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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5-14 19:40:05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强调研究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研究生应当从事和担负起协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并获得与其付出相当的报酬。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改善研究生的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吸引更为优秀的生源加入到研究生队伍中学习和从事科研工作,让更多的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

一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概况

2007年5月,我校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进行了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调研,标志着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经两年的准备,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于2009年9月开始试行。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二是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三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在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面,我校先后出台了《吉林大学2009级研究生奖助体系试行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与政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改革后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学费资助面由54.1%达到70%左右,资助额由改革前每月240元提高到300元;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资助面由54.2%达到约100%,资助额由改革前每月500元提高到1000元。这些改革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研究生的工作价值,调动了研究生学习、积极主动从事科研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二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中的问题

1 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划拨过程复杂

2009年,我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划拨工作,即导师在招收研究生的同时需要向学校划拨一定数额的培养经费,用于提高研究生奖助水平。然而,由于财务相关管理制度的限制及其他一些原因,使得这项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出资项目经费卡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且需要通过人工操作根据不同类型划拨到相应账户。同时,部分老师跨学院兼职授课,这部分老师就会拥有至少两个以上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账户。导师账户数目过多,一方面增加了学校财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冗余性,另一方面也为导师出资经费的划拨增加了难度和复杂性。

第二,缺乏相关计算机网络软件技术支持。由于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拨工作从2009年开始进行,至今也只运行了两年,这两年是一个尝试和探索的过程,可以说还处于尚未能够成熟运行的初级阶段,所以还十分缺乏相关计算机网络软件的技术支持,大多数工作几乎都需要由人工完成。

2 博士研究生委培生数量大幅度增加

自2009全面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导师每招收一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要学校划拨相应的配套经费用于该名研究生的培养。这一举措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研究生奖助水平,以此吸引优秀生源,对于无法申请到科研项目,经费紧张的导师控制其招生数量。然而,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发现我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生数量伴随导师出资政策的实施有大幅度增加。这是由于该政策只针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无需缴纳这部分培养经费。由于部分教师科研经费紧张,在完成教育部招生任务的前提条件下,选择指导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成为了这部分导师的理想选择。具体情况详见表1。

3 “三助”岗位监管力度不足

“三助”岗位管理体系主要指通过向学生提供“三助”工作岗位,以此达到资助学生日常生活的目的。其中“助管”“助教”工作岗位设置于校部机关以及各院系,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投入;“助研”工作岗位由导师设置,其岗位酬金由基本酬金与业绩津贴两部分构成,经费来源为学校投入和导师出资。运行两年来,主要出现了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助管”、“助教”酬金水平欠合理。我校现行研究生“三助”体系规定,“助管”、“助教”酬金发放标准为500元/月。部分校部机关用人单位招聘“助管”十分困难,主要是由于校部机关日常工作量较大,需要学生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现行酬金水平无法体现其工作价值和付出,这就造成了“助管”难聘用局面的出现。

第二,“助管”、“助教”岗位监督管理力度不足。为了保证研究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生院设置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工作助理帮助研究生秘书开展工作,这部分助管的酬金全部由学校投入承担。然而,部分培养单位私自借调研究生工作助理,从事学院内部其他管理工作,增加了从事助管工作学生的工作量,同时也对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阻碍,与助管岗位设置的最初目的背道而驰。

三 对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一些建议

1 进一步明确奖助学金的分类

研究生奖助体系应包括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业绩津贴三部分。基本奖学金是国家发放给研究生的物质奖励,主要用于资助学费;助学金是学校发给研究生的生活补助;助研业绩津贴是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通过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所获得的酬金。研究生奖助学金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和导师自筹经费三部分组成。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推广与深入中,我校应当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分类及用途,特别是助学金和助研业绩津贴的区分。助学金来源于学校投入,用于资助学生的日常生活,其普及面应当尽量覆盖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的在学校学习;助研业绩津贴来源于导师自筹经费,可由科研经费、课题发展基金等进行支付,其主要目的在于资助承担较多科研工作的研究生。助学金与助研业绩津贴从经费来源到发放范围的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可以有效的激励研究生主动承担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动态管理机制。

2 完善导师招生经费配套出资政策、工作流程和方法

第一,调整划拨时间。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顾名思义指导师由于招生占用了学校一定的教学资源所需要为该生所支付的培养经费。由此看来,导师招生配套经费的划拨应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对于科研经费不足,无法按时划拨配套经费的导师,应当限制其招生数量或取消其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调整招生配套经费政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应给予配套出资。根据《吉林大学2005-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了进一步切实执行建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应包括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以控制委培生的快速增长,保证我校拥有一支优秀的科研人员队伍。

第三,完善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划拨工作流程和方法,引进配套计算机软件。进一步捋顺导师招生配套经费出资的划拨方法与流程。通过开发或引进配套计算机软件,逐步实现导师出资划拨的网络化。通过网络提交导师出资项目卡号、出资金额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统计与汇总功能。

3 完善“三助”岗位管理体系与方法

第一,调整“助管”、“助教”岗位酬金经费来源。校部机关及各培养单位作为“助管”、“助教”的主要设岗单位,有必要承担起学生的部分岗位酬金。设岗单位需在设岗之初根据设岗数量将当年岗位酬金总额划拨到研究生院指定账户,用于当年“助管”、“助教”岗位部分酬金的发放,用人单位投入资金到位后,研究生院根据设岗情况,按照1:1比例给予培养单位相应配套资金,用于补齐“助管”、“助教”岗位酬金。

第二,降低专业型研究生“助研”工作岗位覆盖比例。特别是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大幅度的降低其助研岗位设置数量。这是因为,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重点在于以培养科研人员和学科专家为旨趣,培养这类研究生关键在于通过传授系统而完整的学科知识,实现对本学科领域知识的创新与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高层次的技术与管理人才,他们应具备一定的理论,同时更应是一流的实干家,课程设置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进行设计,而不是以掌握某门学科的知识体系为目标。对于“助研”工作岗位来说,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帮助导师承担并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这显然不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的,故应大幅度降低其助研岗位设置数量。

在全面缩减“助研”工作岗位设置数量的同时,可根据学科适当提高“助研”岗位工作酬金,让有能力承担并帮助导师完成一定科研工作任务的同学能够得到相应的酬金,以反应其所付出努力的价值。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与任务。研究生的奖助水平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在保障研究生大范围内享受奖助体系的基础上,强调研究生的按劳分配,根据承担科研业务工作量进行更大力度的资助。通过机制激励研究生自觉参与、投身于科研工作中。将进一步有利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深入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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