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职检字(年度)第( 63 )号
用人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体检类别:□上岗
□√在岗
□离岗
复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盖章) 2018年 11 月 12 日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说明
一、对本报告书有异议的,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单位提出。
二、本报告书无主检医师、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无效,本报告书无本单位盖章无效。
三、本报告书涂改无效。
四、本报告书不得部分复制。
五、本报告书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附后)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 2018 )职检字第(年度- 2018) 63 号共5 页第 3 页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体检日期: 2018 年 11 月 01 日
体检地点:*****************
√在岗期间□离岗时
体检类别:□上岗前□
应检人数: 25人受检人数: 23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锡及其无极化合物粉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粉尘、苯及其化合物
体检项目:询问个人一般情况、职业史、职业接触史、既往史、用药史、家族史、吸烟饮酒史、相关症状史等,测量血压、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胸片,双耳纯音电测听检查、腹部彩超、空腹血糖、血铅
体检与评价依据:
1、GBZ1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3、GBZ68-2014《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4、GBZ37-2014《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5、GBZ70—2015《职业性尘肺诊断标准》
6、GBZ48-2014《金属烟热诊断标准》
7、GBZ292-2017《职业性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的诊断》
8、GBZ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医学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我们于2018年11月01日对*************有限公司23名接触职业危害
在岗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0 人,职业禁忌症0 人,需要复查人员 3 人,其它疾病17 人,未见异常 3
人。详见附表1:
表1、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表2复查人员名单
3、个体体检结果报告
????每人职业健康检查具体结果详见附表1
主检医师: ********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2018 年 11 月 12 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盖章):
编号:
用人单位签收凭证
我单位收到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有关材料:
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1份,编号:( 2018 )职检字(年度)第( 63 )号。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表》 *** 份。用人单位名称:******
签收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收日期:年月日
邮寄送达:
备注:一式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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