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xx生态环境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的系列5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前锋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xx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制定了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拟定了《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生态环境局法治工作十四五规划要点》等。2019年1-9月,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x起,累计罚款金额x万元,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起。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出板报每季一期,相关稿件x篇。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区参加共有x户企业参评,其中省级x户、市级x户,全市企业环境守法状况逐步改善。截至9月28日,x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x%;
pm2.5浓度均值xμg/m3,较2019年同期上升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xx生态环境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前锋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xx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制定了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拟定了《xx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xx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生态环境局法治工作十四五规划要点》等。2019年1-9月,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x起,累计罚款金额x万元,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起。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出板报每季一期,相关稿件x篇。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区参加共有x户企业参评,其中省级x、市级x户,全市企业环境守法状况逐步改善。截至9月28日,xx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x%;
pm2.5浓度均值xμg/m3,较2019年同期上升?%,全省排名第?;
pm10浓度均值?μg/m3,较2019年同期上升x%,全省排名第x。x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x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x%,x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x%,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xx厂水质保持良好。2019年度xx区生态环境综合指数(x)居全省第x位,xx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全省排名第x。
二、主要做法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责。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并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实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梳理审批服务流程,编制发布标准化服务指南。截至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x项,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可办率和最多跑一次比例均达到100%。二是全面简化审批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提效能,全部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其中高频、重点审批事项——环评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压减至13日;
2020年前三季度,xx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共审批建设项目?个,均于15日内(含公示期)办结。坚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一是推行豁免审批一批,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10大类30小类行业豁免环评审批手续办理,实行电子备案填报;
二是承诺审批一批,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环境影响整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三是加快推进审批,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服务国家重点项目;
四是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红顶中介”,完成脱钩任务。2019年9月,对2019年1-7月在我市从事环评业务的44家环评中介单位开展半年考核,随机抽取环评报告92份,组织专家开展了技术复核,并邀请建设单位对中介服务满意度进行了评议。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2020年9月,xx生态环境局依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共开展x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抽查企业x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x家,督促完成整改企业x家。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监管。截止目前,在“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数量x家(包含经开区),其中环保良好企业x家、环保诚信企业x家、环保警示企业x家、环境信息异常企业x家、环保不良企业x家。同时,及时督促2019年有扣分记录的企业将整改情况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核销相应的记分。三是开展企业驻点执法监管。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执法服务活动和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将?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和?家大型企业、重点企业作为首批服务对象,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专家)进驻前锋区,帮助企业查找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解决环境治理困难,打造“环保型”标杆企业。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废塑料废泡沫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排查专项整治、医疗机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个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监管,2020年1-9月份,xx生态环境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x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份,累计罚款金额x万元;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6月、8月参加xx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x次评查,促进xx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能力,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基本到位,案卷整理较为规范,文书格式相对统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能严格行政处罚审批,规范办案程序,被处罚对象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权利告知明确。参评的案卷在立案、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文书归档等方面材料较为齐全,案卷整体质量有很大提高。三是健全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9〕24号),拟定了贯彻落实《xx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2020年以来,xx区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x件,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xx件(x件审批中)。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聘请1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2020年参与各项普法、案审会等决策活动xx次,提供法律意见xx条,审核相关合同、协议xx余份。
(五)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截至2020年1-9月,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件xx件(来信来访xx件、电子邮件投诉xx件、12369环保热线投诉xx件),办结xx件,办结率xx%;
受理重点信访件xx件(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件xx件、人大领导交办件xx件,市纪委交办件xx件、生态环境厅交办件xx件、其他重点信访件xx件),办结xx件,办结率xx%;
信访回复率xx%,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六)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在全区范围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校核、调整和完善,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三线一单”作为项目准入的刚性约束,对xx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同时对近xx个具有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建设项目予以否决。三是严格总量控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等污染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截至目前,为全区?个新增总量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总量调剂,共交易化学需氧量?吨、氨氮?吨、二氧化硫xx吨、氮氧化物xx吨。四是严格持证排污。探索建立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截止目前,全部排污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个。五是严格损害赔偿。积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立了vv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案例实践。六是严格信息公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xx余条,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开展环保普法活动,扩大环保法宣范围。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等,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2020年以来,我局组织全区重点排污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企业自行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青年干部读书班集中学法2次;
发放法律书籍100余本,印发法律宣传册200余册。我局报送的《绿色守护者》荣获xx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宣传片类优秀奖。
(八)广泛凝聚绿色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以绿色理念凝聚共识。在咸宁日报、广播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开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等生态环境专刊专栏。特邀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李兆华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来我市为党政干部作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专场报告。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联合市电视台创办专题栏目《谁在污染我们的环境》3期,对身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云上咸宁进行集中曝光。在十六潭公园建设了“绿色宣传工程”,创建了生态文明之路,安装了图文并茂的宣传灯箱,引导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二是以专题活动营造氛围。举行“美丽xx,我是行动者”“梅田欢歌喜迎春”和“携手共建文明城,同心共筑中国梦”3个专场文艺演出。开展“6·5”环境日“大美xx·我是行动者”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百名农村干部生态文明大讲堂培训,组织千名市民现场进行生态文明宣誓,表演了合唱《让中国更美丽》,诗歌《大美xx·我是行动者》、舞蹈《绿水青山》。6月4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美丽中国——我的家》对我xx进行卫星直播,美丽中国看xx,美醉了全国观众。三是以绿色创建拓展推广。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荐xx市外国语学校等为省级绿色学校、xx镇樱花社区为省级绿色社区。获评xx青年环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环保使者11名。组织百名环保小记者参观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xx建设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环境执法的强度和广度仍有待提升。执法强度方面,四种新监管执法手段运用较少。执法广度方面,xx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延伸触角有限,对乡镇、农村的非法生产企业(小作坊)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xx级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能力建设有所滞后,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工作难以达到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三是环境执法强制手段有所欠缺,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探索实施生态环境专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强化司法支撑,提升联动机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环境保护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零点行动”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做法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责。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并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实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梳理审批服务流程,编制发布标准化服务指南。截至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xx项,发布依申请类标准化服务指南xx个。依申请类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窗口,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可办率和最多跑一次比例均达到100%。二是全面简化审批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提效能,全部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其中高频、重点审批事项——环评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压减至13日;
2020年前三季度,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共审批建设项目?个,均于15日内(含公示期)办结。推行区域评估,xx区三期园区、xx经济开发区部分产业园作为区域环评试点正在开展相关区域规划环评工作,以先期区域环评精准预测评估来大幅减轻单独项目环评压力,降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坚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一是推行豁免审批一批,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10大类30小类行业豁免环评审批手续办理,实行电子备案填报;
二是承诺审批一批,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环境影响整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三是加快推进审批,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服务国家重点项目;
四是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红顶中介”,完成脱钩任务。2019年9月,对2019年1-7月在我市从事环评业务的44家环评中介单位开展半年考核,随机抽取环评报告92份,组织专家开展了技术复核,并邀请建设单位对中介服务满意度进行了评议。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2020年9月,前锋生态环境局依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共开展xx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抽查企业xx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xx家,督促完成整改企业xx家。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监管。截止目前,在“xx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数量x家(包含经开区),其中环保良好企业xx家、环保诚信企业xx家、环保警示企业xx家、环境信息异常企业xx家、环保不良企业xx家。同时,及时督促2019年有扣分记录的企业将整改情况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核销相应的记分。三是开展企业驻点执法监管。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执法服务活动和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将xx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和xx家大型企业、重点企业作为首批服务对象,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专家)进驻前锋区,帮助企业查找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和解决环境治理困难,打造“环保型”标杆企业。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废塑料废泡沫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排查专项整治、医疗机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xx个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一次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监管,xx共关闭了8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企业,关停拆除了xx家废旧塑料利用加工企业,强制扣押、销毁含磷洗涤剂xx公斤,整治“散乱污”企业xxx家。2020年1-9月份,前锋生态环境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xx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x份,累计罚款金额xx万元;
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xx起,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xx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xx起,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xx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x起。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6月、8月参加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xx次评查,促进前锋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能力,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基本到位,案卷整理较为规范,文书格式相对统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能严格行政处罚审批,规范办案程序,被处罚对象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权利告知明确。参评的案卷在立案、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文书归档等方面材料较为齐全,案卷整体质量有很大提高。三是健全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增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生态环境、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实施环境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切实解决环保案件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843号)文件要求,按月报送移送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在“两法”衔接平台公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9〕24号),拟定了贯彻落实《xx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2020年以来,年前锋区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xx件,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xx件(x件审批中)。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聘请1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2020年参与各项普法、案审会等决策活动xx次,提供法律意见xx条,审核相关合同、协议x余份。
(五)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2020年1-9月,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件xx件(来信来访xx件、电子邮件投诉xx件、12369环保热线投诉xx件),办结xx件,办结率xx%;
受理重点信访件xx件(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件xx件、人大领导交办件1件,市纪委交办件xx件、生态环境厅交办件xx件、其他重点信访件xx件),办结xx件,办结率xx%;
信访回复率xx%,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六)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在全xx范围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校核、调整和完善,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三线一单”作为项目准入的刚性约束,对xx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同时对近xx个具有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建设项目予以否决。三是严格总量控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等污染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截至目前,为全区xx个新增总量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总量调剂,共交易化学需氧量xx吨、氨氮xx吨、二氧化硫xx吨、氮氧化物xx吨。四是严格持证排污。探索建立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截止目前,已核发牲畜屠宰、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个行业排污许可证xx个。五是严格损害赔偿。积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立了咸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案例实践。六是严格信息公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xx余条,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开展环保普法活动,扩大环保法宣范围。印发了《xx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等,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2020年以来,我局组织全区重点排污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企业自行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青年干部读书班集中学法xx次;
发放法律书籍xxx余本,印发法律宣传册200余册。我局报送的《绿色守护者》荣获xx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宣传片类优秀奖。
(八)广泛凝聚绿色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以绿色理念凝聚共识。在xx日报、广播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开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等生态环境专刊专栏。特邀xx学院教授xx来我市为党政干部作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专场报告。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联合市电视台创办专题栏目《谁在污染我们的环境》3期,对身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云上xx进行集中曝光。在xx公园建设了“绿色宣传工程”,创建了生态文明之路,安装了图文并茂的宣传灯箱,引导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二是以专题活动营造氛围。举行“美丽xx,我是行动者”“xx欢歌喜迎春”和“携手共建文明城,同心共筑中国梦”xx个专场文艺演出。开展“6·5”环境日“大美xx·我是行动者”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百名农村干部生态文明大讲堂培训,组织千名市民现场进行生态文明宣誓,表演了合唱《让中国更美丽》,诗歌《大美xx宁·我是行动者》、舞蹈《绿水青山》。6月4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美丽中国——我的家》对我市xx进行卫星直播,美丽中国看xx,美醉了全国观众。三是以绿色创建拓展推广。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荐xx市xx学校为省级绿色学校、xx社区为省级绿色社区。获评xx青年环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环保使者11名。组织百名环保小记者参观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xx建设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环境执法的强度和广度仍有待提升。执法强度方面,四种新监管执法手段运用较少。执法广度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延伸触角有限,对乡镇、农村的非法生产企业(小作坊)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能力建设有所滞后,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工作难以达到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三是环境执法强制手段有所欠缺,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提升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探索实施生态环境专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刚性,强化司法支撑,提升联动机制效能。三是用好用足《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环境保护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零点行动”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实施方案》、《茂名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局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切实运行。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切实运行。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对大额案件,实行基层办理、市局审核方式,有效破解了基层办案质量参差不齐,办案取证标准不统一、程序适用不规范的问题。
(五)完善层级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的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层环境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不深,适用法律法规条文把握不准,特别是随着生态环境垂直改革和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行,环境执法职能逐步下放基层的态势,对基层执法队伍构建和执法能力带来明显的压力和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上率下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对本单位、本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坚持带头抓工作落实,带领全局领导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深入把握新要求。整体把握法治建设新规定,法治专项督查新任务和第一责任人的新要求,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茂名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
(三)健全落实相关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充分发挥充分发挥行政诉讼互联互动作用,加强与行政部门和公检法司的法治信息交流和执法事务对接。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旁听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庭审活动,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和严肃的庭审活动,强化机关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激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自觉性。
结合“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干部职工和一线执法人员赴福建德盛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开展“宪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职工宣传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
在“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开设“榕小环普法”“以案释法”专栏,不定期推送生态环境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解读和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今年共开展“榕小环普法”专栏宣传41期,“以案释法”宣传4期;
利用宣传栏、“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开展《民法典》宣传;
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有效地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素质;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部署,组织开展“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对1起诉讼案件主动与法院进行诉前案情沟通,通过建立有效的“两法”衔接机制,促进了违法案件办理效率,提高了涉诉案件胜诉率。
继续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将指导服务贯彻政策宣传、建设项目选址、排污权指标取得、环评技术单位选择等环评前期工作环节,打造一条环评审批服务“流水线”;
加强监管,持续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保证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原则,压实企业环保责任;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改进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为企业“减负降费”。
我局被复议案件1件,省生态环境厅维持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销号1042件,销号率100%。
组织对《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调研,提出修订工作的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民法典、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清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优化审批、执法工作,强化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制定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工作的办理事项。主动配合市工信局,指导开展我市化工产业专项规划环评,并做好审查服务,为项目引进提供决策依据。简化排污权交易方式,优先从政府储备中拿出总量指标,限价出让给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全系统干部在全力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主动入企了解企业的防疫情况和在防疫期间遇到的生产等问题,主动帮助企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解决问题穿针引线,保障各类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送法进企业,为进一步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编制了《环保法治宣传》材料,用于向企业、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二、2021年主要工作
4.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河源建设工作规划(2017-2020年)》要求,围绕服务全市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加强法治环保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理论学习作为局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工作来抓,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制定本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不定期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部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工作,要求机关党委、各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组织局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集中学习研讨3天。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执法保障,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督导检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执法检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帮扶指导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21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转载推送与防疫工作有关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链接和权威报道,重点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制订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3月以来,全市有26个环评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批复,平均审批时限为1.5天,有48个项目豁免了环评审批手续。同时,拟草了《河源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含豁免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名录,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待市深改委通过后即可印发实施。
为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6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实施办法》(河环〔2020〕73号),建立了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
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局按照《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有序完成了起草工作,经七届1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报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的管理工作。
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的管理工作。我局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均经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局务会议审议决定,并按规定报送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先后对市政府和本局198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2017年以来的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成立了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明确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按照“谁起草(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开展了存量政策措施情况和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环保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备案制度。对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并按规定的时限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公布了热线电话和效能监督电话,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全市空气环境、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政处罚、环境污染费征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等10类信息,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成效明显。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成立了预防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小组,制定印发了预防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开展预防和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环境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943件,调查处理了1943件、处理率达100%,办结1668件、结案率为99.8%。
(八)加强法治培训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认真落实《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执法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利用“学习强国”app、“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系统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抓好本局干部职工的日常学法,保证学时、学分达到学习要求;
认真组织本系统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2020年我局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对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二)在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够细,对企业提供服务指导能力有待加强,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河源建设工作规划(2017-2020年)》精神要求和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和区域的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污染源环境管理档案,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不断推进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坚持以治污染、促发展为宗旨,落实“宽进严管”要求,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指导企业环保达标改造和污染治理,严禁环保“一刀切”,坚决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切实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确保生态环境总体安全,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为“两个河源”全面提效破局持续发力。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5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推进全局依法履职,加强环境立法、执法、普法,发挥法治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作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积极探索应用无人机环境执法技术,在鹤地水库、小东江、廉江尾矿库等环境核查中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实现执法调查取证手段的多元化。
2.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胜诉率10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照专人专职分片负责、专人专职督办的原则开展信访工作,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3379件(其中来信660件,电子邮件146件,电话2492件,来访99件),办结3276件,办结率高达96.43%,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24.70%。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电子屏、橱窗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主题内容;
针对企业、机关等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举行3场法治专题讲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门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广东行诚律师事务所莫爵杨律师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为做好依法行政、依法应诉等工作提供了指导。
推进生态环境垂直改革,确定各分局职责,坚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程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案审会议,审议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案件,讨论、决定、通报生态环境工作重大事项。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顾问律师深入参与行政决策、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把好法律关口。
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督促各分局领导在生态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力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对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出追责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深入实施“两高”司法解释,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巩固创新工作成果,打造新亮点。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力推进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