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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10 08:10:08 浏览次数: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和市综治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为落脚点,按照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依法依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

 (一)领导重视、安排到位。

 我局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 2019 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2019 年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各单位、各科室,并列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3 月份,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去年的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对今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全

  面的安排部署。近期,根据市委 7 月 15 日召开的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又及时召开了信访维稳专题分析会议,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就奥运会和改革开放 30 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就影响社会稳定的“十类信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摸排、梳理,并认真登记备案,按照“三定、四包”的要求指定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了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的落实。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各个阶段有重点、有部署,形成了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措施到位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二)措施得力、机制完善。

 一是坚持专岗接待 。为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反映诉求,我们在局机关门厅内、社保、就业两个办事大厅、监察支队设立了信访、维权接待岗,每周指定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办事引导,对信访人的诉求能当面给予答复的给予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引导至相关的单位和科室给予答复和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是坚持专人负责 。在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的信访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属各单位、

  各科室明确了兼职信访接待人员,确定了信访联络员,专门负责信访事项办理,确保了信访工作的落实。

 三是坚持专案专办 。对于重点案件,我们始终坚持领导包案,专案专办,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信访人不满意不放过,从而确保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如:张掖糖厂、山丹化工厂等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遗留问题,我们都坚持了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访专办工作人员会同工会、经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专案专办,达到了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目的。

 四是坚持专题分析 。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采取解决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坚持专题学习 。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信访条例》知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据《条例》规定,完善了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批示、传递、办理、反馈一系列信访工作流程,保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

 (三)制度健全、督查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统计报告制度。为准确统计和报送信访信息,根据省市对信访统计的相关要求,我们又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

  局属单位每月 22 起前向局信访办公室上报信访、维稳统计报表,局信访办公室每月 25 日前向省厅、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信访、维稳统计报表,使省厅、市委、市政府、局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全市信访动态,加强与基层单位信访信息的交流,促进了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坚持了“五个必督”。即初信初访必督、集体访和联名信必督、领导批示件必督、越级信访必督、省厅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案件必督,真正做到了有访必查,有错必纠,使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继续坚持了信访综合协调机制。在具体工作中,继续坚持信访、仲裁、监察联合办案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制。我们把信访办公室、仲裁科、监察支队作为联合接访、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根据受理范围的不同,归口办理查处,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属于企业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属于信访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不属于监察、仲裁受理范围的,通过本局行政业务经办部门或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处理,促使上访问题得到解决。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

 从上半年信访情况看,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不拖延、不推诿、

  更不上交矛盾,而是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

 (一)认真了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我们在坚持“领导包案、归口办理、限期结案”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有理有据的按时出具答复意见书,及时向市信访局做好情况反馈。尤其是对于一些上访老户,不回避矛盾,敢于迎难而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逐一妥善处理,做到了不积压,不拖延,保证了办案效果。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 16 件,其中市委、人大、政府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 6 件 ,省劳动保障厅批转信访案件 2 件,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4 件,个人直接信访 4 件;接待上访群众160 批次,涉及劳动者 503 人,其中接待处理集体上访 18 批,涉及劳动者 283 人,按案件性质分,涉及工伤待遇方面 3 件,医疗待遇方面的 2 件,养老待遇方面的 5 件,拖欠工资方面的 1 件,劳动关系方面的 5 件。对上述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其中属于政策解释性的答复占 5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工作中,我们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一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排查。做到排查工作重点突出,长期坚持,防患于未然。

  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追讨农民工工资、职工退休、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非法用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如在春节、“2 会”前夕,我们都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一些信访老户做一次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超前排查工作。今年 4 月,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委办发[2019]24 号)和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通知》(市政法委[2019]13 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首先明确了排查的范围和重点。即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缠访缠诉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其次,以近期信访问题为基础,强化排查效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事。先从近期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着手,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办好这部分信访案件的基础上,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 8 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台账,

  并实行一件一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集中化解调处奠定了基础;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措施,加强监控和预防,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释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了信访接待日制度。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进行联系沟通的一个纽带。为此我局在认真处理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的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年初以来,每逢市长信访接待日,我局都由一名局领导积极参与接待,对涉及我们劳动保障系统的信访案件进行现场办理。同时,我局也坚持了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其它时间,也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给予解答,符合政策的责成有关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5 月份,根据我市的信访形势,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的通知》,从值班纪律、

  接待规范、责任划分、接待程序、信访登记、案件处理、值班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 多人次,当场答复或引导办理 60 余件,其中政策性解释的 20 余件,通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信访工作领导和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促进了信访案件的有效落实,提升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

 我局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要求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排查群众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了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看,群众就社会保障方面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较多,增加了信访案件的办理难度;二是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对共享社会保险权利的意识增强,由此引发的追索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案件上升,劳动保障信访量增大;三是受政策影响,一些老工伤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曲解政策,要求过高,致使一些人员长期缠访、闹访,增加了信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 30 周年纪念活动即将举办,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要求,预防和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劳动保障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

  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继续深入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摸排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三定、四包”的原则限期办结,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认真做好重点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滋事问题。

 对我们职责范围内有可能发生进京访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对已经掌握的人员,近期将逐一进行回访,全面掌握他们的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对于一些重点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稳控,力争做到盯死看牢,并做好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出现进京上访滋事事件;若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稳妥的予以处置。

 (三)突出重点,着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的信访形势,高度重视一些不稳定因素、上访老户和老信访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当前,我们将重点抓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改制企业医保问题、老工伤问题、军转干部生活费问题的处理工作,集中一段时间,抽调一批业务精干人员集中进行处理。同时,也做好单位内部的信访问题,对影响稳定的人和事也要进行梳理,如车辆安

  全问题、退休老干部生活问题等,都要妥善处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篇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访工作的总结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发[2019]5 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劳动保障领域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集中反映出来。劳动保障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了解

  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的信访工作体制。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总体规划部署信访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要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考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解决信访问题 ?

 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实在在解决信访问题上来,防止出现“重接返,轻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坚持完善信访协调会、典型案例会诊等工作制度,

  发挥劳动保障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劳动保障信访、仲裁、监察和维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劳动保障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好改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复员退伍军人有关待遇、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养老金调整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突出矛盾纠纷的问题。

 四、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按照《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19]5 号)要求,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真正做到劳动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尤其对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格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限期妥善解决。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集体上访及群众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进京到部 30 人以上的滞留集体访人员,要果断接回稳控并及时上报后续处理情况,努力做到行动迅

  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

 五、尽快建立畅通的信访渠道 ?

 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不断拓宽和规范信访渠道。要通过开通“12333”专线电话、劳动保障网站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信访诉求。要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规程,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要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杜绝拦截阻挠上访群众的现象发生,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要坚持推行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六、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

 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改善信访机构的工作条件。要不断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保证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特别是要关心信访干部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福利待遇问题。要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的力度,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

  部门锻炼的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劳动保障信访干部队伍。

 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突出问题,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努力开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次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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