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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及宣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5880

时间:2022-07-04 10:20:09 浏览次数:

 理县 科学技术 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设备及宣传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理政采 [20 20] ]2 26 6 号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理县 科学技术 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 〇 二 〇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5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二、总

 则 .................................................................... 13 三、招标文件 .................................................................. 14 四、电子投标文件 .............................................................. 16 五、电子开评标 ................................................................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2 七、投标纪律要求 .............................................................. 24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5 九、其他 ...................................................................... 25 第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 26 一、投 标 函 ................................................................ 27 二、承诺函 .................................................................. 28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30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31 五、报价汇总表 .............................................................. 32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 33 七、商务应答表 .............................................................. 34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 .......................................................... 35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6 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 37 十一、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8 十二、售后服务应答表 ........................................................ 39

 十三、投标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 40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1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43 第五章

 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6 一、项目概述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三、服务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四、其他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五、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6 一、总则 ...................................................................... 56 二、评标方法 .................................................................. 57 三、评标程序 .................................................................. 57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 61 五、废标 ...................................................................... 61 六、定标 ...................................................................... 64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65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6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7 一、合同货物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二、合同总价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三、质量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四、交货及验收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五、付款方式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六、售后服务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七、违约责任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八、争议解决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九、其他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及宣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理政采 [2019]2 26 6 号 。

 二、 项目名称:

 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及宣传采购项目 。

 三、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

 四 、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第一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及宣传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93000 元 第二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设备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17000 元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1 信用信息查询由参与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负责;

 6.2.2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3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6.2.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 6.2.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参与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完成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后,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投标人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一包适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 23 时 55 分(北京时间),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 CA 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二)确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缴纳系统使用费 150 元。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限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获取。

 七、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

 7.1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阿坝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不予

 受理。

 八、 开标地点:

 开标及评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30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理县老街

 地

 址:

 理县政务中心一楼办公室

  联 系 人:

 易老师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37-6822430

  联系电话:

 0837-6824208

  2020 年 8 月 1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采购预算:393000 元;最高限价:393000 元; 第 2 包采购预算:617000 元;最高限价:617000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 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节能产品

 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产品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产品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予认定。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二、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优先采购。

  三、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5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一、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二、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履约保 金额:中标金额的 5%。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证金 由采购人收取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8 招标文件咨询、 过程、结果询问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0837-6824208

  采

 购

 人:咨询电话:

 0837-6822430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618998

 9 供应商质疑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质疑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0837-6824208

 采

 购

 人:咨询电话:

 0837-682243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咨询电话:0837-682277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1 评 标 委员 会 推荐 中 标候 选 人数 及 中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包 3 家; 2.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后,请中标人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标 通 知书领取 12 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1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实质性要求)

 1.递交方式:仅限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详见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说明)

 2.使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15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理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实质性要求):

 3.1 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5.1 同 品牌同型号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 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签署等);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总报价要求;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上述时间的,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留意招标文件是否发布更正公告。该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依法设立的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认证证书作为识别签名人身份的依据。

 四、电子投标文件 10 .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3.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投标协议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13.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3.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6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3.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编写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5.1 资格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5.2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汇总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5.3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4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按照第四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

 (7)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按照第四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 (10)商务应答表;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 5.5 售后服务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 15.6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 17 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 18 8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均以供应商在依法设立的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认证证书作为识别签名人身份的依据。

 1 18 81 .1 电子投标文件 的编制

 18.1.1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

 18.1.2 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为了避免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导入,请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以后进行下载,下载完成以后请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18.1.3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

 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最终的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 50M。

 18.1.4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中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实质性要求)。

 1 18 82 .2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

 18.2.1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身份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详细标书编制流程,点击编制系统最上方【帮助】查看)。

 18.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等的全称,签署应清楚工整且需保持一致。

 18.2.3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等的全称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19 9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19.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投标人通过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打印上传成功凭证。

 2 20 0 .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五、电子开评标

 22.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

 22.2 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监督人员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端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3)开标时间到达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端中下达“网上解密”命令。解密时间:15 分钟(下达“网上解密”命令开始计算)。

 (4)投标人须在“网上解密”命令下达 15 分钟内在线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开标”本项目的“即时通知”栏。在 15 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提供网上解密服务)。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导入完成后,开标端自动生成包括投标人名称、包号、投标总报价等内容的开标记录表,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注: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该项目废标 (6)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不得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注: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和现场监督人员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存,待意外情形消除后,再继续进行开标、评标。

 23 .开评标过程存档

 23.1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 . 评标情况公告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经采购人认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报告。

 25.5 中标通知书领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得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

 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工期为

 日历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同意贵中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的处置措施。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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