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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精品例文】

时间:2022-07-07 10:10:03 浏览次数:

 民政部门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打造强势民政,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对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历史进程中,民政部门应起的作用与作为作了一些调研和思考,旨在为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弱势群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自治化、生态环境优化的持续性过程,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其中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它主要包括:

 1.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者、残疾人和其他因丧失、缺乏劳动能力而无生活来源者;

 2.遭受自然灾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个人和家庭;3.无固定职业或失业造成的生活低于基本标准的个人和家庭;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生活水平低于基本标准的个人和家庭。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的计算,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已达 1.4 亿—1.8 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 11%—14%。就XX而言,全市 465 万人口,仅年人均收入低于 625元的农村绝对特困户就有 23.59 万人,年人均收入低于 1000 元的农村相对贫困户有 47.1 万人,城市低保对象 5.71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1.83 万人,残疾人 21 万人,60 岁以上的老年人59 万人。由于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起步较晚,且财力投入有限,使得体系建设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XX到目前为止已建立、相对比较规范的只有城市低保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尚处于试点阶段,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弱势群体在生存、就业、医疗、住

 房、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XX乃至中国当今一个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从长远来看,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在伴随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这些问题都将长期存在,如果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会危及社会的稳定,而且制约经济健康发展,从而伤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因此,救助弱势群体的受益者并不仅仅是弱势群体,同时受益的还包括强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所以,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应当关注和重视的一项共同责任和战略任务。

 二、民政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

 朱德同志曾说,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市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有民政工作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像民政部门这样面对的是这么多的困难群众。因此,从工作性质上讲,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在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是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

 社会的重要组织保障。政府有两只手,一只手是发展经济抓效率;另一只手是做好二次甚至三次分配,兼顾好社会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这后一只手的责任必然更多地落在民政部门身上。民政部门一定要自觉认识到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更是困难群众的期盼,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肩负的历史重任。

 三、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呼唤“强势民政”

 古往今来,关心民瘼,体恤民力,注重民生,与民休养生息,一直是开明统治者的一条重要执政经验。民政历史悠久,过去是统治阶级的“惠民之政”、“治民之要”。新中国成立后,民政“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成为“为民之政”,是一大国政、德政、善政,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管理之基、施政之要。可以说,民政工作是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担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但是,由于过去社会矛盾不突出、社会相对较公平、民政部门自身不强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并不突出。“民政”在社会职能中处于“弱势地位”,发挥着有限的职能和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中国既处于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怎样救助弱势群体、

 共建和谐社会越来越成为摆在各级党和政府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而急迫的问题。

 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扶贫济弱、缓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推进民主法制、维护社会公平的历史使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更是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弱势群体涌现,稳定问题频发,民政部门如果自身不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能力有限,弱势群体就得不到很好的救助,工作就会陷于被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已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弱势群体需要“强势民政”,只有“强势民政”才能为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民政人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把打造“强势民政”、救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新目标。

 四、打造“强势民政”的目标和任务

 所谓“强势民政”,就是相对传统民政必须做到“五个有”。即:有做强的信念与理念,有清晰而正确的思路,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干部队伍,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卓著的

 工作成效,使得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有重要地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良好形象。“强势民政”既是一个工作的理念,同时又是发展的方向,奋进的旗帜。民政只有形成强势,才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爱民、亲民的各项举措,才能逐步满足社会对民政工作不同层次的需求,才能建立起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强势民政”不是为民政部门争夺权利、谋取好处,而是为了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他所承载的内容是要“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建立福泽全民的“大民政”。

 打造“强势民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民政部门树立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等、不靠,迎难而上,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去不断提高民政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位置,去树立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去建立在部门协调中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在工作上,对内要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增强民政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并通过“强势民政”的建设和体现人本关怀,增强民政系统自身的凝聚力;对外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弱势群体,增强民政的影响力和亲和力,同时通过有效的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意识,建立起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统一战线。为此需要增强四种意识,突出五个重点,强化六项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四种意识。

 1.增强人性意识。民政工作是代表党和政府做人的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虽然民政工作的内容繁多,但基本的主线是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落实民权,就是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维护民利,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部提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第一要事,就是要求民政工作要始终突出为民、利民的人本思想,坚持为民、利民的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要打造“强势民政”,有爱心和激情必须成为民政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发自内心地热爱人民群众,把困难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地为困难群众着想,千方百计、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孤有所依的公民社会。

 2.增强市场意识。传统民政工作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到现在仍深深地留下了计划经济的烙印,给人的印象民政主要是用钱。客观上,要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弱势群体,需要大量

 的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一个特点。但是,要打造“强势民政”,除了要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外,现代民政人还必须学会用市场经济理念来找钱,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需要用市场机制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工作上,民政人要按市场规律主动适应市场,融入市场,利用好市场,逐渐从市场上募集更多的资金。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工作:(1)积极推行福利彩票产业化、市场化运营,努力拓展福彩市场,为社会救助积累更多的资金。近几年,福彩销售随着经济发展,市场份额有所增长,但还需要在市场培育、产品营销、网络和队伍发展上开拓创新,积极扩展空间,挖掘潜力,同时顺应市场变化和需求,推出即开型电脑彩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XX福彩销售超过 1 个亿。(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广大企业、百姓大众特别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帮助弱者的理想渠道,激发社会各界乐善好施、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通过自觉自愿的捐献,在一定程度上均衡财富的流向和弱化收入的两极分化,缓解社会贫富矛盾。(3)把地名管理纳入经营城市的范畴,要根据城市规划发展,提早设计并策划可供拍卖冠名的新街道、新桥梁、新社区等,积极组织拍卖。同时充分利用地名招牌开展广告业务,使城市无形资产产生实在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政府救助弱势群体的财力。(4)促进社区服务业形成产业化、专业化,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5)把民间组织管理提升为事业来开发、产业来扶持,

 培育“社团经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快民政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顺利完成民政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作为基层民政部门,一方面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民政法律法规的意见,使之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需要强化民政执法,发挥好民政执法部门的作用,做到有法必依。长期以来,“发发钱、拜拜年”的“弱势民政”形象,使社会各界不把民政作为执法部门,而实际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民政部门明确的执法主体资格,民政部门不主动执法,事实上就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民政工作是服务性工作,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民政行政执法,明确民政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做到服务和管理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定完善的行政执法规范,学会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规范管理、解决问题,坚决纠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增强社会意识。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动、组织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但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完善民政事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必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民政事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民政部门一是要消除过去存在的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不给钱不办事的“等、靠、要”思想;二是要改变独家包揽的观念,树立部门相互配合的“大协作”思想,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战线”;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参与和发展民政事业。如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创办福利公益机构,采取国办民营、私办公助、合资联办、股份制经营等多样化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政事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把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二)以点带面,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今年 6 月,四川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 2010

 年在全省建立起覆盖城乡、科学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这就决定了现在和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建

 立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将成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逐步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确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灾害防范机制,搞好预警预报、物资储备、社会动员工作,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二是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三是抓紧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已建立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将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低标准起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低保范围和提高低保标准。四是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供养实际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快敬老院建设,争取 5 年内实现乡乡镇镇有敬老院。五是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内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到 2007 年,在全市建立起基本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六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努力建设和谐社区。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区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以重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一是大力加强社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备社区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改建、租用、有偿使用、无偿提供等形式力争使每个社区都有不少于 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 200 平方米的服务用房,有一处以上老年人服务设施和便民利民的文化娱乐设施。二是要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社区体制改革,随着城市的发展,做好“村改居”工作。三是实行直接选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强化社区履行职能的民意基础。四是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培育各类社区中介和民间组织,让社区居民顺畅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意愿。五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凡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工作职责,不应摊派到社区;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应推行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执行。六是要着眼方便社区居民生活,做好社区服务,加大政府投入,重点发展面向广大居民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七是同步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3.

 认真做好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政事业整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是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前瞻性、战略性决策,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内在与紧迫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过去重视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发展的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民政事业囿于计划经济模式思维,在指导思想、政府计划、开展业务范围等方面,其职能角色只是充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服务型的“配角”,带有临时性、突击性、应急性和边缘化的特征。当前,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窄,优抚、社会救济保障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突出,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都与民政未整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有着深刻的关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呈现出工作对象扩大、工作内容增加、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领域拓宽的发展趋势,国家宏观决策层及广大群众对民政事业也越来越关注。要从根本上解决民政事业发展滞后问题,就必须把民政事业的发展整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前正是全国各地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时候,XX民政要抓住有利时机,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科学、严谨地编制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导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地顺利发展。

 4、确保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军政军民关系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大局。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根本利益,是

 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劲动因。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以贯彻落实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契机,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工作成果,促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二是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逐步实现安置方式从安排就业到自谋职业的过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三是以落实“两个待遇”为中心,以实现“六老”要求为目标,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切实提高军休服务管理质量。

 5.着力抓好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坚持依法审批、突出重点和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同业企业自发组建、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自律性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市场体系、区域经济相适应,涵盖各个产业领域,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注重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帮助农村建立一批农村专业技术组织,不断发展“支部加协会”的管理模式,为解

 决“三农”问题服务。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社”分开,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领域中的功能定位,努力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民间组织发展环境,实现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的局面。着力发展、做大做强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加快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救助的组织体系。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非法组党结社活动。

 在突出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地名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老龄工作等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提升民政工作能力,强化六项措施。

 1.继续争取并强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是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民政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民政工作的发展,摆正位置,找准位置,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民政部门要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适时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思路和措施,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不断推进民

 政事业向前发展。用显著的工作成绩赢得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信任是各级民政部门打造“强势民政”的首要之务。

 2.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不断创新。打造“强势民政”,必须首先在民政干部职工中统一认识,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来,只有广大干部职工真正理解了什么是“强势民政”,为什么要打造“强势民政”,怎样打造“强势民政”,民政人才能够齐心协力,共同为之奋斗。为此,要在民政系统掀起打造“强势民政”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通过学习党中央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打造“强势民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联系,从而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其次,要在全系统形成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深刻认识化为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针对变化的形势和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3.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民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对做好民政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民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要下大力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民政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广泛树立“爱心、敬业、创新、和谐”的XX民政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廉洁型、节约型、服务型的民政机关,建立起一支积极进取、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民政干部队伍,促进民政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使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长远看,要逐步提高和改善队伍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要重点把想干事的同志根据其特长放在合适的岗位上,通过人尽其能来开拓新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优势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是打造“强势民政”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当前XX的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人”的问题。随着国家免征农业税后,作为乡镇政府主要任务的“催粮要款”工作随之消亡,乡镇行政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乡镇面临着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一批乡镇干部面临着下岗或转岗,而民政工作随着社会的转型,乡镇政府亟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民政工作的职能和任务变得越来越重要。民政部门要抓住乡镇区划调整和强化民政职能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使基层的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4.整合民政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点多线长、面广量多

 且各项业务相对独立性较强的特点决定了民政业务之间常常是各自为阵,不能形成一个整体的合力,再加上由于认识、工作力量配置等方面的原因,民政业务发展不平衡、整体效益不高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存在。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惑着民政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发生变化,迫切需要整合多元的民政业务,创新运行机制,形成最大合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综合效能和整体优势,推动民政事业的协调、持续发展。一是根据民政工作的主要特点,可以将多元分散的民政业务整合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等四个体系,促使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随着社区建设的迅猛发展,需要把民政业务有机融入社区建设当中,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城市民政工作,提高城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效益,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整个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三是整合利用民政资源,力求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办较多、较快、较好的事情。如在兴建社会福利服务项目时将福利院、光荣院、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培训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和场所统筹安排,资源共享,使之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服务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四是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心理等管理方法和手段,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方法,从而有效地利用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去实现各项民政工作的特定目标,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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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切实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对于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争取各级领导、各部门、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营造积极向上的民政工作发展环境,激发民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民政队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既要“埋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民政事业的率先发展的高度,认识和开展新形势下的民政宣传工作。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同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的联系,注意发挥互联网、局域网等现代传媒在民政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畅通民政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二是紧紧抓住政府重视,百姓关心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待抚恤等焦点、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三是对新颁布的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大政策、法规,及时在各新闻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宣传,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各新闻媒体予以解难释疑。四是对需要集中全社会之力推进的民政事业,要通过媒体广泛呼吁,调动社会积极性,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五是抓好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勤政为民,做百姓贴心人”典型事例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民政、关注民政、理解民政,进而参与、支持、发展民政

 事业。

 6.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当前,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而增加人员编制非常困难,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必由之路。增大对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大力实施以加强民政系统行政管理现代化为目的、与重点民政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不断完善民政公用政务平台,建立民政业务基本信息库,将城市低保、优抚安置、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救灾救济等基础工作的各种基本数据及时录入、更新,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实现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积极开发向公众提供广泛信息服务为目的、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便民工程”,建设集热线电话、因特网查询、单键呼叫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信息中心,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宣传XX民政工作,树立民政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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