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蚂蚁文档网 > 作文范文 >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支业务管理办法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支业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21 11:05:05 浏览次数:

  ×× 县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收支业务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社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 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 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财政部监制的《××省资金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取得收入后,必须在 3 日内缴存至县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 进入预算外账户的资金由县社统一管理使用,实行主任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

 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五条 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六条 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账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七条 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八条 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账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账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⑴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⑵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⑶记账凭证的摘

  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⑷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员对账簿的设置、种类账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账与明细账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账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账簿的启用、结账和对账、记账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九条 记账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账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账款相符。5.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账簿,并按规定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6.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7.管理本社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条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⒈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账、款的检查。⒉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

  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⒊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现金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和对账单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4.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5.认真填写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账结算。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四章

 项目监管制度

 第十一条 对各种专项工程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监管审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督、审计及拨付款。

 第五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现金出纳要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无特殊情况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要不定期清点余额,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要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 严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购物或出差确需借用

  的,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现金借用单,经主任签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归来后 7 日内,必须按程序进行报账核销,否则,从单位经费中扣还。

 第十四条 对借出的款项,各经办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清理汇总,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

 第六章

 经费限额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为提倡节约,控制浪费现象的发生,公务接待等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具体标准按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单位的所有资产为集体所有财政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 单位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填写使用卡片,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 单位因工作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退还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 年 2 月 19 日

推荐访问:供销合作社 收支 管理办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