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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电子版(3篇)

时间:2023-05-03 10:30:05 浏览次数:

篇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电子版

  

  岳池县人事局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制

  度

  汇

  编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网络图

  第二责任人:张雪苹

  第三责任人:杨勇君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齐小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齐小云

  副组长:张雪萍

  杨勇君

  成

  员:席为德

  唐先学

  周姬文

  唐安宁

  机关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工作安排计划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督促检查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作出决策;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督促检查二、三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地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二)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职责:负责抓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督促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执行;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基础知识,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地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目标考核;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组织事故调查,查处责任者。

  (三)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职责: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会议的具体落实;草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做好安全生产各项记录,随时向一、二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具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

  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具体组织事故调查;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为第二责任人,办公室及相关股室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和工作人员的头上。年终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执行“一票否决”制。

  3、每季度定期研究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传达贯彻县政府的指示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配合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和《广安地区监察局、广安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其领导或主管的系统、部门或单位,对发生的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在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中,对发生的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建立每月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制度。

  (二)坚持采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印发资料、咨询等多种方式,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三)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规或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四)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好特殊工种、技术工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检查督促持证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对单位重点部位、车辆等,每月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汛期等重要时期例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坚持原则。

  (四)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或填好检查表。

  (五)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督促整改”的原则,对

  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一)经常组织对单位重要部位和车辆、档案室、库房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对重大隐患,及时组织研究,提出整改计划或方案。

  (二)凡是经省、市、县人民政府或安监部门确认的隐患整治项目,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行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凡是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后,各单位或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整治的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属县以上安监部门列入的重大隐患,报告县政府或安监部门检查验收。

  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成立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及有关单位人员等为成员。同时建立一支救援抢险分队,落实有关人员组成。

  (二)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发生在本单位内重特大安全事故伤员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伤员先期救护工作。

  (三)互通信息,快速出动。凡是发生伤亡事故出现伤员,迅速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奔赴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出动,不得延误。

  (四)凡是负有事故救援职责的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在接到事故救援通知后,不履行职责应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篇二: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电子版

  

  工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

  一、考勤管理

  (一)坚持有事请假、外出报告、期满销假制度,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严禁迟到或早退。

  (二)申请病休或请长病假的,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和病假条,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病休或请长病假。

  (三)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参照江苏省人事厅《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苏人通〔1998〕130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以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执行。

  (五)休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延长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以病假为由从事其他活动、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一律以旷工论处,并按旷工工作日扣发工资待遇。有旷工行为者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

  二、机关效能建设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上级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讨价还价、打折扣、搞变通或拒不执行。

  (二)不准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得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不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走过场、搞花架子、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三)

  不准吃拿卡要、聚敛财物。不得向服务对象报

  销各种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管理者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其他活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生日庆典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或索要当事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不准漠视群众、打击报复。不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不满的个人、组织故意刁难、打击报复。

  (五)不准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不得使用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文明语言。不得对来本单位办事的人员有“生、冷、硬、推”态度。不得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工作、对待群众。

  (六)不准敷衍塞责、办事拖拉。不得在工作中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不负责任的言语。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卸责任、不讲效率甚至超时办结。

  (七)不准铺张浪费、公款宴请。不得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得酒后驾车。

  (八)不准值班脱岗、会议缺位。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的,不得找人代班。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不得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安排他人代会。不得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无故缺席集体活动。

  (九)不准擅离岗位、举止不端。工作日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得衣冠不整、坐姿不端。不得擅离岗位、串岗聊天或办私事、吃零食。

  (十)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效率,创建职工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语言文明规范

  1、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使用文明规范。接待来访者使用下列文明语言:

  (1)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你请坐!

  (3)请你有话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4)请你稍等,我记录一下。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与×××部门(单位)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这里是×××(部门)的电话,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和我们联系。

  (8)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9)请慢走,再见!

  2、接听职工来电使用下列规范用语:

  (1)你好,这里是×××(部门),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请你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3)请稍等,我记录一下。

  (4)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请你再讲一遍。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与×××部门(单位)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

  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8)

  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9)

  不客气,再见!

  3、禁止使用

  “喂”、“不知道”、“自己看”、“没有看见我忙着吗”、“我没空”、“别啰嗦”、“快点讲”等服务忌语。

  (二)会议行为规范

  1、参加市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向主(分)管领导请假;参加机关内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主持人请

  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2、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3、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作风严谨端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擅离职守,不随便串门、串岗、聊天。

  2、工作时不吃零食,不嘻笑喧闹,不随便把小孩带到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忌搬弄事非、挑拨离间、评头论足、传播或听信小道消息。

  4、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向外界提供除会务公开以外的数据,信息上报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四)办事公正快捷

  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督办制、AB岗工作制,力争做到“六个最”,即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

  (五)服务热情周到

  五个一: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热情服务“四五六”。“四真”: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

  “五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你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声再见相送;“六心”:热心接待服务对象,诚心听取反映,细心了解情况,耐心说明解释,公心处理问题,真心排忧解难。

  (六)环境整洁优美

  1、维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场所无果皮、烟蒂、痰迹、纸屑、灰尘,保持水池、厕所清洁卫生。

  2、办公室内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整洁。

  3、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

  4、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学

  习

  制

  度

  为进一步打造学习型机关建设,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学习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主要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2、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负责拟订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协助做好专题调研等。

  3、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每月1次,集中学习和自学均须记好学习笔记。

  4、中心组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深入基层调研、交流观摩学习等形式,形成调研报告。

  5、中心组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述学”和考评内容。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参加机关学习的对象为机关全体人员。

  2、机关学习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

  3、机关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两周一次。

  4、机关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讨论交流等。年终由办公室收齐个人学习笔记,交主要负责人调阅。

  5、集中学习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机关学习列入年终机关人员综合考核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

  1、参加党支部学习的对象为机关全体党员。

  2、党支部学习,由支委会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

  3、党支部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党员自学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天。

  4、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讨论交流等,年终由党支部书记调阅个人学习笔记。

  5、党支部集中学习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支部学习作为年终党员评先的依据之一。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支部决议;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和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有事应事先请假并报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党支部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记载。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围绕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措施;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讨论党员教育管理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对党支部活动作出安排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方面的问题。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小组会,有事先请假并征得党小组长的同意。党小组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小组活动情况记载。

  4、党课

  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党课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同时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积极开展增强党性观念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党支部在开展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授课时间、授课人员及授课内容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党支部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课情况记载。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印章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刻制

  各类印章刻制、电子章的申请须经市有关部门同意后,由总工会办公室统一办理;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用印管理

  1、印章的使用

  (1)、凡属领导签发的各种公文,由印章保管人直接用印。

  (2)、对外报送材料、出具证明、审核材料、合同等,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用印,由印章保管人现场监印。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2、财务印鉴(章)的使用

  由工会财务人员按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使用。

  (三)印章保管

  1、各类印章及电子章经统计移交,清单入档后,由专人妥善保管。如印章保管人出差、休假,由分管负责人指定他人代管。

  2、财务印鉴(章)由财务部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保管,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支票与财务印鉴(章)应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管理。

  3、印章的印模及不常用、停用的印章,必须由办公室(宣教部)准确记载,归档保存。如印章被盗、丢失,须立即报告,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原印章登报声明作废,同时启用新印章。

  4、各类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使用。

  (四)用印责任

  用印须管印人亲自承办。凡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一经发现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室职责

  档案室工作职责: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努力做好检索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所有档案必须整理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捆扎堆放;编制档案分类目录、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做好到期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二)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

  (1)各类计划、总结、大事记及年鉴、会议记录、经验交流材料、领导讲话、请示、批复、方案等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物资采购、审批、招投标、购置等方面的材料。

  (3)重要活动的整套资料。

  (4)人员因公外出(包括出国)考察、学习、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

  2、实物档案

  音像资料、光盘、硬盘(电子文档)、奖牌、奖状、奖杯等。

  3、人事档案

  4、会计档案

  (三)相关要求

  1、归档要求

  (1)文书档案:各类应归档的纸质材料均需按存档要求归档,发文、收文必须原件存档。所有材料有电子版的,要及时拷贝和备份,档案管理人员每月到各部室拷贝存档一次重要活动资料,每年汇总整理一次档案资料。

  (2)实物档案:照片、摄影、光盘、硬盘等音像资料存档同时,必须注明时间和活动主题。集体的奖牌、证书、奖杯等,应按照要求统一存放,有获奖文件(证明)的要一同归档。

  (3)人事档案:由组织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每年整理一次并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涉及工资变更、退休审批手续等资料须于当月底前交档案室存档。

  (4)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每年整理一次并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2、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1)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做好“八防”工作。

  (2)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因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3)财务、人事档案资料实行双人管理,财务、组织部部长和档案管理员同时作为相关档案资料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各部室档案资料由部室负责人明确专人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每年12月底前送档案室存档。实物档案每月5日前移交档案室存档。

  (5)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档案室,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除来人查

  阅档案、日常整理档案外,不得在档案室会客以及做与档案工作无关的事。

  (四)归档时间

  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各类纸质档案、资料按要求在当年度12月底前归档。部分材料或实物由于特殊整理程序需要,最迟在次年3月底前归档,实物、电子音像资料每月5日前移交档案室存档。

  (五)档案的查阅

  1、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报分管负责人同意并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本单位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县总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2、查阅应在阅档室查看。若查阅本单位人事档案或会计档案时,必须经分管人事、财务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查阅人事档案时,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阅后告知,可根据查阅人需要复印资料;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由财务部派人查阅后告知,可根据查阅人需要复印资料。

  3、爱护档案,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4、查阅后的档案,管理员要仔细检查、核对并及时归档。

  (六)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本会档案材料。

  2、若需要销毁,必须严格执行档案部门有关规定,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本会档案,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七、收发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好文件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收文的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等程序。

  1、收文归口。凡主送本单位的公文,包括邮寄公文、办公自动化传递公文、会议分发公文,均应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办公室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

  2、传递形式。办公室人员做好公文签收、登记和分类,急办公文或遇有领导出差时的文件传递随时向负责人请示后交有关部室办理。收文运行采用纸质运行和网上运行两种方式。

  纸质收文:办公室来文登记、审核、拟办→主要负责人批办→分管负责人阅处→职能部室承办→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电子收文:办公室来文登记、审核、拟办→主要负责人批办→相关负责人阅处→职能部室承办→办公室归档。

  急办公文随到随办,可由主要负责人直接批转到部室执行,由有关部室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后办理。

  3、办理要求。

  纸质收文:承办人及时完成公文办理,并向办公室反馈。

  电子收文:一般情况下,主要领导批文不超过1个工作日,每个部室阅办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发文管理

  发文的办理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缮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1、发文程序。

  纸质发文: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签→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登记文号→拟稿部室复核缮印→办公室用印、归档→拟稿部室发文。

  电子发文: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签→主要负责人签发→部室清稿→办公室登记文号、用印、归档→拟稿部室发文。

  2、发文规定

  (1)登记:发文登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时包括填写发文字号、签发人、印发范围、印发份数等。

  (2)签发:市总发文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

  人签发。如需与外单位会签的,须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阅后,由拟稿部室送外单位会签,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外单位会签公文,市总工会发文程序办理。

  (3)用印: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下部边缘压盖行文日期,并使年月日清楚可辨。

  (4)归档:本单位发文、联合发文和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一式五份连同签文单、电子文本一并存档。

  八、图书报刊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运用好各类图书报刊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与职责

  建立资料室,安排专人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1、负责报纸杂志的日常签收、分发工作。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统一造册登记,编制目录和电子资料目录。

  3、负责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图书报刊资料种类

  主要指当年单位征订的党报党刊、工会业务刊物、部门刊物、其他图书资料等。

  (三)图书刊物资料的管理

  1、邮递员送到单位的图书报刊杂志,收发员必须及时查收和拆封,其他人不得随意拆看。

  2、收发员应根据年初单位征订的报刊目录、分数和发送对象进行分发。

  3、党报党刊至少保留一套存档;工会业务刊物至少保留三套存档。部门刊物和其他图书资料,由签收人在每年底统一收集交资料室存档。

  (四)资料室的日常管理

  1、资料室上班日正常开放。查阅人阅后须将资料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离资料室。

  2、需要借阅综合资料室报刊杂志图书资料的,要履行

  相关借阅手续,由借阅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资料室,由收发员收讫签字。要保持借阅的资料整洁,不得自行剪裁报刊、杂志篇目,若有特殊需要,可复印。

  (五)其他

  1、各部室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收集整理工作,年底前交资料室存档。

  2、各部室已存档之外多余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年底前交办公室统一处理。

  3、因工作调动或退休人员,应将使用的单位征订的图书刊物资料交资料室统一保存。

  九、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安全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机关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1、专门成立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室部长(主任)担任。办公室牵头做好机关安全卫生工作。

  2、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长(主任)为各部室安全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7日对机关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室做好机关安全、办公环境的整洁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巡查一遍机关安全、办公环境,并做好巡查记录。

  4、机关公共场所及出租房安全卫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各部室的安全卫生

  1、各部室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件和现金应妥善保管,不存放在办公室过夜。随时关好各自办公室门窗,做到人走门关。

  2、机关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室的电脑、空调、电灯等电器设备是否关闭。凡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电器用品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市场价格赔偿。

  3、节假日机关人员值班,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

  (三)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

  1、办公室负责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每天督促和提醒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大楼的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关好大门。同时,要求门卫每晚巡视,发现并排除大楼安全问题。

  2、办公室负责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巡视一次大楼的安全、卫生工作,对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室及时整改。

  十、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一)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市总主席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年度预算内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的主席审批。数额较大、没有预算的财务支出事项要由市总主席办公会或工会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负责审批工作的主席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把关守口。费用支出报销审批由市总经办人员于每周三集中时间审批。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直接找主席审批发票。

  2、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未经审核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对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应拒绝审核。

  3、财务部人员要持证上岗,严密内部牵制手续,财务印签与支票分开保管,不得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出纳人员要按月核对银行存款,及时盘点库存现金,确保帐实相符。

  4、报销凭证。(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品名不能笼统,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控等现象。(2)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缺一不可。(3)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不予报销。(4)报销附

  件要齐全。实物发放要附领物人签章的名单,活动通知文件,汽车维修必须附维修清单等。

  5、市总领购的各种票据,必须由财务部统一扎口管理。财务部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

  6、各种票据一律由财务部人员使用,不得交由他人代开,不得为他人代开,更不得向其他方面提供票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按全总规定执行。票据所收款项要做到日清日结,严禁坐收坐支。

  7、发挥经审组织作用,全程参与财务监管。对市总的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支出、资产购置和处置等重要事项,必须有经审会参与研究决策;在财务支出事项发生过程中,市总经审会应主动参与机关事项的跟踪监督。要依法对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认真进行审查监督。

  (二)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1、招待费用的管理

  (1)外地、本市乡镇来客,实行对口接待的办法,由经办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开具“来客就餐接待单”安排就餐。“来客就餐接待”应载明接待理由、就餐地点、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事项。乡镇来人一般不陪客。同城各部门、单位来人,一般不安排就餐。

  (2)来客接待期间严格执行“禁酒令”,中午严禁饮酒。

  (3)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的一半,非必要人员不安排陪餐。一般来客按每人2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来客就餐接待单”标准的支出,不予报销。

  (4)招待来人一般采取定点饭店的就餐办法。要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以便查验和审核。凡未附清单附件或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支出,不得报支。

  2、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

  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财务部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费用开支要严格把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

  途清楚,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3、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要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车辆费用的管理

  (1)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财务部不得报支。

  (2)办公室要严格派车核准制度,出长途要视人数多少合理派车,原则上一人不派车。

  (3)严格公车里程油耗考核,严禁公车私用。

  (4)严格执行公车夜间入库制度,非特殊情况汽车不得在外过夜。

  5、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

  (1)、市总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一般办公用品由采购小组统一购置。

  (2)、办公用品及耗材经办公室入库后,由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帐。

  (三)、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

  1、工会固定资产

  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工会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2、物资采购、资产购置

  (1)物资采购购置资产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资产,应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政府采购范畴的,应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3)5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由提出采购部(室)、办公室、财务部联合采购,不得由某一部(室)单独进行采购。

  (4)购置资产必须由保管人(使用人)填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使用人保存,一份交由财产管理部门。

  3、资产建账

  (1)财务部门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以价值核算为主。分为六类:A、房屋及建筑物;B、专用设备;C、一般设备;D、文物和陈列品;E、图书;F、其他固定资产。

  (2)资产管理部门设立财产实物数量账,以实物数量核算为主。按照财产分类目录进行编号登记,反映财产在部室的分布情况及变动情况。

  (四)资产管理要求

  1、本机关所有资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工会资产。

  2、资产由办公室按工作需要分配给各部室使用,明确责任人,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各部门之间不得自行交换、移动。

  3、资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产,认真搞好资产保宇航局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4、资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报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后方可处理。

  5、年终各门配合办公室和财务部组织开展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对财产盈亏情况应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并附文字说明,报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6、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办公室办理财产清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离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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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电子版

  

  滨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篇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滨州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

  统一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滨发【20XX】25号)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

  设立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收节支的重要措施。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管理,将原来分散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各专业平台集中到一个大平台,建立起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统一监管的新机制,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公开市场操作,降低交易成本,将在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公共资源交易统

  一管理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滨发【20XX】25号)要求必须在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主要项目是:(1)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桥梁、市政、园林、信息、装饰装修、人防、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管线敷设等领域),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以及使用以上资金作为还款的借(贷)款,采购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3)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房屋租赁等资产处置,城市道路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拍卖等。

  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财政收支。各单位、各科室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滨发【20XX】25号)有关规定,与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试行)的通知》

  (滨政发【20XX】2号)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资金源头管理作用,切实加强和规范预算编制、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工作。

  对凡不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办理的,不予安排预算,不予拨付资金,不予列

  报支出。

  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部署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一)各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科室)安排资金预算时,发挥总牵头、总调度的作用,抓好项目资金源头管理。要根据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财力承受能力,提出项目标准档次、支出预算规模和资金建议,必要时评审中心、采购办参与项目论证。

  (二)对资金未落实的政府采购项目,各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科室)按照预算追加的有关程序办理。

  (三)对资金已落实的政府采购项目,各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科室)按照承诺的时限,材料齐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审核手续。并协助督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提报投

  资评审、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等手续。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投资评审与政府采购的衔接,保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各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科室)对需要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委托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同时,将“滨州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通知书”复印件送政府采购办一份,由政府采

  购办在开标前与公资源交易中心衔接,以评审后的预算价作为招标采购的控制价。

  (五)政府采购办对资金已落实、手续齐全的政府采购项目,于2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计划方式审批。

  (六)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对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投资3000--5000万元的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投资5000--10000万元的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篇二: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细则

  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细则(试行)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试行)》(鲁社保发[20XX]52号),制定本细则。

  一、社会保险登记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可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一)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社会保险登记材料

  1、申请报告;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3、批准成立的文件或证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6、负责人(法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

  7、单位财务在当地银行办理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要求带原件审核,3—7项带复印件一份。

  (二)

  制证发证

  1、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退回原件留复印件,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并录入(微机)数据档案库,之后,打印制作证件。

  3、将审批材料盖章后存档

  4、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退回《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由单位保存。

  (三)变更

  单位名称﹑性质﹑法人(负责人)、地址等发生变化,须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3、须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证件等,须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篇三: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公开承诺

  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发区规划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开发区规划分局工作职责:

  依照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评审。

  主要道路两侧的重点单体工程方案及重点地段规划设计方案,经开发区传审后,送市六大班子传审。

  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监督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划行为进行认定。

  二、对有关审批事项的承诺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现场踏勘、提出规划选址意见及设计条件。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选址或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线路和特殊情况除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建设用地规划批复(许可证附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因申请人原因延误办理除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材料初审、总工办审核、建设工程相关材料(许可证附件)签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总工办材料审核完结之日起,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因申请人原因延误办理除外)。

  三、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违诺必究、促进发展

  开发区规划分局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完善制度、提升工作”的理念,形成制度管理人、制度评价人、制度促工作的良好氛围,按承诺开展好各项工作。对违反制度、不履行承诺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惩戒,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尚无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不执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守承诺,力促发展,同心协力,为打造最优的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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