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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县公安局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汇报材料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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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四大工程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提升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

(洪湖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16日)

近年来,随着青少年或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断发生,给很多家庭带来了痛苦,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青少年维权工作已刻不容缓。针对这一现状,洪湖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本职,适度延伸,坚持“党委主导、法制统筹、警种负责、全警参与”工作战略,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符合辖区治安特点、富有成效的特色维权之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紧抓“三个到位”,实施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重点工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面对日益突出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在感到痛心的同时,公安机关必须要提高重视程度,将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xx同志为组长,

分管治安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全局工作来谋划,纳入对各部门和民警的目标考核,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绩效依据之一,确定了“党委主导、法制统筹、警种负责、全警参与”工作思路,力争通过全局努力,使危害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制定出台了《洪湖县公安局青少年维权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专门开通维权热线,在局办公大楼、公安门户网站设立维权信箱,公开青少年维权服务承诺、维权内容、服务范围与维权热线号码。同时,筹措专门资金,印制“青少年维权服务卡”,组织社区民警入户走访、法制副校长到校园工作时发放,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在全局层面上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考核奖惩到位。县局定期对青少年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牵头部门工作指导不到位不放过、青少年合法权益被侵害没有得到及时维护不放过、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帮扶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数上升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不放过,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和民警评先评优挂钩,与民警提拔任用挂钩,着力打造领导重视、措施扎实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打击,坚持“三个原则”,实施维护青少年合

法权益“保护伞”工程

县局通过各种形式,结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危害青少年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全面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从“严”打击涉及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原则。严格区分涉及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屡教不改、犯罪行为比较恶劣的犯罪青少年给予坚决打击,该判刑的判刑,该严处的严处,以起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不断加大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或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既震慑犯罪、又教育青少年。2014年8月27日15时左右,县局获取线索,家住洪湖县某小区的吴某(女,七岁)当天中午被同一栋楼的何某(男,55岁)猥亵,接到线索后县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介入侦查,并进一步查明吴某的妹妹吴某某(五岁)此前也被何继胜猥亵。县局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短短三天时间即将何继胜提请检察机关批捕,2014年9月10日该何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洪湖县人民法院,何继胜即将接受法律审判和严惩。

二是坚持从“宽”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则。县局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上着重强调社会效益,在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县局结合“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认真分析青少年违

法犯罪的原因,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2013年3月15日,年仅17岁的洪渠社区船民刘某某,在一家歌舞厅因矛盾纠纷,持刀将未成年青年谢某某戳伤,谢某某因抢救及时未造成生命危险。案发后,刘某某投案自守,认罪态度较好,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刘某某主动赔偿医药费用,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最终被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三是坚持从“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原则。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本途径。近年来,县局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办实事、办好事。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执法办案机制,选调专业人员建立专门办案机构,督促民警严格遵守涉案信息保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监护人到场、现实表现调查、审前非羁押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办案程序,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必须对其年龄进行核查;未成年人犯罪或青少年初次犯罪的,以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为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

三、警民联手,筑牢“三道防线”,实施青少年健康成长净化工程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县局联合“五老”等人员,多方

施策,筑牢防线,切实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化解了警力不足的难题。

一是关注在校生,筑牢校园安保防线。我县在校生有4.7万人,确保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就是抓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县局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基层所队分别与全校中小学校建立警校共建关系,建立建成校园110或警务室43个,精心挑选具备较高法律知识和素养的23名民警担任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及时制定年度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定期进行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在校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在“技防城”建设规划中,县局立足我县实施“教育移民”工程,大量学生涌入县城区实际情况,加大对校园技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全县45所学校或幼儿园建成校园立体技防网,脉冲式电子围栏、校园监控、一键式报警按钮等科技装备“入驻”校园,提升了校园安防能力。自投入使用以来,校园未发生一起学生受伤害事件,盗窃、斗殴等治安、刑事案件也明显下降。

二是关注失足青少年,筑牢社区帮教(扶)防线。县局本着“拉一拉就能变好,放一放就会滑向更严重的暴力犯罪”的原则,扎实开展社区帮教工作。县局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要求社区民警对辖区失足青少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排查,全局共摸排失足青少年215人,

并逐人进行登记,逐人建档立卷。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县局会同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组织社区民警、村(居)干部、“五老”等人员,共同成立帮教小组,对每名失足青少年进行一对一式的重点帮教。洪湖县黄集镇双涧村陶某某(男,19岁),就读高中期间因沾染不良习气,导致与父母关系紧张,被迫在高二时中途辍学,辍学不到一年就因屡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没有固定生活来源,言语行为非常消极,黄集所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跟进帮扶,定期找陶大伟谈心交流,并帮他在园区一塑胶厂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后经跟踪回访,厂方对其评价良好。在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教的同时,针对“网迷网痴”等问题青少年,县局立足预防在先的原则,联合“五老”等人员,警民联手,共同开展帮扶,促其转好。

三是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筑牢爱心帮困防线。县局结合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春风行动”、“三访三评”等爱民实践活动,将对象重点定为贫困家庭中的青少年、留守儿童、父母双下岗的子女、违法犯罪父母的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组织民警开展募捐,为弱势青少年捐款捐物。2011年以来,全局共累计向弱势青少年捐款捐物价值10余万元。特别是县委常委、公安局长xx同志以个人名义出资1万元,资助1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生,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帮助弱势青少年群体的良好工作氛围。在集中开展帮困行动的同

时,县局还注重日常帮扶,要求民警与弱势青少年群体进行结对,做到“三个定期”,关注弱势青少年身心健康。即:定期见面,解决实际困难;定期谈心,掌握其心理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让他们感受集体温暖。从而有效避免他们由于生活困顿、无人关心,抵御不住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长效管理,建立“三项制度”,实施青少年维权综合治理工程

青少年维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齐心协力,综合施策,才能确保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局定期召开治安、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刑侦、网安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就当前高发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进行多警种研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巡逻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发生。2014年64日,县局针对高考、中考后,以向考生发放教育补贴、助学金等为名实施诈骗案件高发的情况,适时召开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对案件特征、诈骗手段、打防对策等进行综合研判,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村组、居民家中,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各银行网点、学校、社区等处张贴防骗宣传单,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遏制该类

案件的高发态势。

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局定期向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和组织通报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原因及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全县青少年维权工作动态,便于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时,定期与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座谈、研究,从立案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审判等方面对案件办理达成共识,形成决议,从制度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综合整治制度。县局积极协调,联合文化、电信、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全县旅馆、出租房、游戏机室、网吧、书刊、影碟出租销售点等场所行业定期进行清理和综合整治,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形成整治合力。2011年以来,全县共举行联合整治行动6次,拆除、取缔学校周边违章搭盖、无证摊点24处,检查行业场所276家,取缔“黑网吧”3家,处罚违规经营赌博机游戏机室等场所23家,收缴涉及“黄色”内容的书刊12本,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工作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虽然我局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上做了一

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和各位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改进方法,将青少年维权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努力建设一个人人共享、令人向往的“美丽洪湖、美好幸福”的新家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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