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蚂蚁文档网 > 作文范文 > 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研究

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研究

时间:2022-06-30 10:00:05 浏览次数:

  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研究

  王佳星

  摘

 要: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公平与效率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两个维度,也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执法公正和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公信力建设追求的永恒主题。因此本文论述了公安机关执法中的公正与效率问题。主要阐述了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公正与效率的重要性,以及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如执法工作中缺乏公正性、执法工作中的效率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途径与方法。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有效促进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性,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

  关键词:公安机关 ;执法;公正 ;效率。

  执法公正和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是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的关键。公正与效率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工作效率是前提和基础,提高执法公正性是重要保证,只有解决好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缺乏公正性与效率过低的问题,才能促进社会法制的进步,有效地降低犯罪率,做到百分之百为人民服务,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在确保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妥善处理执法公正与执法效率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必要措施。因此,深入研究执法公正与效率的相关问题,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群众满意,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正与效率的概念

 公正即正义、公平、公道。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公平和正义,是人类普遍公认的至高无上的价值 , 通常又称公平、正直、合理、正义。据《辞海》解释:“公平,亦称公正,指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适应的关系。”公安公

  正就是通过一套完善、合理、高效的执法手段来实现的。效率也称为效益,是指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效率最初作为拉丁文中的一个词汇,是指“有效的因素”。《辞海》对效率的定义是:“效率指消耗的劳动量与获得劳动效果的比率。”我国《汉语大词典》中将效率定义为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因此,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越多,或者在完成既定工作量的情况下所用时间越少,说明效率越高。亚当·斯密是较早对经济效率的思想进行系统研究的西方经济学家。他的以增加财富为目的的效率思想,体现着一种偏重于生产的效率观,即生产效率,经济的发展依靠生产效率的提升。萨缪尔森曾经说过:“当一个经济体处于生产可能性边界上时,不会产生大量的另一个项目,在不减少一种物品的前提下就不会生产出更多数量的另一种物品,这种生产是有效率的。”也就是说,效率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最有效的手段。

  二、执法公正与执法效率是公安执法追求的目标

 (一)公正与效率关系辨析

 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研究,综合起来主要观点有: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统一论、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矛盾论以及效率与公平的辩证论。

  1、效率与公平统一论 此观点研究认为,公平与效率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效率决定着公平,效率为公平提供物质基础,效率是衡量社会公平与否的标准。同时,公平也制约着效率。效率本身意味着公平,而公平本身也体现着效率,公平和效率之间是一种交互同向的辩证关系。

 2、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矛盾论 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矛盾论认为,效率与公平之间是相互对立的,因此,必然要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进行选择或组合,主要包括重效率论、重公平论和效率与公平并重论。例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与公平并重”及“效率与公平优化组合”等观点。

 3、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辩证论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有相互矛盾的一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过分地强调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和错误的。公平是保证效率的前提,没有公平的社会不可能有效率;效率是实现公平和推动公平发展的基本保证。

 (二)执法公正与效率的交锋

 社会主义法治要实现公平正义主要依赖于法律公正,包括立法公正、司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公安机关是我国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主体,是行政执法和部分刑事执法的重要主体。公安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公安执法行为

  是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必须在其执法活动中坚持执法公正的原则,提高其公正执法水平,保证其执法的公平正义,进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执法公正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追求的目标和价值。执法公正具体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就是在整个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平等且准确,执法程序正当和裁决结果公平。从普遍意义上讲,执法公正要求对人对事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执法,来办理案件,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执法的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期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公安执法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执法量的多少程度,或完成一定执法量所需的时间长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都强调高效执法,即单位时间内完成执法的数量大,或完成一定数量的执法所需时间尽可能地短。这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时尊重科学,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一定的效益分析,使执法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合理性,尽可能给国家、社会和公民带来益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损害。

 执法公正强调的是公安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正义、合法、合理,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于执法始终。执法效率强调的

  是执法期限的缩短和执法投入的减少。在一定意义上,效率包含着公平的精神,效率追求的是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公平。片面追求执法期限的缩短和执法投入的减少导致的不公平的执法结果必然会使当事人不服,最终使执法期限更长、执法投入更多,使执法效率更低。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执法效率本身也强调了执法公平。

 因此,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效率越高,对社会贡献就越大,公平的效果就越好 ;反之,效率越低,就越不公平,危害后果就越大。在对公平与效率的评价和选择上,我们应该妥善处理这对矛盾,坚持以公平为基础,效率为关键,将其贯穿于执法实践中,通过对执法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公平的实现,这对当今公安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 当前公安 机关 执法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缺乏公正性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法律制定颁布后,能否得到执行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否建立的关键。

  在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工作效率上,面临严重的问题。

  首先,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领导出于保护地区经济利益的需要,制定各种“土政策”,支持、包庇、纵容本地的违法行为;一些公安机关把执行法

  律的神圣职责与本部门经济利益挂钩,对有名有利的案件争着办,对无利可图的事情相互推诿;一些公安执法机关滥用职权,乱处罚、乱收费,擅自越权执法。

  其次,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法律丧失了权威。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执法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坚决、有力的打击,使得违法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

  再次,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公安执法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办,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有些执法人员甚至还在程序上刁难当事人,自己喜欢办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久拖不决,缺乏公正性,致使守法公民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二)执法中存在的效率问题

  当前公安体制方面仍存在多个不利于公安工作发展的因素,严重影响执法中的效率,包括:

 1、警令不统一,协调性差,严重的还会因管辖权而产生矛盾。

 2、队伍壮大的同时也出现机关化倾向。内部分工过细,机构臃肿,不能有序地形成战斗序列。而且机关化倾向已日益向一线单位蔓延。

 3、警务内容不规范,非警务活动仍占用一定的警力。公安机关的作息时间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防范、打击、管理等各项工作几乎都是全天候、24 小时连轴转的,实用警力往往只能是在编人员中的五分之三或二分之一。

 4、对公安基层单位,尤其是一线部门,有时的确感到人员紧张,不够用。另外如大型商贸、文体活动,按其营利性质,其安全保卫工作理应主要由举办单位请保安人员来完成,但他们为节省投入,增加保险系数,往往通过政府,要求公安机关的民警来承担。这既偏离了市场经济规律,又浪费了警力。

 5、按国家规定,公安机关应吃“皇粮”,公安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但在财政包干的体制下,又难免因地方经济实力制约使其难以兑现。对那些要花费大量资金的案件,因为经费问题而不能正常办案。

 6、公安机关现行体制和现行的警务运作机制有诸多不适应现在治安状况的客观情况。如机构设置的交叉重叠,文山会海的机关作风,按部就班的行政管理,大兵团作战的破案方式,静态被动的防控体系等习惯做法,使各项工作落在基层,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基层实战部门忙于应付和对付,警力不能用在刀口上。

 7、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仍有距离。

  四、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的解决办法

 ( 一)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途径

 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使民警执法的思想和理念跟得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就必须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首先,是在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摒弃以往根深蒂固的权力至上思想,改变部分民警习惯按领导意志办事的陋习,重视法律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以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宗旨来执法;其次,是在执法的认识上,要认识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那些漠视公民权利,认为只要是打击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在所难免的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谐的警民关系,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相互理解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执法工作的改善。

  (二)解决执法过程中效率问题的途径

  公安机关应该以提高效率为核心,以挖掘潜力为宗旨。以充分调动警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公安的内在潜力为目的。

 1、提高公安的素质

 要提高公安的管理能力,必须提供其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更新知识,丰富经验,提高技能。将公安的素质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设计培训计划时,应做到既能提供公安个人发展,又能促进整体素质提高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根据当前的实际,培训可以分为适应培训和提高培训两个层次。适应培训旨在提高公安个体素质,使其自身素质尽可能接近于所担任职务的要求,提高个体的工作质量;提高培训就是在适应培训的基础上,对有能力担任更重要职务或复杂工作的民警作进一步培训,为组织发展准备干部,为德才兼备有潜力的公安人员提供发展的机遇。两个层次的培训是互为基础、相互促进的。适应培训可以提高公安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又使组织能辨识公安人员的发展潜力,为提高培训做准备;通过提高培训,上一台阶,又要接受相应培训。如此往复,使民警的知识不断得到更新和补充,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以此推进整体管理效能的不断提高。总之,对公安的培训要着眼于提高素质,总体设计,统筹安排,分线负责,务求落实。

 2、 改善管理机制

  改善管理机制的具体内容有:

  第一、领导要增强效率意识、成本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意识。讲求科学决策、果断决策,快速处警,讲求警力使用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建立以聘任制取代委任制、以聘用制取代统分统配制的公安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第三、将上级各业务线条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汇总归类,尽可能将组织的目标分解到个人,使不同岗位的公安都明确自己工作的内容及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3、坚持科技强警,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

 现代科技的运用一方面提高了公安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公安从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节约了大量的警力,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警力配置方面要做到合理布警,科学用公安。这既是实现警力资源合理调配的手段,也是最大限度发挥警力资源效益的一条重要的途径。在静态布警上,要以有利于总体作战、有利于协同作战、有利于突击作战为原则。在动态布警上,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以及机关警力都可以根据形势的需要随时出动,处置各种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执行警卫、大型安保等任务。要根据任务的性质、目的、任务量的大小等来合

  理安排警力,防止“雷声大、雨点小”,摒弃那种采用人海战术而实际效果不佳的作法。

  结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效率与公正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效率是实现公正的保障和途径,公正是高效执法的最终目的,公正又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效率与公正是公安机关的两种价值,两种维度,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同时重视效率与公正。以这种理念为前提,公安机关应改变执法观念,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完善公安法规体系和公安执法监督机制。把效率与公平充分发挥在社会实践中,使效率与公正这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得到制度上的落实并在二者的张力中得以平衡,这对当今公安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乔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公安教育》2013 年,第 3 期。

 [2] 张惠文,《警察人力资源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第一版。

 [3] 王锐生,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国社会科学,1996,(4)。

  [4] 邹少陶,《公安实践与思考》,甘肃文化出版社 2002年 2 月第一版。

  [5]《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与责任清单》,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 年 10 月版。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7 年 8 月26 日由公安部发布。

  [7] 高新亭,严格执法是生命线,《人民公安报》电子版第 2448 期。

  [8] 李云隆,治安必先治警,《人民日报》电子版 2002年第 11 期。

推荐访问:公安机关 公正 执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