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现场基础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销售现场的基础管理力度,提高销售主管的管理水平。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地产公司所属各销售现场。
第三条 本办法以季度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
第二章 分则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第四条 现场管理 (一)、现场巡检。每个季度营销管理部依据现场巡检制度的规定对各项目进行巡检打分。
计分办法:各项目巡检得分换算成百分比后再乘以本项在整个考核的权重分即为本项的具体得分。
(二)、基础管理。
每月对各项目上报到营销管理部的数据、文件、流程、价格、奖惩的格式、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考核统计。
计分办法:考核内容中所涉及各项出现一次错误扣一分,扣分上不封顶。
第五条
签约回款考核 (一)、签约考核。以每月集团最终下达的签约任务为准进行考核。
计分办法:每月任务完成比例乘以权重分即为该项得分。
(二)、回款考核。
1、非按揭回款部分。以集团最终下达的非按揭回款任务为准进行考核。
计分办法:每月任务完成比例乘以权重分即为该项得分。
2、按揭回款部分。以集团最终下达的按揭回款任务为准进行考核。
计分办法:每月任务完成比例乘以权重分即为该项得分。
第六条
风险管控 营销管理部依据最新的《营销现场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计分办法:每月风险管控的得分比乘以权重分即为本项得分。
第七条
权重分配 现场巡检权重分为 20 分,基础管理权重分为 20 分,签约任务的完成情况权重分为 20 分,非按揭回款的权重分为 10 分,按揭回款的权重分为 10 分,风险管控的权重分为 20 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及奖惩方式 一、本办法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排名先后以考评得分为依据。
二、排名第一的项目奖励 3000 元以资鼓励,排名末尾的项目则相应惩罚 3000 元,并提交改进措施作为惩罚。奖励或惩罚的金额均在该项目主管工资中兑现,由该项目主管、置业顾问、文员分别承担。
三、如连续三次排名首位或末位,则作为该项目主管升降职的重要考评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营销管理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销售现场基础管理考评表》 《基础管理工作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