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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南宁市副市长分工

时间:2022-01-04 17:34:26 浏览次数: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南府发[2016]9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6

【实施日期】2016.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南府发〔20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党组根据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新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周红波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

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张文军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政府法制、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部湾办、数字化办、粮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测绘局)、统计局、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接待办、档案局、保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驻京联络处、政府参事室。

协助分管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

联系和协调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等有关工作。

吕洁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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