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监察室职责
监察室是医院内设监察机构,与纪委办公室、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其主要职责是:
(1)在医院党委、行政和纪委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规、制度,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和医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和医院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纪和医院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4)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参加医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参加医院的基建工程、药品、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等监督工作。
(5)协助医院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
(6)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