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 2.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 4.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 7.
8.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 10.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 (1)
(2)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 14.
(1)
(2)
(3)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 18.
19.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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