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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时间:2022-07-10 11:55:07 浏览次数:

 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 学院 2014 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实施 细则

 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 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了以王曙光院长担任组长,总支书记李秉坤、蔡德发副院长;复试成员:孔微巍、李红星、金菊、刘萍、李兰、陈淑君、王炜;纪检成员:金菊、陶志明;秘书:刘西涛,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硕士导师,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由 7 人组成,其中 3 人以上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备 1 名记录员,负责面试工作记录。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行政管理专业: 2014 年 4 月 2 日上午 8:00-11:50 面试科目:英语、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201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3:00-16:00 笔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综合 201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6:00-17:00 同等学历、非经管类专业考生加试:

 管理学与公共经济学综合

 财政学专业 、资产评估专硕: 2014 年 4 月 2 日上午 8:00-11:50 笔试科目:公共经济学、政府预算 201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3:00-16:00 面试科目:英语、财政学、税法 社会保障专业: 2014 年 4 月 2 日上午 8:00-11:50 笔试科目:劳动经济学与社会保障综合 201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3:00-16:00 面试科目:英语、社会保障学、公共政策学 2014 年 4 月 2 日下午 16:00-17:00 同等学历、非经管类专业考生加试:

 管理学与公共经济学综合

 四、复试地点 专业课面试地点:主楼 0608 笔试地点:主楼 0616 五、复试及录取具体办法 本次行政管理专业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社会保障、财政学专业非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 100 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70 分,非经管类考生、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通过专业综合测试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专业面试:考试方式:口试。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满分 10分,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外语口语测试:考试方式:口试。满分为 20 分,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 分钟,主要测试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包括: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四)加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同等学历考生及非经管类考生须加试。主要考察学生对相关基础学科的掌握程度。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 100 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18 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 42 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加试科目低于 60 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权重占 70%,复试成绩权重占 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3、复试结束第二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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