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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合辑

时间:2022-07-04 14:45:10 浏览次数:

 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合辑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责任制 一、机构和公司领导责任制 (一)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 (二)环保领导小组责任制 (三)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四)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五)党委书记环境保护责任制 (六)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七)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八)工会主席环境保护责任制 (九)财务总监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职能部室环保责任制

  (三)党群工作部环保责任制 (四)人力资源部环保责任制 (五)技术部环保责任制 (六)计划财务部环保责任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环保责任制 (八)业务部环保责任制 (九)市场部环保责任制 (十)库区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十一)船员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十二)检测中心(化验室)环保责任制 三、各级专业人员环保职责 (一)班组长环保职责 (二)维修人员环保职责 (三)设备操作工环保职责

 (四)试(化)验员环保职责 (五)仓库管理员环保职责 (六)采购员环保职责 (七)设备管理员环保职责 (八)技术员环保职责 (九)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十)员工环保职责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一、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四、交接班制度 五、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六、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七、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制度 八、环境报告制度 九、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十、“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十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十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十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四、环境风险排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十五、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十六、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十七、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十八、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责任制

 一、机构和公司领导责任制 (一)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公司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委会”),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总经理 执行主任: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委员:

 各职能部室经理、主任 公司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环委会办公室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和审议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规划、计划。

 4.建立健全公司的环保机构及人员配备。领导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工作。

 5.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审定考核情况,定期审核奖励方案。

 6.组织编制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环保技术措施经费,并组织落实。

 7.组织制定并实施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落实预案制定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8.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整改。

 9.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0.监督、指导、审查各单位制定的环保规章制度、规划、计划。

 11.定期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环保大检查,并监督隐患的整改与落实工作。

 (二)环保领导小组责任制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及时向员工传达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文件精神,在公司环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2.组织制订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细则,本单位各项环保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各车间环保考核办法,组织制订各岗位环保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标准。

 3.组织落实对调入员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建立教育档案和档案保管工作。

 4.经常组织检查本单位员工对公司、本单位各级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对各车间班组的环保考核工作。

 5.组织落实 “三废”治理工作。

 6.牵头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大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7.组织制定本单位环保宣传工作计划,定期更换环保宣传专栏内容,鼓励员工积极向宣传中心、安全监察部投搞。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环保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预案制定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9.参与环保事故的组织调查、分析。

 10.组织制订本单位月度、季度、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做好本单位月度、季度、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11.落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公司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在质量检测中心,配备专职环境监测人员(环保化验员)4 名,

 其职责范围如下:

 1.掌握相关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2.熟悉公司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掌握本企业污染源、污染物以及污染防治的基础理论和技术; 4.熟悉污染物采样、测定标准和分析技术; 5.负责企业内部环境监测,做好原始记录,建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台账,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6.负责检查、维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并做好记录。

 (四)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管理制度。接受董事会领导,执行董事会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协助董事长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2.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管理部门和其他环境管理、监督人员的工作,审核公司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等。

 4.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规划和计划,落实减排消减目标。保证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5.督促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公司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决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公司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7.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职能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9.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集团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10.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五)党委书记环境保护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2.抓好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思想工作,并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3.积极协调、支持工会、党群和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环境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

 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六)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1.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2.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对公司环境管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公司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好环境保护工作。发布审批的公司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

 5.组织主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问题,并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监督公司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确保专款专用。

 7.负责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保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等。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9.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10.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组织公司级环保大检查,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查。

 (七)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落实总经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和决策,统筹安排环保设备各项活动和年度设备目标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制。

 3.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环保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及技术培训计划。

 4.负责组织环保设备设施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四定四不推”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整改。

 5.定期召开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会议,研究环保设备的先进管理办法,检查布置环保设备工作,负责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6.发生环保设备事故和险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7.负责组织制定环保设备方面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并确保实施。

 8.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八)工会主席环境保护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九)财务总监环境保护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财务预算时,列入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3.负责监督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程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并设立专门资金帐户。

 4.凡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的项目,未经批准不拨款。

 5.负责提供日常环保物资、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和环保事故的理赔工作。

 6.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二、职能部室环保责任制

 (一)安全监察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分管领导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负责管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对新进人员的公司级环境保护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负责环保、水保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参与环境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及污染物减排治理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规划及实施;制定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环保责任制考核。

 5.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各职能部室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公司环保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6.拟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7.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8.组织公司环保、水保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环境事故隐患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9.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参加重大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工作。

 10.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管理经验,参与或组织开展环保技术和水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11.负责建立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台帐。

 12.负责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监测工作。

 13.负责厂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组织公司级环保大检查,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查。

 (二)综合办公室环保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决定,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指令及环委会文件、指示的传达,负责公司环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2.做好董事长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会议纪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通报、纪要的打印发放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协调、配合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并协调、组织培训及演练。

 4.不定期组织公司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环境保护检查。

 5.配合安全监察部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等工作。

 6.制定企业绩效管理制度时,与环保工作奖惩制度相衔接。

 7.发生环保事故时,立即协调力量救援;参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

 8.做好上级环境保护文件、书刊的发放工作,确保及时无遗漏。

 9.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信息的统一发布工作。

 10.负责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有关环保等法律的咨询及解释工作。

 12.协助公司领导做好环境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4.对未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指示、文件而引发的环境责任事故负责。

 15.负责公司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6.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三)党群工作部环保责任制 1. 党委

 1.1 认真宣传贯彻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1.2 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保护环境,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1.3 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教育和动员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实行安全、文明生产。

 1.4 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开展广泛的民主监督活动。进行年终总结评比时,把环境保护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1.5 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6 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2. 工会

 2.1 依法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2.2 组织动员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3 教育员工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创先争优等评比活动。

 2.4 监督检查各单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5 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2.6 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3. 团委

 3.1 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2 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思想教育。

 3.3 及时总结和表彰在保护环境方面有显著成绩的青年团员。

 3.4 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3.5 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按照各项规定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各级环保管理人员。

 3.负责各岗位工种人员的使用及工资定级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4.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复岗、转岗工人应与安全监察部门协作,及时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5.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员工晋级等考核管理。

 6.发生环保事故时,立即协调力量救援;参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

 7.参与环境事故的善后处理。

 8.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五)技术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环保机械、电气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制定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负责水、电及设施的管理,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管理,设备完好率达 95%以上,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

 5.负责组织制定环保设备(包括工艺)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6.负责防尘、防毒设施、设备及防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7.负责设备噪声、震动治理工作;负责全公司的供电管理工作。

 8.对已批准采购的环保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采购供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对因出库设备与原计划不符而造成的设备、环保事故负责。

 9.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及与设备、动力有关的伤亡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处理,并通知安全监察部门参加。对因备品备件不合格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10.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物资质量负责。

 11.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12.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

 14.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施工方面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5.在编制、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必须列入环境保护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环保部门参加。

 16.严格遵守“三同时”的原则,确保环保设施与新建、改建、扩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违反“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17.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及时制止污染环境和破坏水土的行为。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重大环保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18.参与建设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9.负责“三废”的平衡工作和治理的技术工作。

 20.严格执行采、剥、排技术规范,减少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21.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22.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六)计划财务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预算时,列入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2.负责监督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程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3.凡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的项目,未经批准不拨款。

 4.负责提供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和协助环保事故的理赔工作。

 5.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6.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环保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

 3.负责参加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参加环保事故及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对危化品要全程跟踪管理,定期组织清检工作。

 6.参加公司级环保大检查。

 (八)业务部环保责任制 1.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指标。

 2.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环境污染。

 3.加强和规范作业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4.加强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

 5.加强污染源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九)市场部环保责任制 1.在接达签订订单的同时,明确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指标。

 2.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防止环境污染。

 3.加强和规范作业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4.加强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

 5.加强污染源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十)库区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库区的环保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

 2.负责执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的实施。

 3.负责水、电及设施的运行,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设备完好率达 95%以上,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

 及污染。

 5.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6.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物资数量负责。

 7.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监督检查。

 9.参与建设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11.参加环保大检查 (十一)船员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码头的环保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

 2.负责执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的实施。

 3.负责水、电及设施的运行,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设备完好率达 95%以上,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

 5.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 6.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物资数量负责。

 7.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监督检查。

 9.参与建设工程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11.参加环保大检查 (十二)检测中心(化验室)环保责任制 1.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对危化品出入库前检查验收、登记。

 2.危化品的储存、使用,根据种类、特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

 3.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4.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并采取相应措施。

 5.试(化)验室保持清洁整齐,地面无零、碎、散落的物品和杂物。

 6.操作人员上岗穿工作服、戴手套、戴口罩。

 7.腐蚀性物品装卸时戴耐腐手套,穿胶鞋。

 8.剧毒品、粉尘物品装卸戴口罩。

 9.试(化)验废液,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妥善保管好固体废弃物品,并在安全监察部监督下,集中处置,并做好记录。

 10.对存在的环保隐患落实整改。

 11.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三、各级专业人员环保职责 (一)班组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负责班组员工的三级环保教育工作。

 5.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6.设备、设施发生泄漏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二)维修人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分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转状态,杜绝跑、冒、滴、漏。

 3.负责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的收集、回收利用,杜绝外排污染环境。

 (三)设备操作工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杜绝跑、冒、滴、漏。

 3.保持设备卫生干净、整洁。

 4.参与所操作设备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四)试(化)验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化验用化学药品及试剂的管理,以防流失,造成危害及污染环境。

 3.负责试(化)验用化学药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置管理工作。

 4.负责试(化)验废液的集中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五)仓库管理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物资仓库贮存的管理工作,防止火灾污染环境。

 3.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发放过程中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负责仓库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仓库环境干净、整洁。

 (六)采购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对采购的环保和水保工程措施所需设备和物资质量负责。

 3.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发生环保事故,配合安全监察部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七)设备管理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操作技术规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3.在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时,同时编制环保措施计划。

 4.发生设备环保事故,配合安全监察部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八)技术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规范作业,防止污染环境。

 3.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划、设计。

 4.参与环境保护的日常监测工作。

 5.配合上级检查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规程,并按规程和条例对外来公司施工作业进行监管。

 7.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和其他环保事故的调查。

 (九)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对环境保护实施情况,从安全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存在的环境保护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参与厂区内环境卫生的检查。

 5.协调、配合水保环保员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6.参加环保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环保活动。

 7.参与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员工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3.积极参加环保活动,提出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爱护环保设施。

 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并实事求是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5.对生活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主管领导反应。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一、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1 1. . 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环境方针,做好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宣传教育,使公司形成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

 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第三条

 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第四条

 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继续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第六条

 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公司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

 使全公司员工了解自身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积极参与支持公司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公司环保规划有短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规划由环委会组织进行,短期规划以年度为准,每年年底规划好来年的环保工作事项,中长期规划与集团公司五年规划同步进行,依照集团公司下达任务做好公司的五年期环保规划。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1. .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

 3 3. .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XX 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 4. .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 (1)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的原则。

 (3)开展清洁生产,执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a.控制物料(包括水、能源)单耗及总耗,单位流失及流失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b.开展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综合治理、消除污染。

 (4)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5)加强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工作。

 a.研究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技术。

 b.研究经济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的途径。

 c.研究环境容量,利用环境自净能力消除污染。

 第二条

 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 (1)建立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委会”)

 公司环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等组成。

 (2)环委会的主要任务 a.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或规定。

 b.审查公司环保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c.组织“三废”治理工作。

 d.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环保工程项目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

 e.协调公司各单位、部室的环境保护工作,帮助解决问题。

 f.检查监督排放的污染物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设立环境保护专职机构 a) 安全监察部为环委会的办事机构。

 b)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c) 贯彻落实国家的环保法令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环保章程。

 d) 负责编制环保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经环委会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e) 组织专业人员审查环保技术改造方案和污染治理方案。

 f) 参与各项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监督“三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

 g) 负责排放污染物质的定期监测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提出治理措施,推广环保治理新技术。

 h) 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i) 建立健全环保档案,为治理提供依据。

 第三条

 环保计划的管理 (1)公司各生产单位要做好如下的环保计划: a.“三废”污染治理计划。

 b.环保设备的检查保养计划。

 c.对其他污染物的治理计划。

 d.废水、废气、噪声等定期监测计划。

 (2)环保工作计划: a.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保工作的年度、季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b.各生产单位将超标排放的污染物质,列入年度治理计划和长远计划。

 c.环保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进度要求。

 (3)环保工作的协调计划:

 a.确保环保工作计划实施,是各有关单位的共同任务,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环保计划制

 订本单位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b.与环保有关的技术、设备、动力等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搞好环保工作。

 第四条

 环保管理 (1)把环保计划列入公司发展规划中。

 (2)各单位在总结、检查、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总结、检查、布置环保工作。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

 (4)环保工作参与评比竞赛活动。

 (5)环保工作要实行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环保设备及污染防治设备的管理 (1)环保设备及污染防治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a.环保设备和设施由所在单位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b.环保设备和设施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c.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的原始记录。

 (2)环保设备、设施的保养、检查与报废 a.各单位要对环保设备及防治污染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正常运行。

 b.环保设备和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c.设备管理部对环保专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

 d.禁止防污染设施无故停止运行或擅自拆除。

 e.对环保设备、设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f.环保设备的报废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3)环保设备、设施档案的建立 a.各单位对环保仪器 、设备及防污染设施应建立环保档案。

 b.环保设备、仪器的说明书、质量检定证书、登记卡等各种资料,均应归档。

 c.对防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归档。

 d.环保设备仪器每次检修情况和检验结果、原始记录等均应及时归档。

 f.环保设备及防污染设施的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六条

 污染、污染事故和污染赔偿管理 (1)污染、污染事故管理

 a.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处理和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b.对生产、生活污水及事故废水要积极进行治理。

 c.对锅炉烟气等生产废气要进行防污治理,对环保事故产生的废气要进行定期监测并对受污染区域采取防护措施。

 d.对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设备要采取消声、防震措施。

 (2)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报告 a.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按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的污染事故。

 b.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按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

 c.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一旦发生,各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减少损失。并在 4 小时内报调度室和安全监察部,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污染事故调查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d.报告的内容包括:污染事故的类型、程度、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

 (3)污染赔偿管理 a.环保补助资金用于环境治理,专款专用。

 b.污染事故的罚款要从事故单位的资金中列支,造成事故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

 c.对外污染赔偿款统一由资产财务部办理,各部室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赔款。

 第七条

 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主要措施 (1)加强环保力度,采用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a.对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贯彻实施。

 b.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计划。

 c.污染源的调查及防治。

 d.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e.污染物的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

 (3)环境污染的预防:

 a.把防治污染纳入公司发展规划。

 b.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c.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控制污染主要途径及控制标准:

 a.对物料(包括水)单耗及总耗的控制,制定物料单耗控制标准。

 b.对单位流失量及流失总量的控制,制定单位流失量及控制标准。

 c.浓度控制,外排废水、废气、废渣等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d.环境总量的控制,制定污染物质排放量控制标准。

 (5)水污染控制:

 a.减少废水和污染物质排放量。

 b.建立水污染防治系统,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

 c.选择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

 (6)大气污染控制:

 a.对燃烧进行预处理,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物质。

 b.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

 (7)固体废物控制:采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8)噪声控制:

 a.降低噪声源。

 b.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

 c.用耳塞、耳罩等对接受者进行防护。

 (9)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控制污染。

 第八条

 环保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1)环保管理检查与考核工作由公司环委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各职能部室及二级单位派人参加。

 (2)环委会对环保有关部门有计划地、按环保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作出评价。

 (3)环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随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

 (4)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总结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后存入档案。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1 1. . 目的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 3. .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XX 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4 4. .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二条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条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第五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第六条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七条

 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九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四、交接班制度

  1 1. . 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 3. .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 4. .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交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表),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记录内容齐全不遗漏。

 第二条

 连续工作岗位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提前 10 分钟到岗,防止脱岗、断岗。

 第三条

 实行现场签字交接。对工作现场和可疑的状况,要进行确认,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记录,避免口头交接情况发生。

 第四条

 当班出现的设施设备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禁止拖拉、推托。确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施设备故障及处理情况,保证设施设备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

 第五 条

 实行接班负责制,对交接过程中的可疑状况,交班人处理不及时或故意隐瞒故障情况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由交班人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因未交接清楚而接班,默认设施设备问题移交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六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五、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1 1. . 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科学管理和使用,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 3. .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4. .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公司环保设施设备包括各类除尘设施、喷淋设备、废水处理清淤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系统、隔音降噪设施、环保事故应急设施等。

 第二条

 公司环保设施设备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公司环保负责人、环保职能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直接管理。

 第三条

 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熟读有关操作规程和设施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步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第四条

 操作人员在环保设施设备使用前,要根据各类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环保事故应急设施要有专人专岗负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防止无人管理而失控。因未交接清楚而接班,设施设备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六条

 操作人员对环保设施设备必须做到日常养护与定时保养相结合,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相关养护记录。

 第七条

 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六、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1. . 目的

 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 3. .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 4. . 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施;环保事故应急设施等。

 第二条

 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

 安全监察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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