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申请人评审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规范 XX 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以下简称“XX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申报受理、评审过程中申请人(被推荐人)的行为,根据《XX 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被推荐人)评审工作纪律如下:
一、本纪律所指的申请人(被推荐人)是指 XX 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当年受理项目的申请人(被推荐人)。
二、申请人(被推荐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可靠,坚决杜绝任何干扰评审正常进行的行为,并自觉接受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构、歪曲、隐瞒事实。
(二)严禁恶意中伤、贬低其他申请人(被推荐人)或评审专家。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询问、探听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四)严禁本人或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五)严禁向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宴请等。
申请人(被推荐人)如有违反以上准则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已经通过评审的,撤销资助课题和授奖。同时,将请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