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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学模拟卷A

时间:2022-07-09 18:30:07 浏览次数:

 《市政学》模拟卷 A

  一、 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

 1、简述中国城市化的特点

 ①城市化的发动与发展以政府为主导(这是与其他国家最主要的区别)

 ②中国的城市化不是伴随着农村经济破产和城乡之间的尖锐对立而展开的。

 ③中国城市化出现乡村城镇化的新模式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转换先于地域转换 ⑤人口的高增长量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2、中国现行的城市规模分类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镇 2014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 20 万以上 5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 100 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 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 300 万以上 50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 万以上 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 1000 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0 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3、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同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否则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内已发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分期付款取得出让土地权使用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想有部分处分权。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定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必须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4、经济适用房政策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5、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经济适用房政策问题:1、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房市场中没有发挥主导作用。2、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出现“爱得起的不符合标准,符合标准的买不起”的尴尬 3、住房保障制度及市场不成熟。

 造成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每年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远远不能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求 2、由于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3、在经济适用房的配置过程中,政府官员的公权力不受约束,4、不再受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限制 5、经济适用住房市场提供的住房相对单一 6、出现“夹心层”现象,例如程度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是家庭年收入 4 万元,该标准是 2006 年根据当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并结合人均可支配收入测定的,随着商品住房价格的逐年上涨,就出现了处于 4 万以上的一部分家庭无力购买商品房,又不够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家庭。

 二、198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2007 年,我国制定的《城乡规划法》废止了 1989 年《城市规划法》关于“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提法,转而提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

 请评析我国城市化方针的这一转变。(30 分)

 答:我国城市化方针的这一转变体现了中国城市化发动与发展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特点。

 同时这一转变也说明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首先,我国农业人口众多,需要靠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共同分流。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总数少,几十个、甚至是几个大中城市就可以负担起全国城市化的任务。

 其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各自的功能,不能相互替代。大城市是一省、几省甚至全国的经济、金融、贸易、科教和文化中心。不发展大城市,就达不到规模经济,在国际上就没有竞争力了,在国内也形不成强大的中心辐射。中等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教中心,多数中等城市还是加工工业中心,或是地区交通枢纽。小城镇的功能则是服务广大农村,是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粗加工基地,是农业信息中心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发展小城镇不但有利于缩小我国的城乡差别,而且有利于改革我国农村的经济布局和社会结构。由此可见,积极稳妥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第二,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第三,完善城镇的构成体系。第四,加强对城镇建设的规划。不同城市在进行规划时,要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网络。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还要防止城镇建设的盲目决策。

 三、2015 年入梅以后最大的一场特大暴雨从 6 月 16 日夜开始袭击上海,到 17 日白天雨势还时而趋猛,局部地区积水较大,一些下立交已采取封闭措施。不少网友发布“看海”照片。

 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道路越来越宽阔。但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只重视地面上的“面子”建设,却轻视或忽视了地下的“里子”建设,很多地下排水系统并没有随着城市发展而改造升级。法国大文豪雨果曾经写道:“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智慧与良心。”城市年年难避“看海”模式,实质上就淹没了“城市良心”,城市在暴雨等自然灾害面前越来越脆弱。

 1、城市基础设施的含义、特点和范畴。

 含义:城市基础设施,是指为企业和居民生活提供基本条件、保障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工程及其服务的总称,是城市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

 特点:服务的公共性和两重性

  经营管理的多样性和垄断性

  形成的同步性和建设的超前性

 运转的协调性和系统性

  效益的间接性和长期性

 范畴:包含设施、产品(服务)和产业三种形态,是城市和发展的根本条件。概况而言,城市基础设施的范畴包括能源设施,供、排水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六大系列。

 2、分析暴雨淹没“城市良心”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30 分)

 城市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人口和社会财富最集中的地区。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城市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就会造成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几年来,随着 城市规模的不断壮大,在汛期城市水患层出不穷,总的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城市排水管网设计不合理,城市排水管道导排能力小于城市发展进度要求。有专家表示,无论是强降雨带来的内涝还是供水管道网爆裂,都与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很大关系。与高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相比,地下管线建设的相对滞后和管网老化是造成城市水患的重要原因。

 第二,观念落后,面子工程促使城区发展规划对地面部分建设重视较多,忽视地下部分建设。城市内涝牵扯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与不重视地下管线建设和保护有莫大关系。目前一些城市只重视地上建设,而忽视地下部分的建设,注重污水设施的建设,而不注重官网的建设的作法值得反思。

 第三,部分城市外围地表水体收纳城市排洪能力不足(河道淤积、行洪不畅)。现在城镇化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对自然和环境的重视还不够,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上项目和扩规模对建设条件,特别是生态支撑能力的考虑还很小,更多考虑的是经济因素。结果就会造成城市灾害隐患,比如有些城市的水患非常严重,在一定程度上的原因就是填河填湖造成的,脆弱山区过度开发也会导致生态退化。

 要根治城市水患,必须针对上述云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城市水患治理从单纯的“排”逐渐转变到综合治理上:

 第一,借鉴国内外好的、先进性工程设计经验,保证预留足够下水导排空间和能力。应对城市水患需要有比较完善的排水系统,地下管网的建设要有适宜的标准。不仅管道建设要跟上,控制设施例如泵站、阀门等建设也要跟上。

 第二,做好 城市及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疏通城市排水收纳河道,保证行洪畅通。

 第三,做好降雨气象预报与预警工作,制定城市内涝防洪应急预案。做到有效预防、有效响应、有效处理,最大程度的降低城市水患的发生概率和水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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