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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绿色交通管理理念

时间:2022-03-03 09:38:06 浏览次数:

摘 要:绿色的交通管理不仅在于控制每辆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还应通过宏观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以及对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管理,合理、科学地组织交通,予绿色交通工具优先使用权,使机动车对交通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

关键词:交通管理;绿色交通

中图分类号:D6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09)01-0051-04

一、绿色交通理念

绿色交通理念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是人们对交通可持续发展确立的理想目标。绿色交通就是要发展多元化的交通体系,减少交通拥挤、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社会持续、公平发展、节省交通费用的交通运输系统。绿色交通是和谐的交通,是交通与环境、交通与未来、交通与社会、交通与资源多方面协调的交通体系。交通工具按绿色交通理念优先排列,依次为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共乘交通、出租车和私人机动车。发展绿色交通,需要减少个人对机动车的使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系统,改善机动车的的排气和噪声,开发和使用低污染的新能源,科学地规划并合理地使用道路。绿色交通理念是解决快速发展的交通需求与人们对健康需求的矛

盾,是减缓环境恶化,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绿色交通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的保有量在迅速增长。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100倍以上,在人们享受着快速交通工具的同时,我们的生存环境却遭到了恶运。欧洲太空署公布的卫星资料显示,过去10年间,中国城市上空污染物数量上升约50%[1];国家环保部门规划设计院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因大气污染造成北京市患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的人数分别为每天增加41人和59人。中国城市2004年由于空气污染造成近35.8万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527.4亿元[2]。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中交通排气污染量占第一位。在机动车使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还造成噪声污染严重、石油、土地等自然资源大量消耗、道路拥挤堵塞加剧和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目前,解决我国交通发展与交通环境恶化的矛盾已迫在眉睫。

三、管理中的绿色交通理念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职能是管理道路交通,过去,为了改善大气环境,减少机动车对环境的污染,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主要是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对旧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但是,对机动车的常规使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如何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还没有明确的认识。本文从公安交通管理的角度来谈如何通过道路交通路面管理,打造绿色交通。

(一)控制排气污染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排出的气体中含有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最主要的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其中CO和HC的排出量可以通过调整机动车的行驶状态予以控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CO和HC的排出量与车辆的行驶状况有关。这些有害物质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发动机工作时燃料不完全燃烧或缺氧燃烧而产生的。当机动车怠速状态时,为了维持发动机怠速运转(此时发动机的转速慢、惯性量小),要供给发动机较浓的可燃混合气;当发动机在加速时,发动机要输出较大功率来保证车辆的加速行驶,也需要增加可燃混合气中燃油比例。机动车在上述两种状态下工作时燃料不能完全燃烧或燃烧时供氧不足,排出较多的CO和HC。因此,为了减少机动车运行中CO和HC的排放量,应当尽量减少机动车的怠速和加速行驶,使车辆处于均速行驶状态。从实际测量中发现,怠速和加速行驶时,汽车所能排出的CO和HC是均速状态的5~12倍以上。由此,在交通管理中应予以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平面交叉路口的选择。当确定平面交叉路口的方式时,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择环形交叉形式。环形交叉路口比平面十字交叉路口较利于减少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由于车辆在环形交叉路口的冲突、干扰少,过路时不受红灯限制,不需要停车怠速而后再起步加速,所以机动车在这类路口的排气污染较少。

2.路口的交通控制方式。在需要设置信号的路口,可尽量采用自动信号控制系统(可根据路口交通量变化,自动调整红绿灯时间),或者采用停车控制、让行控制等方式,减少机动车在路口等待的时间或次数,使排气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3.重点区域的保护。学校、医院、住宅区、机关等地方,应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重点区域。由于机动车的排气污染可显著阻碍儿童肺功能和儿童生长发育,在英国,对将汽车停放在学校附近的家长处以罚款。在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可以在上述区域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和禁止停车标志,以减少由于机动车超车加速而过多排放出有害气体,或由于停车后怠速、起步、加速而排放出的大量有害气体,加强对上述区域空气质量的保护。

4.控制车流密度,避免交通阻塞。匀速、畅通的交通流可使机动车的排气污染减少5~12%,机动车以中速匀速行驶时的有害气体排放量最少,由此,在交通管理中采用车辆种类限制、单向通行等措施降低车流密度,减少车辆间的干扰和冲突,提高交通流的速度,可达到减少排气污染的效果。

5.减少在用机动车的总排气量。在以减少机动车的总排气量来减少排气污染的措施中,除了推广、鼓励使用小排气量汽车外,限制小型机动车的使用,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理论上,按照每运送一位交通出行者计,大型客车、小汽车、摩托车的人均排气量大约分别为0.2升/人、0.4升/人、0.6升/人(以车辆满载计)。小型机动车的人均排气量是大型客车排气量的2~3倍,因此,限制小型机动车的使用,提倡发展公共交通,对保护环境,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控制交通噪声

1.交通噪声的主要特性

(1)车辆类型对交通噪声的影响。在交通流中,对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车辆种类是货车和摩托车,尤其是大、中型货车。货车车身布置的特点是底盘高、发动机较暴露,车身对发动机噪声的衰减效果差,在整车质量相同、发动机功率相同的情况下,货车的噪声比客车噪声大4分贝左右。由于摩托车自身的结构特点,它也是一种对发动机工作减噪效果较差的机动车。

(2)车辆行驶状况对交通噪声的影响。车辆行驶速度越快,噪声就越大。这是由于发动机噪声随速度而增大,轮胎与地面空气的泵吸强度随速度增加,产生的轮胎噪声也增大。道路环境的最大交通噪声不是出现在车流量最大时,而是出现在1/2最大车流量时,这是因为车流密度低时,车辆行驶速度快,交通噪声也较大。与匀速行驶相比,车辆加速行驶的噪声较大,在交叉路口附近的交通噪声要比相同交通流量的一般路段上噪声高10分贝左右,这是由于交叉路口以外的一段区域是车辆加速行驶的区域,也是车辆加速噪声产生的区域。

(3)交通流量对交通噪声的影响。一般来说,机动车的流量越大,交通噪声就越大,交通流量每减少1倍,交通噪声就降低约3~5分贝。但是,交通流量对峰值噪声的影响不大,当一段路车流量增加到2000辆/小时以后,车辆再增加,交通噪声的峰值基本保持不变。

2.控制交通噪声的管理措施

(1)合理控制交通流密度。利用大、中城市的环城道路,减少穿越市中心的车辆,对需要安静的区域可限制通行车辆的种类,如各种货车和摩托车,尤其是大中型货车,限制这类车辆的通行时间,只允许在不影响学生、市民生活的时间段通行。还可以控制小型汽车的使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各种控制交通流密度的措施既能防止交通阻塞,也能产生降低交通噪声的效果。

(2)控制交通流速度。用控制交通流密度的方法来降低交通噪声的效果是有限的,当车流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如2000辆/小时)再增加车流量,交通噪声的峰值基本不变。因此,限速和限制超车是有必要的。在需要安静的地段和时间段,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将车速限制在50公里/小时以下,可有效地降低车辆行使噪声,而禁止超车可以减少由于车辆超车加速时增加的行驶噪声。

(3)交通流渠化的作用。交通渠化就是用适当的设施和方法对各种交通元素的行驶方向进行引导、组织和控制,使交通流能像渠水一样沿着一定的方向和线路,互不干扰地有秩序地行驶,以达到分离和规制交通流的目的。在交通渠化工作中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间的隔离措施,通过减少混合交通来减少由于车辆频繁加速、制动所产生的噪声。

(三)绿色交通方式优先

按照国内外交通工程专家对绿色交通工具的优先排列,依次为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共乘交通、出租车、私人机动车,在制定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办法和政策时,应考虑上述排列顺序。发展绿色交通,就是要减少个人机动车的使用,鼓励步行和自行车,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大规模地推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可能性不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首选。从当前的形势看,公共交通优先的理念已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认可,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而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并未能得到管理部门重视的两种交通方式,即电动自行车和共乘交通也是一种值得推广使用的绿色交通方式。

1. 要纠正对电动自行车的歧视。电动自行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被认可、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不同于电动摩托车,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为: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3]。电动自行车的优点在于零排气污染,机动性好,占路面积小,价格不高,在按标准规定的速度下行驶不会对其他人力车或行人构成过多威胁或安全问题,适合于学生、中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使用,是公共交通工具的一种补充,在目前公共交通还不能完全满足大多数人需求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是一种良好的绿色交通工具。

目前,我国有不少城市限制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而北京却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从禁止到解禁,北京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绿色交通理念上给全国带了个好头[4]。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区别于电动摩托车,将两者分别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来管理,纠正对电动自行车的歧视,充分发挥其环保、机动灵活、安全的优点,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更多绿色交通工具的选择。

2.推广实行共乘交通方式。共乘交通也称为共乘车或汽车共享,即朋友或邻居共用一辆汽车上下班,接送孩子、购物或出游。共乘交通有助于降低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堵塞,减少机动车的大气污染,节约能源,节省消费。近年来,此种交通方式在不少国家得到迅速发展,各国在共乘车的管理上采取在拥堵的路段或时间段设置共乘车道,专供共乘人数在2人以上的个人小汽车使用,非共乘车在共乘车道上行驶将受到罚款处罚。

为了发展这种交通方式,可以鼓励媒体提供共乘需求信息或设立共乘车中介,以便于共乘双方获取供求信息。这种交通方式在我国目前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还不具备可操作性,但却是一种值得借鉴和提倡的绿色交通方式。

3.限制个人机动车使用。当前我们正在步入汽车社会,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汽车消费者刚沉浸在“车轮上自由”的兴奋之余,又陷入了道路拥堵、环境污染的困惑之中。汽车的发展是一个国家、地区繁荣的标志,但也给道路畅通、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汽车过多的使用要增加由于道路开发造成的土地资源损耗、发动机工作耗用的石油资源的损失以及大气污染造成的对人类健康的损害。因此,限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为了限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在国外和我国部分城市采用了诸如收取交通拥堵费、减少城市中心区停车位数量、提高停车费、征收高额的车辆号牌费、小汽车每月按号牌数字分单、双号限制通行、在交通高峰期间限制私人小汽车通行等措施。当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由于公共交通系统不够发达、完善,还不能采用上述措施来限制私人小汽车使用,但是这些措施最终是解决交通问题,创建绿色交通环境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四)绿色交通的规划和改善

要构建我国的绿色交通系统,就应该有一个针对绿色交通的长期规划,树立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的理念。绿色交通的规划和改善要在构成交通三要素的人、车、路三个方面作文章。

1.这里所指人,即指政府,政府应有对交通长期发展的科学理念,政府要大力扶持绿色交通的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资金方面的保障,尤其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在合理布局公共交通网络、加大公共交通基础建设的投入上增加扶持力度。

2.这里所指的车,即指各种在用机动车,要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对于在用车,首先应重视在用旧车的监管,对未到报废时间的在用车应推广使用排气催化净化装置,并建立监督在用车检查维修的机制。对机动车燃油系统合理的维修保养,可有效地降低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而对于将进入市场的新车应提高排气污染指标,提高初次申请机动车号牌车辆的排污门坎,对于进入市场的新车在排污上要有超前的要求。

3.这里所指的路,是指要科学地规划和使用道路。管理部门要合理地组织交通流,充分利用已有的道路条件对道路进行交通渠化,完善诱导交通系统,以科学的方法规划、使用道路,提高路口或路段上的通畅率,为绿色交通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结论:

综上所述,树立绿色交通的理念,不仅仅在于控制每一辆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还应通过宏观管理的方法和措施,通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管理,合理科学地组织交通,给予绿色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权,这样就能将机动车对交通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创造出绿色、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参考文献:

[1]北京空气污染全球第一 每年害41万人早死[EB/OL].(2008-04-08)[2008-04-11]./question/14795970.htm1?si=1.

(责任编辑:王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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