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任职期间作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严格管好自己的基础上,管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健全阜康市国土资源局教育、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职责。
二、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专断,在土地使用权审批、矿业权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工作人员聘用、任免等工作中坚决执行集体会审决策制度,用好事权、财权、物权。
三、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职责,不在职权范围内滥用职权。
四、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对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七、不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不进行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八、加强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放任、纵容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九、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十、自觉按规定向纪委报告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
十一、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民主生活会要对个人廉洁自律践诺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根据组织反馈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受组织处理。
承 诺 人: 单位及职务: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