《生育证》的孕产妇名单;公安、工商、城建、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督促外来人员及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抓好住房出租户的管理,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尽管我市的计生工作面临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困难,但只要我们的决心不变,我们的方法得当,我们的措施有力,我们的计生工作在面对困难的同时必将取得新的突破和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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